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招聘公告

  根据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急需岗位空缺情况,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临时工3人,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遵纪守法,医德医风高尚,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2.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3.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5. 有违反社会公德及公共秩序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人员;6.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招聘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30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2022年 4月19日—25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五楼516)

  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报考人员从《方案》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

  2、毕业证书、学位证(需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身份证原件;

  4、岗位条件要求准备资格证、执业证的需准备资格证、执业证原件;

  5、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6、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按照招聘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纪委办、医务科、人事科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发布信息→报名(含资格审查)→理论考试→面试→体检→公示→正式聘用

  四、招聘办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实行百分制,总分各为100分,如果报考人员数达到1:3比例数,按照笔试分数高低以招聘岗位数1: 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报考人员不足1:3比例数,报医院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面试,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体检完成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录用。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待遇

  1、录用后,签订临时工合同,福利待遇按照临时工合同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本院临时工岗位工作满一年后,经考试、考核合格转正,转正后享受与在职职工(人事代理)同工同酬待遇;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本院临时工岗位工作满五年,可参照医院临时工管理办法,经考试、考核后按规定比例转正,转正后享受与在职职工(人事代理)同工同酬待遇,经录用人员须服从医院的岗位安排。2、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七、其他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疫情防控

  考生在入场时提供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报告原件或健康码-核酸检测结果)。2.考试当天,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出示健康码(微信小程序搜索赣通码申领)绿码,经现场查验符合要求、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参加考试。3.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在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4.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1)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于考试前完成健康码绿码转码工作后方可参加考试,逾期未转为绿码的不得参加考试。(2)中高风险区域、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县区、省外来宜的人员应提前按宜春市联防联控指挥部的防控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检测、集中(居家)隔离管理等事项后,方可参加考试。(3)考生在考前有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必要时出示就医凭证,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4)考试当天或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主动向考点考场考务工作人员报告。5、建议考生至少在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或其他原因耽误考试时间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为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咨询电话:0795-3280062。

  

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2年4月19日

  

  岗位名称

  

  招聘条件

  

  招聘

  人数

  

  碎石科医师

  

  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学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下,取得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或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专业)。

  

  1

  

  儿科医师

  

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0岁以下,取得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儿科专业)。

  2

  

  附件1: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招聘报名表.xlsx

  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

  

  

2022年江西宜春市统计局招聘公告

  

  2022年宜春市统计局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宜春市统计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统计员1名(专业不限);文员1名(专业不限),需要加班。

  二、招聘条件

  1.思想坚定,拥护中国党;

  2.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3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或者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

  3.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能严守各项纪律规定,保守工作秘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其他危害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待遇

  1.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加绩效等,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综合年总收入5万元左右。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报名者须持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个人征信、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于2022年4月18日—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到市统计局秘书科(宜阳大厦中座833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2.笔试面试。由市统计局会同市人社局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初定4月26日),其中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两项合计进行综合排名。

  3.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95-—3272490。

  五、聘用

  如体检、政审后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宜春就业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合同及管理

  1.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手续到我局工作,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要服从单位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

  七、其他要求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应聘人员在考核中应当主动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笔试面试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应聘人员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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