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宜春市委统战部招聘公告

  2022年宜春市委统战部招聘财务人员公告

  

  宜春市委统战部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岗位

  财务人员1人。

  二、报名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须是大专以上财务专业毕业,已取得会计从业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从事财务工作3年以上;

  4.须熟悉word、excel等办公及财务相关软件操作;

  5.良好的品行和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不得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其它影响使用的;

  4.在过往工作岗位上有弄虚作假、违规违法行为记录的;

  5.有不良信用记录并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

  6.其它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软件操作测试、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网络或现场报名均可。报名时需填报《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并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4月17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网络报名邮箱:yctzb641@163.com,发送邮件主题请注明“XX同志应聘宜春市委统战部财务岗位报名表”。报名联系电话:0795-3222641。

  现场报名地址:宜春市政大楼456办公室;联系电话:0795-3222641;联系人:彭文鑫

  3.报名提交资料: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核原件、收复印件)

  (1)应聘人员填报《应聘人员报名表》(自行下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含户主及本人页);

  (5)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3张;

  (6)财务相关资格证书;

  (7)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8)个人征信报告1份。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时将对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接受报名,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请考生们诚信报考。

  (二)面试

  1.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占比60%)

  2.测试内容:excel软件操作(占比40%)

  (三)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面试及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市委统战部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测试总成绩递补。

  (四)考察

  经体检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工作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内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按上述体检原则进行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宜春统战”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由宜春市委统战部与应聘录用人员签订试用期合同。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聘用人员同意,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如考核不合格,予以辞退。

  2.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聘用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构成。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

  (1)基本工资:每月3500元,按月发放。

  (2)工龄工资:聘用期满二年每月100元,依此类推计算,按月发放。

  (3)绩效工资:聘用试用期不发绩效工资,试用期满后享受第十三个月工资奖励,年终考核优秀奖励2个月全额工资,考核不合格不发放奖励工资。

  (4)工会福利费:按规定缴纳工会会费后,享受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工会福利同等待遇。

  (5)中餐补助:参照在职干部标准按月发放。

  (七)防疫要求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宜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做好现场防疫工作,服从防疫管理,按最新要求参加应聘。

  附件:应聘报名表.xlsx

  

中共宜春市委统战部
2022年4月11日

  

2022年江西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编外聘用制导医岗位人员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2022年6月招聘编外聘用制导医岗位人员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导医3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医德医风高尚,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有违公德及公共秩序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人员;

  6.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医学类及医学类相关专业);

  2.身高156cm及以上;

  3.年龄: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其他:五官端正、面容姣好,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表达能力。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6月15日

  (二)报名材料:

  1.简历;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4.学信网打印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报名咨询:

  地址: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

  电话:0795-3237396,邮箱:ycrmyyrsk@163.com.

  (四)报名方法

  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ycrmyyrsk@163.com)报名(邮箱投递者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专业+所报岗位名称)。

  三、招聘办法

  采用面试的形式,得出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面试分数7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

  六、聘用

  (一)聘用后,享受导医编外聘用员工待遇。

  (二)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首聘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形式。

  (五)新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3年。

  七、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监察室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九、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人 事 科

  

2022年6月9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