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高安市市直医疗单位校园招聘26人公告
高安市市直医疗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宜春市中小学校、公立医院赴省内外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事业编制人员试行办法》文件,经高安市委、市政府批准,在宜春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全程指导下,高安市市直医疗单位拟招聘一批急需紧缺卫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招聘原则。
二、招聘对象
1、国内高校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内即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且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
2、国内高校医学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含2021、2022年毕业未就业的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内即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且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市卫技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赴南昌部分高校所在地举办专场招聘会,主要面向省内、省外医学类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招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本科毕业生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拟招聘卫技人才26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3人,本科毕业生3人,具体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将《江西省高安市市直医疗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在各相应高校就业信息网、高安政府网及高品高安微信公众平台同时发布。
(二)考生现场报名。
请考生持填写好的《高安市市直医疗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卫技人才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和相关荣誉证书、历届毕业生提供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及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招生就业部门公章)、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7日 8:30—15:00
报名地点:南昌市南京西路225号格林缓旅大酒店三楼2号会议室(南昌大学东湖校区旁)。
(三)资格审查:市卫技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和考生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笔试。
(四)组织笔试: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笔试地点,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内容为三基医学知识。笔试卷面分为100分,设最低入闱分数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该岗位笔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用人单位研究并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末位笔试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硕士研究生进入面试人数不占比例,不影响本科生进入面试人数。
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 16:00—17:00
笔试地点:南昌市南京西路225号格林缓旅大酒店三楼2号会议室(南昌大学东湖校区旁)。
(五)组织面试: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面试地点集中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笔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2023年5月8日 8:30开始。
面试地点:南昌市南京西路225号格林缓旅大酒店三楼6号会议室(南昌大学东湖校区旁)。
(六)确定拟签约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对照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考生。若末位成绩相同者,同学历层次则以考生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不同学历层次则以学历高者优先。因考生放弃签约而产生的空缺,按本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七)签约:经市卫技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签约名单后,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考生三方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请考生携带好三方协议),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
(八)体检、考核和公示:考生上岗前到用人单位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协议,体检合格者由市卫技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示一周。
(九)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后,招聘结果报高安市政府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宜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办理拟招聘人员聘用手续。考生凭毕业证、学位证等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六、政策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符合中共高安市委办公室 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安市1225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高办字[2022]35号)文件中人才引进条件的,将给予各类型人才连续两年发放生活补助。工作且缴纳社保满两年,本人在高安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可申请享受政府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根据后续服务按五年平均发放。
七、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
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
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4、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
5、放弃聘用资格者;
6、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准聘用者。
八、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卫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商议决定。
九、咨询电话
高安市卫健委:0795—5293015
高安市人社局:0795—5281701
高安市招聘卫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20日
附件:
2副本公告附件:高安市市直医疗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位表(1)(5).xlsx
3高安市市直医疗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卫技人才报名表(5).xlsx
2023年江西高安市消防救援大队补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3人公告
高安市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公开补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号)文件精神及应急救援工作需要,高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发布此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补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3名(均为灭火战斗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
2.自愿从事消防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
4.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技校、中专毕业生)。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4.6(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视不低于4.5、左眼裸视不低于4.5)。
灭火战斗员
补录人数:13人
性别及年龄要求:男性,18至28周岁,(2005年9月15日至1995年9月15日之间)。
专业要求:无
岗位要求:1、体能测试各科目成绩超满分标准,优先考虑。2、24小时值班备勤,准军事化管理,实行轮休制。3、服从岗位调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3.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与原消防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7.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8.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高安市人民政府网、高品高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至2023年9月17日下午17:00。(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高安市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胡助理,联系电话:0795-5283754;联系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4.报名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1.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3000米跑(占40%)、400米跑(占20%)、100米跑(占20%)、单杠引体向上(占20%),各科目成绩满分别为100分,单项成绩60分以下的按0分计入总成绩。
(2)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
2.面试(专业能力测试)
(1)面试时间:在体能测试后一周内进行。面试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高安市消防救援大队进行面试。
(2)面试内容:分岗位组织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组织能力及应聘岗位所需技能。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限为6分钟。
(3)面试地点:高安市消防救援大队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政审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体能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体检、政审
1.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政审,重点审察应招人员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和有无违法违纪等。
3.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招聘。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所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如相同则按面试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如仍有成绩相同,则以3000米体能测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安市人民政府网、高品高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7天。
(七)招聘后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和《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标准执行;试用期3864元/月(试用期三个月),正式入职工资标准:政府专职队员每月4830元基础工资,高危补助880元。班长、装备技师、车辆驾驶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550元,副班长、灭火救援一线通讯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330元。伙食费、被装费参照普通消防站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六险一金。由个人缴纳的部分按规定由政府专职消防员自己负担。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应急救援消防队伍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上班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准军事化管理,食宿在单位,日常休息采取轮休值班制。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高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考核项目成绩评定标准
2.高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3.高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政审表
附1:成绩评定标准
附2: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附3:政府专职消防员政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