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萍乡市湘东区直属三家医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萍乡人事考试网2021年09月08日讯:为加强湘东区直属三家医院(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为医院长足发展储备人才,结合医院人才需求情况,现向社会公开招聘2021年合同制工作人员7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2.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表。
3.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4.岗位条件中计算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9月6日9:00至9月15日23:59止。
2.笔试报名和资格初步审核方式:笔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并且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应聘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链接:http://zpks.jxrczp.com/index.php/exam/?EXAMID=1729
3.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报名表,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jpg格式,40kb以下),以及报名所需的资格证明材料。
4.本次招聘考试实行诚信考试制度。考生需对报名条件认真核对,诚信报名,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名。本次考试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等影响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情形的,将记入本单位诚信档案。
5.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报考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请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6.资格预审通过人员人员即为最终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
(二)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对符合面试考核条件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查。
1.现场资格复查时间在面试考核前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查。
2.如面试前有放弃面试者或现场审核时出现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依次递补一次。
三、考核
1.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考核方式(以岗位表为准),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均采用百分制。
2.笔试主要考核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报考人数通过资格初审后合格率不足1:3的,也均参加笔试,但划定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最低笔试分数线为60分,具体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入围面试)。对岗位招聘不足1:3的比例进入面试的入围人员,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否则不予聘用。
3.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湘东区人民政府网和湘东发布微信公众号。
5.成绩公布:各环节成绩将在湘东区人民政府网和湘东发布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四、总成绩
1.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只进行面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2.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参照岗位表优先条件进行优先录用,若条件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以上条件均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
五、体检
全部入围人员为体检对象,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报考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一次。
六、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者进入审查程序,由区卫健委、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在湘东区人民政府网和湘东发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八、聘用人员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有关待遇按本单位本岗位人员执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区卫健委统一管理。
九、工资待遇
通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医院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按照相关政策参保。
十、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区直属三家医院(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91-87860226
点击下载>>>
2021年湘东区区直三家医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021年萍乡市湘东区直属三家医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萍乡人事考试网2021年09月08日讯:为加强湘东区直属三家医院(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为医院长足发展储备人才,结合医院人才需求情况,现向社会公开招聘2021年合同制工作人员7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2.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表。
3.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4.岗位条件中计算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9月6日9:00至9月15日23:59止。
2.笔试报名和资格初步审核方式:笔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并且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应聘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链接:http://zpks.jxrczp.com/index.php/exam/?EXAMID=1729
3.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报名表,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jpg格式,40kb以下),以及报名所需的资格证明材料。
4.本次招聘考试实行诚信考试制度。考生需对报名条件认真核对,诚信报名,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名。本次考试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等影响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情形的,将记入本单位诚信档案。
5.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报考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请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6.资格预审通过人员人员即为最终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
(二)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对符合面试考核条件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查。
1.现场资格复查时间在面试考核前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查。
2.如面试前有放弃面试者或现场审核时出现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依次递补一次。
三、考核
1.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考核方式(以岗位表为准),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均采用百分制。
2.笔试主要考核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报考人数通过资格初审后合格率不足1:3的,也均参加笔试,但划定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最低笔试分数线为60分,具体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入围面试)。对岗位招聘不足1:3的比例进入面试的入围人员,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否则不予聘用。
3.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湘东区人民政府网和湘东发布微信公众号。
5.成绩公布:各环节成绩将在湘东区人民政府网和湘东发布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四、总成绩
1.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只进行面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2.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参照岗位表优先条件进行优先录用,若条件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以上条件均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
五、体检
全部入围人员为体检对象,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报考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一次。
六、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者进入审查程序,由区卫健委、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在湘东区人民政府网和湘东发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八、聘用人员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有关待遇按本单位本岗位人员执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区卫健委统一管理。
九、工资待遇
通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医院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按照相关政策参保。
十、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区直属三家医院(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91-878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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