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招聘编外人员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编外人员3名(详见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刑事处罚者;

2.犯有严重错误,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00至2024年9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形式进行,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准备好报名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后,发送至邮箱zhbmsk@dpxq.gov.cn。

3.报名资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名表需附上近期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扫描件(验证证明可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申请);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5)个人信用报告电子版(可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申请);

(6)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电子版、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电子版。

(7)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等电子版。

注意事项: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信用报告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详见附件3)。提交材料不全,且未签署承诺书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阶段未提交的材料,在入职前资格复审环节必须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将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出现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材料不齐、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报名,不再通知考试。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复核、公示结果为准。

(二)考试及成绩公布

1.考试形式:本次考试采取线下笔试、现场面试形式。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逾期未参加将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笔试:考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通知考试。

3.面试:对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职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4.考试成绩:每项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到后续环节。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合格分数线为70分,总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计入排名,无体检、聘用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照岗位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s://www.dpxq.gov.cn/)公布。

(三)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由入围体检的考生自行到深圳市内(外)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相关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报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名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是否递补录用由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另行研究决定。

五、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安排具体工作。

(二)新聘编外人员设置相应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没有被录取的报考人员,总成绩合格的可纳入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后备人员库。

(二)本公告所有涉及时间年限的计算截点为报名首日。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四)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录。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五)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聘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六)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粟女士,0755-88158629;刘女士,0755-28333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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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

2.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招聘报名表

3.承诺书

4.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

2024年9月4日

原标题: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2024年9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dpxq.gov.cn/xxgk/xxgk/rsxx/zkzp/content/post_11537406.html

2024年9月广东深圳市光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一般类岗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深圳市光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9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15日下午17:00(报名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2.报名资料

①《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提供可编辑电子版及扫描件,附件2);

②《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干报名信息采集表》(提供可编辑电子版,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④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⑤学历、学位验证(学信网、学位网电子认证);

⑥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扫描件(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4);

⑦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5);

⑧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篇个人撰写的综合文字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按报名资料清单编号排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rdcwhbgs@szgm.gov.cn,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岗位编号+姓名+专业”(如GMRD20240901+张三+法学);报名材料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投递,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资料均不再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9843,联系人:闭小姐、蔡小姐,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4.纳入“备选库”

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可在报名表(附件2)中选择是否同意纳入“备选库”,当报考人员总成绩达到合格线时,未被招用的原则上可纳入“备选库”,有效期为半年。若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结合岗位需要从“备选库”中择优补录。

(二)资格初审

根据工作安排,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于报名截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岗位要求;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8月31日止;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电话、接收短信;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统一划定合格线(60分)、面试统一划定合格线(70分),笔试、面试成绩单科低于划定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其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5比例的,则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自主命题,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后续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后续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录取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布。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国内任意一家三甲以上资质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八、递补

进入体检、资格复审或公示环节的报考人员,如出现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复审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可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资格复审人选。

九、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员,安排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光明区专干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考试的资格审查主要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体检后的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在任一环节或入职后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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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9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xls

附件2: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docx

附件3: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干报名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4: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docx

附件5:任职回避承诺书.doc

深圳市光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9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11534611.html

2024年9月广东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专干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下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一般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2024年9月公开招聘专干岗位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的最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其中,报考专业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填报;

5.保守国家秘密;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7.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9月6日18: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者通过指定政务邮箱:qwbmsk@szgm.gov.cn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材料清单如下(文件打包后以“岗位编号+姓名”为标题发送):

1.《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表内要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并提供手写签名的扫描件);

2.《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word文档版);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学历证书扫描件及认证证明(学信网下载);

5.学位证书扫描件及认证证明(学信网下载);

6.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

7.无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需手写签名、扫描件);

8.任职回避承诺书(需手写签名、扫描件);

9.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咨询电话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196844,联系人:吴先生,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

(四)资格初审

公告期内,我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材料不全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资格审查主要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体检前的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考生须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在任一环节或入职后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通过的,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通过的不予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用直接面试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开展,最终考试形式及考试时间、地点将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75分。当采用“笔试+面试”考试形式时,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5分,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环节人选。总成绩合格以上的方可进入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环节,进入该环节的考生,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进行通知。

四、体检

进入体检及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须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或任意三甲及以上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七、递补

进入体检及资格复审环节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资格复审人选。

八、聘用

聘用人选由我单位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办理入职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不再接受其参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招考报名。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五)本公告由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2024年9月公开招聘专干岗位表

2: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

4:无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

5:任职回避承诺书

6: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

原标题:-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9月公开招聘专...

文章来源:https://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115328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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