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安庆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7人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本次计划公开遴选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7名(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1.本市县(市、区)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2.本市县(市、区)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中央、省级机关设在本市县(市、区)级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科级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也可报考。
 
  (二)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件计算,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选调生应符合基层锻炼的规定要求。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报考所有职位均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报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
 
  (三)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不得报名情形中的影响期、试用期、提拔任职时间等时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9日,服务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
 
  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8月29日在安庆先锋网(www.aqxf.gov.cn)、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anqing.gov.cn)发布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及职位表。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拨打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遴选采用报名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24年9月3日9:00至9月9日16:00。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与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时间为9月3日9:00至9月11日16:00。分为“预审”和“复核”两个阶段。
 
  (1)预审。各遴选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及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预审。报名人员应随时关注预审结果。通过预审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预审的,应于9月11日12:00前改报其他职位。
 
  (2)复核。通过预审的,报名人员须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不得进行改动。报名人员将报名表报所在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垂管单位、派出单位为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应当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报名表中的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盖所在单位党组(党委)章和县(市、区)委组织部章;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者推荐报名。报名人员须于9月11日12: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转换为电子图片(彩色图片,jpg格式,尺寸为1000*1414像素,大小为1MB以内),通过报名系统上传。各遴选单位对报名人员上传的盖章报名表进行复核,未上传的不予复核。
 
  报名人员只进行网上填报或预审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盖章报名表的,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3.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预审和复核均合格)的报名人员应于9月12日12: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4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计划数。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9月13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人员应于9月26日至9月27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同职位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前,各遴选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各遴选单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差额1人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拟遴选人选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1.体检。体检在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各遴选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
 
  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名人员诚信记录。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1.公示。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选,不唯分取人,并分别在安庆先锋网、遴选单位网站和拟遴选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拟遴选人选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拟遴选人选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试用期间拟遴选人选缺额的,由遴选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在公开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出适当调整,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完成。
 
  政策咨询电话:0556-5347166。
 
  考务和技术咨询电话:0556-5347150。
 
  监督举报电话:0556-5346603。
 
  上述电话于报名期间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中共安庆市委组织部
 
  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9日


2024年安徽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2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现就202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3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月29日起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anqing.gov.cn)、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www.aqpta.com)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中1601042、1601044岗位,用于定向招聘经所属旅(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已办理随军手续、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且配偶在当地服役1年以上的驻宜部队随军家属。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3年2月1日(含)后出生”、“本科:30周岁以下”为“以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年龄须30周岁以下”(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凡工作时间达到12个月,即视为具有1年工作经历。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5日9:00至3月11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经查实存在报考人员报考多个岗位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时由各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负责按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

报考定向招聘驻宜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人员报名前,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以及驻宜部队随军随队家属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安庆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安庆市宜秀区振风大道106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安庆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发给相关证明。

报考人员报名后,在3月12日16:00前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3月12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3月13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3月18日至3月22日期间,按要求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退费入口报送所需证明材料,经与国家相关平台数据比对、审核无误后减免笔试费用。减免笔试费用所需证明材料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查看。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15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版本)为准,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

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3月27日至29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安庆市,请市域外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和住宿。

笔试成绩确定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报考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4年4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棋盘山路348号11楼,联系电话:0556-5897207)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每门各增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报考定向招聘驻宜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两科笔试成绩总分不低于100分(含加分),每科成绩不低于50分(含加分),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其他岗位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含加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考生(定向招聘驻宜部队随军家属岗位除外)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含加分)的,取消资格复审资格。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六、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进行。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加分)确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有效岗位计划数,定向招聘驻宜部队随军家属岗位按6:1比例、其他岗位按3: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所需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定向招聘驻宜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须提供安庆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要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专业测试方式、内容: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等方式进行(具体以专业测试通知书为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综合工作能力及潜能等。

3.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八、成绩合成

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专业测试成绩与考核赋分分值合成确定,考核赋分由安庆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组织实施并提供考核赋分分值。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25+专业测试成绩×0.25+考核赋分分值×0.5。

其他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含加分)的50%与专业测试成绩的5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考核赋分分值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依次以考核赋分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加分)排序;其他岗位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加分)排序,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须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202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查阅。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56-5897207(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6-5347150(市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6-5897099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202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2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docx

 

202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

原标题:202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anqing.gov.cn/xxfb/ztzl/gkzk/sydwhzyzgjsks/2003500951.html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