2024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博士研究生招聘8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省古建筑保护研究水平,深化文物保护利用基础理论研究,推进重点文物保护关键技术攻关,构建符合我省古建筑文物资源特点的文物科技创新与人才队伍体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博士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文博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8月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有以下主要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要求的人员;
7.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8.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
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山西古建筑博物馆、山西省文物保护基金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8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见下表:
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30日-9月2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院本部二楼207办公室。
4.报名人员所需提供证件及材料:(按顺序装订)
(1)打印填写《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聘报名表》,并提交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2寸照不装订)。
(2)本人身份证、博士研究生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3)个人自荐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主要科研成果相关证书及论文论著(应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等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4)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
(5)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资格审查: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试。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由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和考察由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组织实施。
1.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
在体检、考察等环节若因为个人原因提出放弃申请的,可以按总成绩的名次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省文物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负责将拟聘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省人社厅、省编办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相关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纳入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全额编制,享受单位相应的待遇。
六、咨询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接受社会监督,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
政策咨询:0351-5266090
监督电话:0351-202767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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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报名表
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省文物局
2024年8月27日
原标题: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 2024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j.shanxi.gov.cn/zwgk/tzgg_31117/rsxx_31118/202408/t20240827_9641736.shtml
2024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博士研究生招聘8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省古建筑保护研究水平,深化文物保护利用基础理论研究,推进重点文物保护关键技术攻关,构建符合我省古建筑文物资源特点的文物科技创新与人才队伍体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博士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文博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8月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有以下主要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要求的人员;
7.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8.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
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山西古建筑博物馆、山西省文物保护基金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8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见下表:(附件)
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山西古建筑博物馆、山西省文物保护基金管理中心),正处级建制,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省地上不可移动文物的调查、勘测、发掘、保护和研究工作,以山西省古建筑保护为第一要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30日-9月2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院本部二楼207办公室。
4.报名人员所需提供证件及材料:(按顺序装订)
(1)打印填写《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聘报名表》,并提交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2寸照不装订)。
(2)本人身份证、博士研究生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3)个人自荐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主要科研成果相关证书及论文论著(应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等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4)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
(5)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资格审查: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试。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由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和考察由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组织实施。
1.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
在体检、考察等环节若因为个人原因提出放弃申请的,可以按总成绩的名次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省文物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负责将拟聘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省人社厅、省编办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相关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纳入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全额编制,享受单位相应的待遇。
六、咨询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接受社会监督,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
政策咨询:0351-5266090
监督电话:0351-202767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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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报名表
招聘岗位及数量表
山西省文物局
2024年8月27日
原标题: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t.shanxi.gov.cn/ztzl/zpxx/szsydwzpgg/202408/t20240827_9641719.shtml
2024山西省文物局事业单位招聘9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者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7月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招聘单位: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山西古建筑博物馆、山西省文物保护基金管理中心),正处级建制,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省地上不可移动文物的调查、勘测、发掘、保护和研究工作,以山西省古建筑保护为第一要务。
四、报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http://sxfrss.ikaowu.com。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4年7月15日9:00-2024年7月19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址,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清晰,JPG或JPEG格式)。
报考人员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7月15日9:00-7月20日17: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7月19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7月19日17:00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招聘单位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三)岗位报名情况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低于3:1,难以形成竞争,经批准方可降低开考比例,否则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具体见省文物局网站及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
时间:2024年7月22日9:00-2024年7月24日9:00
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技术服务方18903519475联系。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专业知识)〕×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生应按照《准
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50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专业知识50分,内容为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专业知识。
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出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有关证明材料及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可在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省文物局网站及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人选(递补次数为1次)。
(三)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由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省文物局网站及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绩于现场考试全部工作结束后公布,综合成绩于后一个工作日内在省文物局网站及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省文物局网站及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微信公众号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文物局网站及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负责将本单位拟聘人选报省人社厅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省文物局、省人社厅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山西古建筑博物馆、山西省文物保护基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政策咨询:0351-5266090 0351-5266091
监督电话:0351-202767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山西省文物局
2024年7月11日
原标题: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 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j.shanxi.gov.cn/zwgk/tzgg_31117/202407/t20240711_9607742.html
2024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省古建筑保护研究水平,深化文物保护利用基础理论研究,推进重点文物保护关键技术攻关,构建符合我省古建筑文物资源特点的文物科技创新与人才队伍体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博士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文博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8月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有以下主要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要求的人员;
7.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8.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
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山西古建筑博物馆、山西省文物保护基金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8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见下表:
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山西古建筑博物馆、山西省文物保护基金管理中心),正处级建制,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省地上不可移动文物的调查、勘测、发掘、保护和研究工作,以山西省古建筑保护为第一要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30日-9月2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院本部二楼207办公室。
4.报名人员所需提供证件及材料:(按顺序装订)
(1)打印填写《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聘报名表》,并提交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2寸照不装订)。
(2)本人身份证、博士研究生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3)个人自荐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主要科研成果相关证书及论文论著(应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等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4)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
(5)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资格审查: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试。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由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和考察由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组织实施。
1.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
在体检、考察等环节若因为个人原因提出放弃申请的,可以按总成绩的名次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省文物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负责将拟聘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省人社厅、省编办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相关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纳入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全额编制,享受单位相应的待遇。
六、咨询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接受社会监督,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
政策咨询:0351-5266090
监督电话:0351-202767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附件: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山西省文物局
2024年8月27日
原标题: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 2024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j.shanxi.gov.cn/zwgk/tzgg_31117/202408/t20240827_96417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