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宜春市铜鼓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0人公告

  

  铜鼓县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有效解决我县消防救援力量不足的现状,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号)文件精神及上级要求,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员,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1. 灭火战斗员(13名)

  2. 车辆驾驶员(4名)

  3. 车辆维修员(1名)

  4. 宣传员(2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

  2、自愿从事消防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

  4、限男性(宣传员男女不限),年龄18-30周岁(出生时间在1992年9月1日至2004年9月1日之间),身高162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技校)。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4.6(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视不低于4.5、左眼裸视不低于4.5)。

  5、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照及以上)、机械维修(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并具备相关工作经历)、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7年9月1日后出生)。

  6、在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3)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与原消防救援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7)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8)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铜鼓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9:00至2022年9月25日18:0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3、报名地点:铜鼓县城南西路168号消防救援大队。联系方式:18270618190(谢)、15079508305(潘)。

  4、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位)证书、驾驶证、退伍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进行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未达到报名人数相应减少招聘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1、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3000米跑(占30%)、100米跑(占30%)、单杠引体向上或4×10米折返跑(可选择)(占20%)、双杠曲臂伸或俯卧撑(可选择)(占20%),满分为100分。

  (2)体能测试项目均达到成绩合格线后,方可进行下一轮面试(3000米跑成绩11分钟及以内或引体向上40个及以上的人员优先),其中宣传员、驾驶员、汽车维修员等岗位只考核3000米(占60%)和俯卧撑(占40%)。

  (3)体能测试成绩应用:灭火战斗员按体能测试成绩的60%计入总成绩,驾驶员、汽车维修员按体能测试成绩的50%计入总成绩,宣传员体能测试成绩仅做参考,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满分为100分)

  (1)时间:在体能测试后7日内完成,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由招聘工作小组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组织能力。

  3、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

  对宣传员岗位测试写作能力、电脑操作。

  4、总成绩计算

  (1)灭火战斗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宣传员:总成绩=面试成绩×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

  (3)驾驶员、汽车维修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名额1:1确定体检入围名单。如招聘岗位录取排名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确定。

  1、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政审,重点审查应招人员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和有无违法违纪等。(见附件3)

  3、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招聘。

  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所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如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相关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试用期3860元/月(试用期三个月),转正后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执行,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助、绩效,担任班长、装备技师、驾驶员等职务的享受职务津贴,根据职业技能资格享受等级津贴,在队享受工会福利等。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救援队伍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上班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食宿在单位,日常休息采取轮休值班制。

  5、工作地点:铜鼓县工业园、各乡镇的专职消防队站。

  六、疫情防控事项

  1、考生须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进入考场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行程码并接受体温检测。

  2、报名人员必须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岗位计划表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年龄

  

  岗位要求

  

  1

  

  灭火战斗员

  

  13

  

  30周岁及以下(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1、限男性;2、退役军人、消防员或从事过灭火救援工作的政府专职队员和有田径、篮球、医疗等相关特长人员优先;3、24小时值班备勤,准军事化管理,实行轮休制;4、服从岗位调剂。

  

  2

  

  驾驶员

  

  4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1、限男性;2、有消防车驾驶或从事大车驾驶两年以上经验者优先;3、有消防车或B2及以上大车驾驶经验者优先;4、24小时值班备勤,准军事化管理,实行轮休制;5、服从岗位调剂。

  

  3

  

  汽车维修员

  

  1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1、限男性;2、有两年以上汽车维修经验者优先;3、有消防车或B2及以上大车驾驶经验者优先;4、24小时值班备勤,准军事化管理,实行轮休制;5、服从岗位调剂。

  

  4

  

  宣传员

  

  2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1、男女不限,从事消防宣传工作;2、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练掌握办公软件;3、从事过新闻媒体类工作1年以上,有一定视频剪辑、拍摄技能,本科以上及相关专业毕业等人优先;4、24小时值班备勤,准军事化管理,实行轮休制,服从岗位调剂;5、形象气质较佳,普通话标准。

  

  铜鼓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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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9日

  

  

2022年江西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编外聘用制功能科辅助岗位人员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2022年6月招聘编外聘用制功能科辅助岗位人员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功能科辅助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医德医风高尚,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有违公德及公共秩序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人员;

  6.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条件

  1.全日制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医学类及医学类相关专业);

  2.年龄: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其他:五官端正、面容姣好,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表达能力;

  4.待遇按照工勤岗位待遇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2日

  (二)报名材料:

  1.简历;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4.学信网打印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报名咨询:

  地址: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

  电话:0795-3237396,邮箱:ycrmyyrsk@163.com.

  (四)报名方法

  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ycrmyyrsk@163.com)报名(邮箱投递者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专业+所报岗位名称)。

  三、招聘办法

  采用面试的形式,得出成绩,录取最高名次,面试分数7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

  六、聘用

  (一)聘用后,享受工勤岗位待遇执行。

  (二)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首聘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形式。

  (五)新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3年。

  七、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监察室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九、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人 事 科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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