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人事考试网

2021江西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编外聘用制岗位人员变更声明

  宜春市人民医院于2021年10月24日在医院网站发布《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编外聘用制岗位人员公告》,其中神经内科仍缺1个岗位,为满足医院神经内科医师岗位用人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神经内科1名医师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以下变更说明:   1.年龄条件为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规培专业合格条件为取得内科或全科规培专业住培合格证书;   2.其余条件不变;   3.报名时间截止至2021年11月13日。    人事科    2021年11月9日

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编外聘用制听力测试师岗位人员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麻醉医师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医德医风高尚,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有违反社会公德及公共秩序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人员;   6、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条件   1、学历及专业:第一学历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临床医学或中医学专业;   2、年龄: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取得医师资格证(含中医),已取得中级职称或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人员优先。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工作时间)   (二)报名材料:   1、简历;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学位证;4、学信网打印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报名地点: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 电话:0795-3237396,手机:18270637588,邮箱:ycrmyyrsk@163.com.   (四)报名方法   应聘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现场报名,或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ycrmyyrsk@163.com)报名(邮箱投递者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专业+岗位名称”。   三、笔试、面试   招聘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进入面试,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合格者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进入体检程序。   四、体检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1、聘用后,享受编外聘用制员工待遇。   2、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首聘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3、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形式。   5、一经聘用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5年。   七、笔试、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监察室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九、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人 事 科    2021年3月26日      

江西宜春市科技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公告

     宜春市科技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宜春市科技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道德品质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采取公开、平等、考察、择优的办法,聘用诚实守信、业务熟悉、乐于奉献、具备较好服务意识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诚实守信,拥有良好的道德品德;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熟悉电脑,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操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不良行为受到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4.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差额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考察、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9日-3月15日。   2.报名地点: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分局603办公室。(地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路1号客商服务大楼六楼,联系电话:0795-3668068 王仁云,邮箱:yckjfj@163.com。)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及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打印。   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基础写作,满分为100分。   2.考试范围、内容。公文写作与处理、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文字表达等。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待定,地点:宜春经开区客商服务中心601室。   4.根据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学历、工作经历等以及与岗位匹配度情况,按笔试成绩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电脑操作能力等,按拟聘人数和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公示考察   拟录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公示期间,考察对象需进行体检,并提供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单,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则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1.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如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正式聘用后按每年5.5万元包干(含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录用单位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录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4.本公告由宜春经开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22年3月8日   附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江西宜春高安市招录市行政中心警务室招聘10人公告

     江西宜春高安市招录市行政中心警务室合同制协警队员10人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市行政中心信访维稳工作需要,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特面向全市招录协警队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市行政中心信访维稳工作需要,依照国家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公开招聘,招聘考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合同制协警队员10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   三、报名条件   (一)岗位条件   1.限宜春户籍,政治可靠,品行良好,责任心强,心理素质好,志愿从事协警工作,无违法犯罪、违规违纪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2.男性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退伍军人或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女性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凭。   3.年龄20周岁以上(2002年04月2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04月20日以后出生),退伍士官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04月20日以后出生)。   4.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无纹身,身体健康。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表现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裸眼视力4.6在部队从事反恐特战专业训练,参加师级以上军体比武获得荣誉或参加武术、散打、拳击比赛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身高放宽至1.65米。   5.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无纹身,身体健康;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特别优秀者身高、年龄、体重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将于2022年4月20日在高安市人民政府网、高品高安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2022年5月5日。   3、报名资料   ①应聘人员填报《高安市行政中心警务室合同制协警队员应聘报名表》(附件1)原件,必须本人签名;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复印件;   ④学信网上打印的含二维码有效期内学历认证;   ⑤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5张,   ⑥退伍证复印件   ⑦荣誉证书复印件   将以上报名资料扫描原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76190705@qq.com(发送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学历+专业),将扫描原件纸质版邮寄至高安市瑞阳新区派出所。   4、联系方式   地址:高安市瑞阳新区派出所   联系电话:0795-5212559、0795-5228110   联系人:刘先生:1518***0826 陈先生:19870252201。   5、资格审查要求   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的含二维码有效期内学历认证;   ③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含户主及本人页);   ⑥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5张;   ⑦《高安市行政中心警务室合同制协警队员应聘报名表》一份;   ⑧交纳报名费100元。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时间及地点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考试时考生应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1.男性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20%+体能成绩50%+面试成绩30%。   ①笔试:法律法规常识和写作。   ②体能测试:具体项目为男子3000米跑、1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③面试:根据笔试和体能综合成绩确定面试人数,原则上按招录人数2:1的比例面试(不足2:1比例的经研究可调低面试比例)。   2.女性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20%+体能成绩50%+面试成绩30%。   ①笔试:法律法规常识和写作。   ②体能测试:具体项目为女子800米跑、1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③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面试(不足3:1比例的经研究可调低面试比例)。   (四)体检(时间及地点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录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成绩相同者,中共党员优先聘用,再按身高从高至低进行选聘。体检标准参照征兵标准进行,体检费自理。   (五)政审(时间及地点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参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暂行规定》组织实施。   (六)审批录用(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名单将在高安市人民政府网和高品高安公众号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0795-5228805。   五、聘用   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聘任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每月基本工资和绩效3000元。经考核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每月基本工资3500元加绩效考核奖励;提供值班住宿并享受用餐补助;同时解决社会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及人身意外保险,单位缴交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缴交部分由个人承担。   所聘人员实行考核动态管理,若有违反聘用合同的,将进行解聘;聘用期满且表现较好的,续签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确保通讯方式畅通,随时关注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产生的任何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遵守上级及高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可能对招聘考试程序作出调整,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公告的发布。   3、招聘人员参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从事市行政中心信访维稳工作,不纳入此次《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改革。   未尽事宜由高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高安市公安局瑞阳新区派出所共同协商解释。   附件1:高安市行政中心警务室合同制协警队员报名表    特此公告    高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高安市公安局瑞阳新区派出所    2022年4月20日      

