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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

  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64人)》已于2021年9月29日发布,具体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8:30至2021年10月13日17:00   点击查看: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10月11日8:30至2021年10月14日17:00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11月22日8:30开始   笔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2021年宜春市上高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医疗专业人员公告

  宜春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12日讯:为满足我县医院补充医疗专业人员的需要,经上高县人民政府同意,上高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医疗专业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理论考试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的专业和人数   共计划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70名,其中县人民医院22名;县中医院26名;县妇保院9名;乡镇卫生院13名(敖山镇卫生院2人,南港中心卫生院3人,新界埠卫生院1人,野市乡卫生院1人,塔下乡卫生院2人,田心镇中心卫生院3人,蒙山镇卫生院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上高县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职位表》。   报考人数与选用计划的比例为临床、医技专业2:1,护理和其他专业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则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毕业生外,择业期内(即2019年和2020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6、现为本县内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的卫技人员,报名需经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不能出具所在单位同意证明的须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聘用。   7、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服务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纪违法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1、关于专业和学历要求的说明:涉及专业和学历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岗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要求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2、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35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及之后出生),30岁以下(1990年10月1日及之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1年10月1日为止。   3、关于资格证的说明:参加了2021年医师或护士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   4、关于工作经历的说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如2年以上指报名时仍在工作岗位,至2021年10月1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19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0年6月为1周年,依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或聘用单位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1年10月1日为止。   5、关于限某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集体户籍除外。本地生源是指在该地参加高考的考生。   6、关于诚信考试及报到的说明:考生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招聘信息。将《上高县2021年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医疗专业人员公告》在宜春市人事考试网、上高县人民政府网、健康上高微信公众号等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26日。   2、报名地点:上高县卫健委五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持填写好的《上高县2021年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医疗专业人员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并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   (1)身份证。   (2)毕业证、相应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学历文凭审查,除提供相关的毕业证原件外,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打印有效期内的学历认证。   (3)用人单位有相关工作经历需求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4)在我县内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的卫技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资格审查。   (6)招聘职位表中注明有特殊要求的相关资格或职称证书(请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告职位表中的要求提供)。   (7)招聘岗位对户籍有要求的需提供户口本。   (8)近半年内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上述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资格证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审查,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交卫健部门留存(考生请对照所报考的职位条件准备相应的材料进行报名)。报名可以委托他人进行,除需携带考生资格审查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   4、资格审查:由县选用医疗专业人员领导小组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1、招聘考试采取理论考试方式进行,理论考试由县选用医疗专业人员领导小组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地点、统一阅卷评分。   2、理论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后通知考生领取。   3、有关考试事项:   (1)采取理论考试一次性通过,总分100分,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选用人员的体检名单,考试成绩相同时,已取得执业医师证的优先。   (2)考试内容为相关医学知识。   (3)按招聘计划数,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有执业资格证的,若均具有执业资格证的一并录取。   (4)理论考试入围者,如自愿放弃录取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同一考生只能报考某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2、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3、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空缺,由用人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1、各用人单位将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县选用医疗专业人员领导小组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再由选用医疗专业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后按用人单位管理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五、管理和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各用人单位统一交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工资、福利、考核按各用人单位管理方案执行。   点击下载>>>   1:2021年上高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医疗专业人员职位表   2:2021年上高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医疗专业人员报名表   3:医疗卫生专业目录   上高县选用医疗专业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1日

2021年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宜春人事考试网2021年06月28日讯:本院因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4名,现将招聘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好;   2、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3、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1、精神科医师岗位(7名):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学历,年龄30岁以内(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如具有精神卫生医师执业证,并有在三级精神卫生专科机构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为35岁以内(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精神科护理岗位(7名):男性,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岁以内(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护士执业证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日-7月9日。   报名地点:宜春市袁州区凤凰街道中山西路195号.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部五楼人事科。   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13970509056,18707959871。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要携带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二寸近期免冠相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   四、资格审查   由市三院主要领导、纪委领导及各岗位对应职能科室负责人和人事科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逐一进行审核,并在报名表相关栏内签署合格与否意见。   五、笔试及面试(技能操作)   市三院人事科负责组织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技能操作),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   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进入面试,按笔试、面试(技能操作)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   六、体检   市三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在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试用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三个月。   八、正式录用   试用三个月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九、待遇   按照市三院试用期和正式录用后的薪资福利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十、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   2、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工作证明、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的,院方有权在任何环节取消其资格或不予录用或终止聘用合同。   3、参与资格审查、组织考试面试及体检环节的工作人员,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违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整个招聘过程,院纪检监察人员全程负责监督。   5、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   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6月20日

