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公开招聘敬老院院长、会计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敬老院建设,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按照宜春市民政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宜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宜民字[2012]73号)和樟树市民政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樟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机构建设实施方案》(樟民发[2012]45号)文件要求,经市农村敬老院机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永泰镇敬老院院长、昌傅镇敬老院院长,黄土岗镇、义成镇、经楼镇、观上镇、洲上乡、永泰镇、阁山镇敬老院会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
招聘职位
公开招聘9人,其中乡镇敬老院院长2人(永泰镇敬老院院长1名、昌傅镇敬老院院长1名),乡镇敬老院会计7人(黄土岗镇敬老院会计1名、义成镇敬老院会计1名、经楼镇敬老院会计1名、观上镇敬老院会计1名、洲上乡敬老院会计1名、永泰镇敬老院会计1名、阁山镇敬老院会计1名)。
招聘条件
敬老院院长招聘条件
1.品德好、思想觉悟高;愿以院为家,热爱敬老院工作,有爱心、有孝心、有责任心;懂经营、善管理。
2.高中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乡镇(街道)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乡镇(街道)敬老院院长须本市户籍且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敬老院会计招聘条件
1.品德好、思想觉悟高,愿以院为家,热爱敬老院工作,有爱心、有孝心、有责任心。
2.高中及以上学历,会计专业、或从事会计行业优先,男女不限,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乡镇(街道)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乡镇(街道)敬老院会计须本市户籍,并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院长、会计岗位:(1)上“两面人”,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3)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4)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5)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8)非法组织参与,影响社会稳定的;(9)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敬老院院长、会计报名工作由敬老院所在乡镇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5日—— 1月27日17:00之前。
2、报名地点:敬老院所在乡镇民政所。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由市、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1月28 日上午下班前,由乡镇党委政府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择优推荐候聘人员2名参加面试(以党委文件形式报送),推荐文件送市民政局养老儿童股,交由市农村敬老院机构建设领导小组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评。按百分制计分,占总分数50%。
考评分值按同意票率折合计算。考评工作在市农村敬老院机构建设领导小组监督下,由乡镇党委组织实施,考评小组由乡镇党委委员、班子成员等人员组成,考评结果相关材料于1月30日前报送市民政局养老儿童股。
(四)面试。按百分制计分,占总分数50%。
1、面试内容:农村敬老院管理及相关知识。
2、面试时间: 2021年2月上旬
3、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评委:临时抽调,考务工作由市农村敬老院机构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五)体检。根据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出现总分数相同,则按近三年获奖级别确定,取获奖级最高的为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在考试人选中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向社会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人事管理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方式,院长、会计一旦离开农村敬老院编制岗位,事业编制身份和待遇随即取消。在聘用期内享受事业单位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由财政安排。
五、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95-7362803
特此公告。
樟树市农村敬老院机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