2022年江西樟树市中医医院招聘57人公告

  2022年樟树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樟树市中医医院委托樟树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7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聘用人员与樟树市中医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卫生事业,敬业精神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纪律,无违反计划生育等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素质:所有报考者都必须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适应工作岗位需要,且必须无药物过敏史、晕厥史及其它影响正常工作的身体情况。   3.身高要求:护理、药学专业报考者要求女性身高155cm(含)以上,男性身高165cm(含)以上,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身高可放宽到女性身高153cm(含)以上,男性身高163cm(含)以上。其他岗位身高不作要求。   4.年龄要求:护理、药剂、医技岗位报考者要求35岁以下(即1987年3月1日及之后出生),报考药剂、医技岗位,如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即1982年3月1日及之后出生)。医疗岗位报考者年龄要求40岁以下(即1982年3月1日及之后出生)。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应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材料。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所规定影响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及资格要求   见附件1:2022年樟树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要求表   三、招聘流程   1.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2年3月7日-3月9日17:30;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樟树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樟树市盐城大道机关安置小区125号门面)   (3)资格审核:审核所需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第一学历到最高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中等职业信息网或学信网打印的学历查询材料1份。   ②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3张。   ④《2022年樟树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4)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在招聘全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冒名顶替者或报了名却无故不参加考试者,将纳入“不诚信名单”管理,取消本次及今后招聘考试的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理论考试:理论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再按50%的分数计入总分。   (1)考试时间:2022年3月19日9:00-10:40。   (2)考试地点:待定。   (3)考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及各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3.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理论考试结束后,根据理论考试成绩,按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计划数的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对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由工作小组组织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再按50%的分数计入总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 体检:通过对理论考试和面试两项计出总分后,按所需求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体检内容进行体检;如有分数相同的,以第一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则樟树籍优先。因体检不合格,按照总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从应聘者中依次递补。   6.录用   在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聘用计划依据理论和面试总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张榜公布,如有入闱者中途退出,则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排序从应聘者中依次递补。   四、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不上编制,实行用人单位聘用制。聘用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医院分配,不得以岗位原因拒不服从分配,否则将取消录用。   2.聘用人员试用期间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有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   3.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与医院现同类专业技术人员同工同酬待遇,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构成,试用期满合格,执行转正定级工资标准,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构成。另外护理专业享有10%的护士提高部分。录用后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4.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其人事档案关系存市人才交流中心。   5.聘用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徐琦峰   2.联系电话:0795-7366876、19170628665   六.疫情防控   考生应当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入报名、考场区域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赣通码”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且“赣通码”扫码为绿码的,可由指定路线进入报名、考场区域;有发热症状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报名、考场区域。“赣通码”扫码为黄码或红码,不得进入。    樟树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0日   附件:岗位表及报名表.docx   

