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江西上饶市就业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募集公告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江西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183号), 市人社局等十部门《关于实施上饶市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饶人社字〔2022〕73号)要求,现面向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组织募集2023年度就业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范围
我市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或符合见习单位认定条件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二、募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集中募集时间为3月1日至4月1日。
三、募集要求
(一)见习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我市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无不良信用记录,合法经营;
(2)自愿开展见习工作,遵守见习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条件,并能按要求对就业见习进行有效管理;
(3)承诺每年提供5个以上(含5个)见习岗位,并接收至少1人见习;提供的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
(4)有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有完备的见习计划;
(5)能按时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及时记载见习人员经历、承担任务、见习成果等,出具见习证明材料,评估见习成效。
(7)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二)见习对象范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含24周岁)失业青年。
(三)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见习期间不建立劳动关系。
四、申报审核流程
(一)见习单位申请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各类单位可线上通过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或扫码见习惠赣平台,线下通过向单位所在地所属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部门窗口提交见习申请(各县(市、区)业务经办联系方式见附件8),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见习单位申请报告(附件1);
②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定登记证书材料;
③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见习惠赣平台二维码
(2)审核。各地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对符合就业见习条件、自愿开展见习活动的用人单位,根据当地就业补助资金总量和见习工作实际需要予以确定。
(3)公示。对审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确定。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当地公共就业服务部门确定为就业见习单位并挂牌。
(5)退出。经核实确认后,见习单位出现下列情形1或2的,予以退出;出现情形3或4的,予以退出,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对于退出的见习单位要及时摘牌。
①一年内提供的见习岗位数量和接收的见习人员未达当地最低标准;
②有严重违反就业见习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③有骗取、套取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④有其他经营违法行为。
(二)就业见习补贴流程
见习岗位补贴:见习岗位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适用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当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
见习综合保险补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见习综合保险(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保险单据实予以补贴。
见习岗位补贴和见习综合保险实行见习单位先垫后补的方式。
(1)申请。见习单位按季度向当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申请见习补贴,并提交如下材料:
①《上饶市就业见习补贴拨付申请表》、《上饶市就业见习人员录用备案表》、《上饶市就业见习人员鉴定表》(附件4-6);
②见习协议书(附件7);
③见习单位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及银行发放流水;
④为见习人员办理的见习综合保险保单;
⑤对申请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100%的,还应提供留用见习人员名单、留用见习人员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表。
(2)发放。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见习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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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西上饶市就业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募集公告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江西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183号), 市人社局等十部门《关于实施上饶市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饶人社字〔2022〕73号)要求,现面向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组织募集2023年度就业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范围
我市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或符合见习单位认定条件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二、募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集中募集时间为3月1日至4月1日。
三、募集要求
(一)见习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我市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无不良信用记录,合法经营;
(2)自愿开展见习工作,遵守见习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条件,并能按要求对就业见习进行有效管理;
(3)承诺每年提供5个以上(含5个)见习岗位,并接收至少1人见习;提供的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
(4)有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有完备的见习计划;
(5)能按时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及时记载见习人员经历、承担任务、见习成果等,出具见习证明材料,评估见习成效。
(7)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二)见习对象范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含24周岁)失业青年。
(三)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见习期间不建立劳动关系。
四、申报审核流程
(一)见习单位申请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各类单位可线上通过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或扫码见习惠赣平台,线下通过向单位所在地所属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部门窗口提交见习申请(各县(市、区)业务经办联系方式见附件8),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见习单位申请报告(附件1);
②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定登记证书材料;
③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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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核。各地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对符合就业见习条件、自愿开展见习活动的用人单位,根据当地就业补助资金总量和见习工作实际需要予以确定。
(3)公示。对审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确定。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当地公共就业服务部门确定为就业见习单位并挂牌。
(5)退出。经核实确认后,见习单位出现下列情形1或2的,予以退出;出现情形3或4的,予以退出,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对于退出的见习单位要及时摘牌。
①一年内提供的见习岗位数量和接收的见习人员未达当地最低标准;
②有严重违反就业见习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③有骗取、套取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④有其他经营违法行为。
(二)就业见习补贴流程
见习岗位补贴:见习岗位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适用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当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
见习综合保险补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见习综合保险(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保险单据实予以补贴。
见习岗位补贴和见习综合保险实行见习单位先垫后补的方式。
(1)申请。见习单位按季度向当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申请见习补贴,并提交如下材料:
①《上饶市就业见习补贴拨付申请表》、《上饶市就业见习人员录用备案表》、《上饶市就业见习人员鉴定表》(附件4-6);
②见习协议书(附件7);
③见习单位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及银行发放流水;
④为见习人员办理的见习综合保险保单;
⑤对申请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100%的,还应提供留用见习人员名单、留用见习人员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表。
(2)发放。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见习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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