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上饶市婺源县教育系统选调公告
婺源县2022年教育系统温暖计划实施公告
根据县政府《婺源县教育系统温暖计划实施方案》(婺府办字[2022]43号)文件规定,现就婺源县2022年教育系统温暖计划实施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对象
2022年温暖计划的实施对象范围为:
(一)在婺源县外任教在编在岗的婺源籍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二)父母是婺源籍(2021年12月31日前在籍),但本人因学习、工作原因户口已迁至外地,在外地任教且在编在岗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三)配偶为婺源籍(2021年12月31日前在籍),但本人在外地任教,且在编在岗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四)配偶为婺源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但本人在外地任教,且在编在岗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二、选调条件
2022年温暖计划选调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编在岗的学校一线教师;
(二)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的优秀教师;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获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47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在外地任教一般需满5周年(含)。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获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及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对在外地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温暖计划实施范围:
(一)近3年内教师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三)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四)参加工作以来有一年(含)以上停薪留职经历的;
(五)其他不宜调动情形。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5日—7月20日。
(二)报名地点
婺源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县教体局办公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793-7416330,13607030743(洪)。
(三)报名材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填写《婺源县2022年教育系统温暖计划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荣誉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现工作单位现实表现、近3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年度考核证明材料须所在县教育部门备案);
3、申请人父母、配偶需证明的相关材料。
四、工作程序
(一)资格审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有异议的再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共同审查。
(二)组织面试
审查通过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面试。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进行,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分数不得低于80分。根据面试结果和计划名额确定拟选调人员,由领导小组审定。
(三)公示
对研究确定后的拟选调对象在婺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体检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选调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调配办理
体检合格后,由人社部门向调出地发函商调,其中2021年秋季开学已在县外城区初中、小学任教和高中阶段学校任教的,可安排在城区中小学校,其他人员根据农村学校的空编、缺编和本人户籍情况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具体安排方案由领导小组报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经审定后由县人社、编办、教体等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五、工作要求
申请回婺人员必须服从县教体局的岗位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且三年内不再纳入温暖计划实施对象。调入安排在农村中小学校任教人员,今后申请跨乡镇工作调动或参与城区学校教师选调,按婺府办发〔2021〕102号和县教体局婺教发〔2018〕1号文件规定办理。
本公告未尽事项按婺府办字[2022]43号文件规定执行。
婺源县教育系统温暖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
2022年江西上饶市婺源县卫生健康系统选调20人公告
2022年婺源县卫生健康系统团圆计划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健康婺源建设,更好地支持婺源籍在外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回婺服务,促进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范围为:
(一)婺源县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的婺源籍(且2021年12月31日前户口在婺源)临床医学专业、护理学专业和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因学习、工作原因,本人户口已迁至外地,但其父母是婺源籍(且2021年12月31日前户口在婺源)的外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配偶为婺源籍(且2021年12月31日前户口在婺源)的非婺源籍外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临床医学(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专业: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护理学专业: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资格;其他卫生专业(仅限医学检验及技术、医学影像及技术、药学或药剂学、中药学、公共卫生),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均可在限定年龄的基础上放宽5岁。
(四)必须在外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满2周年(含)以上,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工作经历限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团圆计划实施范围:
(一)近2年内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三)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四)参加工作以来有一年(含)以上停薪留职经历的;
(五)本人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没有解决的;
(六)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七)其他不宜调动情形。
三、选调计划名额
2022年卫健系统团圆计划名额为20名。全省统一招聘未招满人数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作为增加数,副高职称、本县急需专业及志愿到偏远山区服务5年的优先选调。
四、组织机构
成立婺源县卫生健康系统团圆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卫生健康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卫健委分管负责人担任。
五、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0日一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一5:30),逾期不受理。
2.报名地点
婺源县卫健委五楼办公室(联系人:潘贤弟,联系电话:13879349618)。
3.报名材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自主申请报名,申请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荣誉证书、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地单位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婺源县卫生健康系统团圆计划2022年报名登记表》以及原单位现实表现和近2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申请人对所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资格审核。县卫健系统团圆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再由相关成员单位组织人员共同会审(终审)。
(三)考察考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需向县卫健系统团圆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所在地公安、卫健部门的相关证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进行考察考核。