江西宜春奉新县医保局招聘公告

  奉新县医保局招聘编外业务经办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奉新县医保局需招聘一批医保编外业务经办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医保业务经办人员4名。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医学类。   3、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本人或父母、配偶具有奉新县户籍;   5、熟悉电脑办公软件的各种基本操作,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专业或技能条件;   6、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3、因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程被原工作单位辞退的;   4、其它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月20日。   3、网上报名邮箱:fxylbz@126.com联系电话:0795-4611639   4、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①《报名表》;②本人户口簿(或配偶户口簿及结婚证、父母户口簿及所在村(社区)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身份证、毕业证(需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截图)及相关资格证书;③近期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考试前由报名人员提供扫描件原件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100分)   开考比例不低于1:2.5,笔试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文写作。   2、面试(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入闱。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医保工作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公共服务等综合能力。   (四)确定人选   1、确定人选   由奉新县公开招聘县医保工作人员工作小组,根据笔试与面试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   2、体检   确定为拟招聘人选,须集中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试者自行承担。   3、递补   因体检与政审考核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待遇保障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评价。评价合格者,由单位与其签订用工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正式聘用期间,每月工资大专学历2500元、本科学历2700元(根据本县经济增长水平和消费水平,相应进行调整),其中绩效奖励按照平均500元/月的标准考核发放。与在编在岗干部享受同样的工会福利。缴纳城镇企业职工社保、医保及工伤保险,个人部分由受聘人员承担。   六、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人社局、县医保局相关人员组成的县医保局招聘编外业务经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招聘实施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监督。   七、其他   1、公开选聘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12380-06。   2、本公告由奉新县公开招聘县医保局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5-4611639。   3、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奉新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4日    奉新县医保局公开招聘编外业务经办人员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近期正面免冠   彩色2寸照片      民 族      籍贯      户籍所在地      入党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婚烟状况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学历学位      全日制教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职教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住 址      学习经历      工作经历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及   重   要   社   会   关   系      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本人承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属实,如不属实,将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1、此表的内容和信息请准确填写,扫描后和其他报名材料发邮箱。   2、学习经历指学校教育与在职培训,学校教育从大学开始填写,要求填写毕业院校和专业名称,并写清时间段(精确到月份),如“2015.09—2019.07在******大学*****专业学习”。   3、“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内,要写上父母、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的情况,已婚的还要写上配偶的父母情况。三代以内的直系或旁系血亲是公职人员的,也要求写清楚。   

江西宜春市明月山垃圾分类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江西宜春市明月山垃圾分类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明月山垃圾分类管理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垃圾分类工作人员,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招聘名额   指导员7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刻苦耐劳工作积极负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正,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口吃、无重听;   (二)具体条件   1.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优先录用;   2.有良好文字功底的优先录用,掌握电脑办公软件基本操作,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公民,即2004年2月15日之前、1977年2月15日之后出生。(有丰富垃圾分类工作经验的可放宽年龄)。   三、工资待遇   1.指导员月工资3300元,每月考核结束后发放(违反工作纪律及工作不达标视情况扣除,具体按考核办法发放)。   2.试用期为两个月,工资2800元。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7日—2020年2月23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明月山分局(明月山游客中心341室)。   3.咨询电话: 0795-3516981(垃分办);   联系人:王玉强 13970518018(手机)。   4.报名方式:如本地人,请到报名地点报名;外地人可将本人相关电子信息投至电子邮箱,主题设定为应聘,电子邮箱地址为:ycmysljfl@163.com。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2份;   (2)报名时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及有关荣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相关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比例不达1:2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五、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形式: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及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2月24日(周四)上午9:00—10:30。   3.考试地点:游客中心301会议室。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不低于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入围面试,入围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   2.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判断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顺序以当场抽签方式确定,每人限时5分钟。   3.面试时间:2月25日(周五)上午9:30—12:00。   4.面试地点:游客中心301会议室。   六、体检及其它   1.加分项。在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的基础上军队退役人员加3分、本科及以上学历加3分、具有机动车驾驶证者加1分,三项具备者可累计加分(笔试进行前需提交所有加分项材料,过期视为无效,不予加分) 。   2.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及加分项,经综合评定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应按要求提供体检报告、无犯罪证明等相关证明。证明不全或体检体检结果存在的疾病不适宜垃圾分类工作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1.聘用人员与明月山垃圾分类管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有不良记录、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或涉毒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招聘单位开除的人员;   (5)有其他不适合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明月山垃圾分类管中心负责解释。    明月山垃圾分类管理中心    2022年2月17日   附件:明月山垃圾分类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docx      

