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江西宜春靖安县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高职定向培养招生公告
根据《江西省水利厅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3 年全省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高职学历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赣水人事字〔2022〕25 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全省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高职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赣水人事字〔2023〕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定向培养一批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向招生原则
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
二、报考条件及录取原则
1.考生具有靖安户籍。
2.思想品德良好,有志从事基层水利服务工作。
3.身体健康。参加江西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4.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定向生报考类别为本科兼专科或单报专科,三校生须参加普通高考,报考类别为本科兼专科或单报专科,报考科类为文史或理工。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得报名:
(1)未完成江西省 2023 年普通高考报名的;
(2)报考江西省基层农业、林业、国土等定向培养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参加江西省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报名。
三、定向招生计划
本次计划招录2023年度靖安县基层水利高职定向培养生2人,其中理科生1人,文科生1人。
四、定向招生报名及录取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3月20日17时30分,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靖安县水利局2楼211室。
3.联系电线.报名须带材料:考生报名时需携带县招考办开具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照5张,并按要求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江西省定向培养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和《江西省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考生承诺书》。请将户口本的户主页和考生页复印在同一页,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注: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五份。
5.现场报名时,请考生本人和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现场签订承诺书。
(二)定向培养学生的考试与录取
1.考试方式
2023 年报考全省基层水利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参加 2023 年普通高考统一考试。按考生专科成绩总分作为定向培养考生的录取依据。
2.录取原则
(1)根据定向培养计划数,在高考填报志愿之前,依据考生书面申请的定向志愿和签订的《2023年江西省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考生承诺书》,按照招生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以投档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录取。
(2)考生如果要放弃江西省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定向招生录取资格,须在教育厅公布高考录取分数线个工作日内,向县水利局提出书面申请,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报省市水利部门审核同意。
(3)三定向生正式录取前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县水利局、江西水利职业学院与定向培养学生签订《江西省定向培养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协议书》后正式录取就学。
(三)三定向学生的就业
1.三定向学生毕业经考试合格后,颁发普通高等大专学校毕业证书,由生源所在县水利局和县人社局根据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进行考核,办理聘用手续,派遣到乡镇水利岗位工作。未能毕业或考核不合格的三定向学生,将终止或取消协议,不予发放毕业证书。
2.被聘用的定向生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不得调入其他事业单位。不满5年自行离开聘用单位的,按协议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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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西宜春靖安县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高职定向培养招生公告
根据《江西省水利厅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3 年全省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高职学历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赣水人事字〔2022〕25 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全省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高职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赣水人事字〔2023〕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定向培养一批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向招生原则
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
二、报考条件及录取原则
1.考生具有靖安户籍。
2.思想政治品德良好,有志从事基层水利服务工作。
3.身体健康。参加江西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4.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定向生报考类别为本科兼专科或单报专科,三校生须参加普通高考,报考类别为本科兼专科或单报专科,报考科类为文史或理工。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得报名:
(1)未完成江西省 2023 年普通高考报名的;
(2)报考江西省基层农业、林业、国土等定向培养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参加江西省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报名。
三、定向招生计划
本次计划招录2023年度靖安县基层水利高职定向培养生2人,其中理科生1人,文科生1人。
四、定向招生报名及录取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3月20日17时30分,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靖安县水利局2楼211室。
3.联系电线.报名须带材料:考生报名时需携带县招考办开具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照5张,并按要求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江西省定向培养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和《江西省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考生承诺书》。请将户口本的户主页和考生页复印在同一页,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注: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五份。
5.现场报名时,请考生本人和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现场签订承诺书。
(二)定向培养学生的考试与录取
1.考试方式
2023 年报考全省基层水利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参加 2023 年普通高考统一考试。按考生专科成绩总分作为定向培养考生的录取依据。
2.录取原则
(1)根据定向培养计划数,在高考填报志愿之前,依据考生书面申请的定向志愿和签订的《2023年江西省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考生承诺书》,按照招生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以投档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录取。
(2)考生如果要放弃江西省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定向招生录取资格,须在教育厅公布高考录取分数线个工作日内,向县水利局提出书面申请,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报省市水利部门审核同意。
(3)三定向生正式录取前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县水利局、江西水利职业学院与定向培养学生签订《江西省定向培养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协议书》后正式录取就学。
(三)三定向学生的就业
1.三定向学生毕业经考试合格后,颁发普通高等大专学校毕业证书,由生源所在县水利局和县人社局根据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进行考核,办理聘用手续,派遣到乡镇水利岗位工作。未能毕业或考核不合格的三定向学生,将终止或取消协议,不予发放毕业证书。
2.被聘用的定向生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不得调入其他事业单位。不满5年自行离开聘用单位的,按协议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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