2020年宜春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0年宜春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0年宜春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2人)》已于2020年7月9日发布,本次宜春丰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健康;   4.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31日后出生),如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   5.具有与招聘职位要求相应或以上学历(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并且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宜春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0年宜春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报名时间:7月11日8:30-7月14日17:00   笔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   

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题 764名 10月11日起报名

  《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64人)》已于2021年9月29日发布,为帮助考生了解考试详情,事业单位招聘网把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进行了汇总供大家参考。    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汇总 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8:30至2021年10月13日17:0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点击查看: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江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jxpta.com)、宜春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须在网上缴纳考试笔试费用后方能确定报名有效。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本次报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只进行电子照片(近一年清晰正面照)审核,不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后将对入闱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公布的公开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县(市、区)人社局,由各县(市、区)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考。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及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考生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下载   本次宜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64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招聘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1、公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应(历)届毕业生。   2、部分招聘职位限应届毕业生报考,此类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0年和2019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3、部分招聘职位限制户籍的是指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为职位设置所要求的户籍。职位表中规定的县(市、区)生源是指在该县(市、区)参加高考的考生。(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大专的考生生源地为参加中考的所在县(市、区))   4、本次公开招聘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5、公开招聘单位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宜春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6、职位中注明限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职位,报考人员须符合此条规定方能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满足以下条件:   (1)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   (2)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含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的人员);   (3)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4)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再次报考本次招聘中限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职位。    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8:30至2021年10月13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10月11日8:30至2021年10月14日17:00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11月22日8:30开始   笔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   1、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   2、考试内容:   笔试分综合基础知识和应用文写作两门,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其中综合基础知识60分,应用文写作40分。综合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法律基础知识、经济管理、科技常识和人文地理等。   3、考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资料推荐:   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考试权威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考试写作备考资料   备考专用资料:2021年江西省事业编考试备考专用资料   4、面试注意事项: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面试资料: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考试面试权威资料   

2021年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客商服务中心接待岗人员招聘公告

  宜春人事考试网2021年03月30日讯: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客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经开区公务商务接待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名工作人员。   一、报名条件   (一)28周岁以下(1993年3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身体健康,外貌仪表俱佳。   (二)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恪守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强,能吃苦耐劳。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参与或支持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拒不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如实填写后发送电子邮件至1935339478@qq.com,发送邮件主题请注明XX同志应聘报名表,电子表格必须张贴个人2寸免冠相片,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2021年4月9日18时。(如未按格式填写报名表、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将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审查时间:提交《应聘人员报名表》的应聘人员请于2021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客商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地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客商服务中心四楼421办公室(春风路1号)。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以及《应聘人员报名表》一份。   (二)面试   面试采取问答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需求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则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五)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享受管委会聘用人员待遇,执行绩效工资,按照《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管理。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客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接待岗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客商服务中心   2021年3月28日