2022年江西宜春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招聘108名教师公告

     宜春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暑期招聘教师公告   因教育教学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宜春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宜春中学、宜春三中、宜春实验中学、宜春八中、宜春九中、宜春市第十五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中学专任教师并具有本科学历;   2.国内高校2022届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硕士学位;   3.国内高校2022届师范类专业(音乐、体育、美术、物理岗位和宜春市第十五中学岗位对师范类专业不作要求)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   二、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   1.宜春中学26名(高中岗位)   语文3名、数学2名、物理6名、化学2名、地理4名、体育4名、心理健康教育3名、新闻传播2名。   2.宜春三中10名(高中岗位3名、初中岗位7名)   高中岗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   初中岗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历史1名、体育1名、心理健康教育1名、书法1名。   3.宜春实验中学17名(完中岗位,视教学需要安排)   数学2名、英语2名、化学1名、生物2名、政治1名、历史3名、地理2名、体育1名、计算机1名、心理健康教育2名。   4.宜春八中20名(初中岗位)   语文2名、英语1名、物理2名、化学1名、生物3名、政治3名、历史4名、地理2名、音乐1名、心理健康教育1名。   5.宜春九中30名(高中岗位)   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4名、物理4名、化学2名、生物3名、政治3名、历史3名、地理3名,体育2名。   6.宜春市第十五中学5名(初中岗位)   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物理1名、美术1名。   (二)资格条件   1.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均可),其中:报考体育岗位要求主修三大球类(篮球、排球、足球),报考音乐岗位要求主修声乐,报考新闻传播岗位要求为新闻学、教育技术学、网络自媒体专业。   2.具备相应层次、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高中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初中岗位,完中岗位要求高中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心理健康教育岗位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者优先;因受疫情影响未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236号)精神,可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先参加考试。   3.在编在岗教师须具有至少1年及以上与报考学科、学段一致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4.在编在岗教师要求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81年7月30日(含)以后出生〕,其中获中小学高级职称或具有两轮及以上与报考岗位一致循环教学经历的把关骨干教师(提供相应佐证资料)或取得了突出教育教学业绩(提供相应佐证资料)或获得设区市级以上综合荣誉者(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或政府颁发,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可以为其他部门颁发的专项奖),年龄可适当放宽〔女性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6年7月30日(含)以后出生;男性放宽至48周岁以下,即1973年7月30日(含)以后出生〕。获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荣誉之一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0日(含)以后出生〕,免试直接进入考察、体检程序(对应招聘计划同时核减)。   5.研究生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30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身份人员同时是在编在岗教师者,可以在编在岗教师身份报考。   6.身心健康且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三、疫情防控   1.为防范疫情输入,保障人民群众和广大考生身体健康,请所有考生严格执行江西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所有考生需佩戴口罩、提供健康码绿码、行程码和距离资格审查前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且体温检测无异常后方能进入考点。   2.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距离资格审查7天内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考生,以及与发布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考生,资格审查和考试全部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具体操作办法待定。   3.具体疫情防控动态请考生关注江西疾控每日发布的《江西省疾控中心*月*日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提示》(每天更新,实际时间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1),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本次招聘考试,每人可同时报2所学校,但每人限报一个学段和一门学科。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因提供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7月26日16:00时,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电子邮箱:ycjyrsszk@163.com。   2.资格审查:报名对象请于2022年7月27日(9:00—17:00)携带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主要荣誉证书、身份证及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本人手写签名的报名表、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人员提供,需任教学校和主管部门同时盖章)、任教经历证明等资料到现场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按照不高于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笔试阶段人选(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经用人单位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同意可降低面试比例),并于2022年7月27日20:00前电话或短信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因手机联系不上造成的缺额,招聘单位可选择递补)。资格审查地点:宜春中学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48号)。   (二)笔试、面试   1.关于笔试。笔试时间:2022年7月28日上午10:00,地点:宜春中学(具体场地待定)。笔试内容:与报考岗位学科、学段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长6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要求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岗位计划1:2比例(不足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全部进入面试)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员。   2.关于面试。面试时间:2022年7月29日上午7:30开始,地点:宜春中学。面试方式为试讲,试讲时间为12分钟,满分100分,试讲教材为招聘学校现行通用教材(详见附件2,学校之间版本可能不一,具体可详询招聘学校)。面试程序:考生凭《面试资格证》和身份证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按照抽签顺序安排进入备课室抽取面试课题后开始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时不得自带材料)。备课结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开始面试。   备注:1.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考生,需加试专业技能展示内容,由评委根据考生现场展示表现纳入面试100分计分;2.报考宜春中学新闻传播岗位考生,面试形式为实操,不进行试讲。   (三)确定拟录对象   按照各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报考学校志愿进行平行投档(考生未入围第一志愿报考学校,若报考第二志愿学校有岗位空缺,经招聘单位和考生双方同意,可调剂补录至第二志愿报考学校),确定各学校各岗位拟录对象。   五、考察录用   (一)考察、体检   对所有拟录人员(含免面试笔试直接进入考察、体检程序人员)的师德师风、敬业精神、师生评价、教学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执行。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在岗位计划数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每个岗位最多递补2次(根据招聘单位意见,也可不予递补)。   (二)公示   经考察、体检确定的拟聘人员在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宜春人事考试网、宜春教育体育网公示。公示期满,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调动、上编等相关手续。受疫情影响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考试被聘用的,按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签订聘用合同,实行1年试用期管理,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本公告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春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宜春中学:0795-3997199、18907955187(高老师)   宜春三中:0795-3273407、13330191977(周老师)   宜春实验中学:0795-3229292、18270501977(漆老师)   宜春八中:0795-7088328、15079570995(张老师)   宜春九中:0795-3558199、13970577752(曾老师)   宜春市第十五中学:13979558267(李老师)   宜春市人社局:0795-3271152   宜春市教体局:0795-3998126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春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18日   附件1.宜春市教体局直属学校2022年暑期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2.各学段、学科面试教材版本.doc      