(四)公示。经考察考核合格的拟选调对象,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五)体检。对公示无异议后的拟选调对象,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六)调配。体检合格后,由县人社部门向调出地发函商调,原则上实行对等安排,其中2021年12月31日前已在县外城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对应安排在有空编的县城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体调入安排方案由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县政府研究,经县政府同意后由县人社、编办、卫健等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六、工作要求
选调回婺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如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三年内不再纳入团圆计划。
七、职称聘任
选调回婺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予以聘任,需晋升高一档职务的,须参加调入单位的竞聘
附件:婺源县卫生健康系统团圆计划2022年报名登记表.docx
2022年江西上饶市婺源县招聘核酸采样医务工作人员50名公告
婺源县2022年公开招聘核酸采样医务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核酸采样能力,满足大规模核酸采样工作需求,县卫健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具备专业知识技能的核酸采样医务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基础疾病,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本人及共同居主人健康码为绿码;
3.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服务意识、执行力及抗压能力。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现在县内各卫生医疗服务机构工作的临时聘用人员。
(二)岗位条件
1.学历:中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医学类、护理类、检验类、药剂类、公共卫生类等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
3.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
1.时间:5月13日—5月15日下午5:00。
2.地点:婺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号楼1楼大厅百信人力资源公司。
联 系 人:方国煜。
咨询电话:07937212163,19808086014。
3.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以及相关医学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表。同时,在报名时还须提供近期免冠1寸同底彩色照片3张。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发准考证。
三、面试
1.时间:2022年5月16日上午8:00开始。
2.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疫情防控基本常识为主,包括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心理素质、自我防护意识和体能素质等,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按所报岗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末位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学历高、有核酸工作经历、中员、部队退役等条件优先。
2.体检时间:视面试情况另行通知。
五、聘用
体检合格后,5月17日到县防疫指挥部报到,培训合格后聘用。
六、待遇
1.聘用时间:自上岗之日起,首聘6个月,续聘视情况确定。
2.岗位待遇:年薪5万元(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3.用工形式。由县卫健委委托县百信人力资源公司实行劳务派遣。
4.。聘用期间表现优秀者,可优先推荐为县直医疗服务机构的临时聘用人员。
婺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婺源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12日
2022年江西上饶市婺源县教育系统选调公告
婺源县2022年教育系统温暖计划实施公告
根据县政府《婺源县教育系统温暖计划实施方案》(婺府办字[2022]43号)文件规定,现就婺源县2022年教育系统温暖计划实施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对象
2022年温暖计划的实施对象范围为:
(一)在婺源县外任教在编在岗的婺源籍具有小学及以上的教师;
(二)父母是婺源籍(2021年12月31日前在籍),但本人因学习、工作原因户口已迁至外地,在外地任教且在编在岗具有小学及以上的教师;
(三)配偶为婺源籍(2021年12月31日前在籍),但本人在外地任教,且在编在岗具有小学及以上的教师;
(四)配偶为婺源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但本人在外地任教,且在编在岗具有小学及以上的教师。
二、选调条件
2022年温暖计划选调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编在岗的学校一线教师;
(二)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的优秀教师;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获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47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在外地任教一般需满5周年(含)。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获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及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对在外地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温暖计划实施范围:
(一)近3年内教师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三)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四)参加工作以来有一年(含)以上停薪留职经历的;
(五)其他不宜调动情形。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5日—7月20日。
(二)报名地点
婺源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县教体局办公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793-7416330,13607030743(洪)。
(三)报名材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填写《婺源县2022年教育系统温暖计划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证书、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荣誉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现工作单位现实表现、近3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年度考核证明材料须所在县教育部门备案);
3、申请人父母、配偶需证明的相关材料。
四、工作程序
(一)资格审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有异议的再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共同审查。
(二)组织面试
审查通过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面试。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进行,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分数不得低于80分。根据面试结果和计划名额确定拟选调人员,由领导小组审定。
(三)公示
对研究确定后的拟选调对象在婺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体检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选调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调配办理
体检合格后,由人社部门向调出地发函商调,其中2021年秋季开学已在县外城区初中、小学任教和高中阶段学校任教的,可安排在城区中小学校,其他人员根据农村学校的空编、缺编和本人户籍情况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具体安排方案由领导小组报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经审定后由县人社、编办、教体等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五、工作要求
申请回婺人员必须服从县教体局的岗位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且三年内不再纳入温暖计划实施对象。调入安排在农村中小学校任教人员,今后申请跨乡镇工作调动或参与城区学校教师选调,按婺府办发〔2021〕102号和县教体局婺教发〔2018〕1号文件规定办理。
本公告未尽事项按婺府办字[2022]43号文件规定执行。
婺源县教育系统温暖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