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解读

  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解读   《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64人)》已于2021年9月29日发布,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解读如下:   一、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招聘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1、公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应(历)届毕业生。   2、部分招聘职位限应届毕业生报考,此类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0年和2019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3、部分招聘职位限制户籍的是指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为职位设置所要求的户籍。职位表中规定的县(市、区)生源是指在该县(市、区)参加高考的考生。(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大专的考生生源地为参加中考的所在县(市、区))   4、本次公开招聘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5、公开招聘单位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宜春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6、职位中注明“限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职位,报考人员须符合此条规定方能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满足以下条件:   (1)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   (2)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含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的人员);   (3)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4)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再次报考本次招聘中“限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职位。   更多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二、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8:30至2021年10月13日17:0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点击查看: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三、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时间及内容   笔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   笔试内容:   笔试分综合基础知识和应用文写作两门,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其中综合基础知识60分,应用文写作40分。综合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法律基础知识、经济管理、科技常识和人文地理等。   笔试资料:   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考试权威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考试写作备考资料   备考专用资料:2021年江西省事业编考试备考专用资料   四、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注意事项: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面试资料: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考试面试权威资料   五、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1.政策咨询。   (1)宜春市人社局:0795-3271152;   (2)宜阳新区党群工作部:0795-3998972;   (3)樟树市人社局:0795-7362601;   (4)靖安县人社局:0795-4650892;   (5)奉新县人社局:0795-7901628;   (6)高安市人社局:0795-5281701;   (7)上高县人社局:0795-2528023;   (8)宜丰县委人才办:0795-2765339;   宜丰县人社局:0795-2990771;   (9)铜鼓县人社局:15297951100;   (10)万载县人社局:0795-8821570。   2.报名技术咨询。   宜春考试中心:0795-3289660。   3.监督电话。   宜春市人社局驻局纪检监察组:0795-3272598。    2021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8:30至2021年10月13日17:00   笔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   

2020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2020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2020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36人)》已于2020年7月4日发布,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形式,请考生根据以下宜春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8:30至2020年7月13日17:00   报名网址:http://0795.jxpta.com/   点击进入:2020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只进行电子照片(近一年清晰正面照)审核,不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后将对入闱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公布的公开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县(市、区)人社局,由各县(市、区)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考。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及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考生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020年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8:30至2020年7月13日17:00   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上午9:00至11:30   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   

江西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38人公告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第一批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学校简介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以原宜春学院高安校区为基础,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宜春市人民政府。学校秉承优良的办学传统,依托良好的社会声誉,立足江西,辐射全国,积极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得到各界社会人士的广泛认可。学校新校区占地面积1019亩,建筑面积40.4万平方米,在校生1.2万人。因学校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诚邀广大英才前来我校工作。   二、引才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高校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38名,引进岗位及数量见下表:    2022年引进副教授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岗位表       2022年引进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三、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为2017年以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高校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须与引才岗位所要求专业代码一致;若引才岗位按照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则该专业大类目录中的具体专业均可报考;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报考人员可选择引才岗位中相近专业报考,由学校及上级部门通过比对专业课程设置等方式,综合研判认定;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内高校的硕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硕士研究生与学校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的协议,博士研究生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与学校签订至少6年服务期的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3.近年来入闱我市人才引进体检环节后,自行放弃引进资格的报考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人员;   6.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拒不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引才待遇   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拟引进的全日制博士、教授、副教授根据合同和考核结果享受如下待遇:      五、引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5日9:00至5月5日18:00。   2.报名结果查询时间:2022年4月15日11:00至5月6日16:00。   3.报名网站: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网(https://www.ycrcy.cn/rcyj/)。   4.具体流程: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通过“高校”入口进行报名,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需上传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各学历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材料如为外文版本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须提交所学专业课程目录证明及中文翻译件;   (4)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5)报名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扫描件;   (6)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报考人员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在学校官网(www.gacycu.cn)予以公布,同时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   2.资格复审   学校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届时请报考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复审,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方式   面试采取说课及面谈的方式,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教学能力、基本素质、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录用,考核结果将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2.考核时间   暂定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地点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1699号)。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排名,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开展考察工作,形成考察报告。根据考察结果,组织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费用自理。   (五)公示和录用   考察、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并在学校官网和公众号进行为期7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引进手续,按规定签订服务协议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引进。   因考察、体检、心理测试、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其它事宜   1.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对国(境)外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明的报考人员,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引才条件中明确的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后,正式办理引进手续,如未取得,则不予引进。   3.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肖老师、姚老师   电 话:0795-3992099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