2021江西宜春市上高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医疗专业人员70人公告

  为满足我县医院补充医疗专业人员的需要,经上高县人民政府同意,上高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医疗专业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理论考试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的专业和人数   共计划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70名,其中县人民医院22名;县中医院26名;县妇保院9名;乡镇卫生院13名(敖山镇卫生院2人,南港中心卫生院3人,新界埠卫生院1人,野市乡卫生院1人,塔下乡卫生院2人,田心镇中心卫生院3人,蒙山镇卫生院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上高县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职位表》。   报考人数与选用计划的比例为临床、医技专业2:1,护理和其他专业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则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毕业生外,择业期内(即2019年和2020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6、现为本县内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的卫技人员,报名需经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不能出具所在单位同意证明的须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聘用。   7、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服务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纪违法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1、关于专业和学历要求的说明:涉及专业和学历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岗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要求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2、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35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及之后出生),30岁以下(1990年10月1日及之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1年10月1日为止。   3、关于资格证的说明:参加了2021年医师或护士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   4、关于工作经历的说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如2年以上指报名时仍在工作岗位,至2021年10月1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19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0年6月为1周年,依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或聘用单位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1年10月1日为止。   5、关于限某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集体户籍除外。本地生源是指在该地参加高考的考生。   6、关于诚信考试及报到的说明:考生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招聘信息。将《上高县2021年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医疗专业人员公告》在宜春市人事考试网、上高县人民政府网、健康上高微信公众号等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26日。   2、报名地点:上高县卫健委五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持填写好的《上高县2021年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医疗专业人员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并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   (1)身份证。   (2)毕业证、相应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学历文凭审查,除提供相关的毕业证原件外,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打印有效期内的学历认证。   (3)用人单位有相关工作经历需求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4)在我县内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的卫技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资格审查。   (6)招聘职位表中注明有特殊要求的相关资格或职称证书(请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告职位表中的要求提供)。   (7)招聘岗位对户籍有要求的需提供户口本。   (8)近半年内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上述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资格证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审查,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交卫健部门留存(考生请对照所报考的职位条件准备相应的材料进行报名)。报名可以委托他人进行,除需携带考生资格审查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   4、资格审查:由县选用医疗专业人员领导小组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1、招聘考试采取理论考试方式进行,理论考试由县选用医疗专业人员领导小组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地点、统一阅卷评分。   2、理论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后通知考生领取。   3、有关考试事项:   (1)采取理论考试一次性通过,总分100分,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选用人员的体检名单,考试成绩相同时,已取得执业医师证的优先。   (2)考试内容为相关医学知识。   (3)按招聘计划数,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有执业资格证的,若均具有执业资格证的一并录取。   (4)理论考试入围者,如自愿放弃录取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同一考生只能报考某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2、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3、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空缺,由用人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1、各用人单位将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县选用医疗专业人员领导小组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再由选用医疗专业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后按用人单位管理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五、管理和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各用人单位统一交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工资、福利、考核按各用人单位管理方案执行。   点击下载>>>   1:2021年上高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医疗专业人员职位表   2:2021年上高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医疗专业人员报名表   3:医疗卫生专业目录    上高县选用医疗专业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