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宜春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389名公告
宜春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将宜春打造成人才流入优选地的目标,为建设江西综合实力强市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宜春市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2023年宜春市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389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引才157人,县(市、区)直事业单位计划引才232人,具体岗位扫描下方二维码查询。
引才岗位
二、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2.学历学位、职称要求:学历学位、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①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大学本科起点),包括全日制研究生和2017年及以后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临床医师,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学历;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②国(境)外大学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本科起点);③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3.年龄要求: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为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条件为准;
4.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的代码须与引才岗位所要求专业代码一致,专业设置主要参照《学科专业目录》(具体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若引才岗位按照专业大类(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设置专业条件,则该专业大类目录中二级学科的专业均可报考;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报考人员可选择引才岗位中相近专业报考,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通过比对专业课程设置等方式,综合研判认定;
学科专业目录
5.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的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2.通过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和服务期内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3.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4.2021年以来入闱我市人才引进体检环节后,自行放弃引进资格的报考人员;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人员;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9.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存在问题的人员;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11.现役军人;1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引进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三、引才方式和程序
本次引才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报名形式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①具体流程: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可分别通过市直事业单位县(市、区)直事业单位入口进行报名,市、县直事业单位可同时报名,但各限报一个岗位。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信息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②报名网站:宜春市人才智慧平台(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网:https://www.ycrcy.cn/rcyj/)。③报名时间:2023年5月1日9:00—5月12日18:00。
④报名结果查询时间:2023年5月1日11:00至5月13日16:00。
报名操作手册
(二)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养和综合基础知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引进计划为5人及以下的,按照岗位引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和面试人员,引进计划为6人及以上的,按照岗位引才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和面试人员。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材料如下:
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同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③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④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须提供在校证明;⑤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⑥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四)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部分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加试。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引才计划的1:2或1:1.5的比例确定入闱考察环节的人员(其中引才计划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其他岗位按照1:2的比例)。若某一岗位实际笔试人数不足3人(不含3人)的,全部进入面试,但该岗位入闱考察政审环节的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要达到本次引才考试全部考生笔试、面试成绩的平均分。
(五)考察
由市、县委人才办组织相关用人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引进人才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水平、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重点核实其三龄两历、奖惩情况及是否有违纪违法情况等。对进入考察后主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等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的,从同一岗位的入闱差额考察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若入闱差额考察人员均放弃,则不再递补。
(六)体检
考察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市、县两级人才办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录用的人员,办理引进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录用,待查实后再确定是否引进录用。
四、引才待遇
1.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现行政策规定的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在管理岗位上的,可以聘用八级职员岗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以聘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按照一事一议,由用人单位商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后按照相关政策确定引进待遇。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引进人才可享受一年期的600元/月标准的住宿补贴,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五、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引进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2.对国内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引才条件中明确的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后,正式办理引进手续,如未取得,则不予引进。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暂未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办理。3.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4.本次引才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才考试无关。
5.市直和县(市、区)事业单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时间适当错开,县(市、区)顺延两周组织。
六、联系方式
引才后续工作有关事宜可登录宜春市人才智慧平台(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网)查询或关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江西人才云宜春专区及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了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宜春市委人才办 0795-3212301
0795-3214078
中共袁州区委人才办 0795-3227901
中共樟树市委人才办 0795-7311167
中共靖安县委人才办 0795-4662699
中共奉新县委人才办 0795-4539786
中共高安市委人才办 0795-5259715
中共上高县委人才办 0795-2518396
中共宜丰县委人才办 0795-2765339
中共铜鼓县委人才办 0795-8726869
中共万载县委人才办 0795-8822035
宜阳新区党群工作部 0795-3998972
明月山党群工作部 0795-3518609
宜春市人民医院 0795-3237396
中共宜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1宜春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1-2宜春市2023年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
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网操作手册(报考人员).pdf
2023年江西宜春市奉新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奉新县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号)文件精神及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奉新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序号 | 岗位 | 名额 | 性别 | 学历 | 名额分配 |
1 | 灭火救援战斗员 | 3 | 男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大队本级5人 |
驾驶员 | 1 | ||||
通信员 | 1 | ||||
2 | 乡镇灭火救援战斗员 | 8 | 男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冯川镇2人 |
上富镇1人 | |||||
罗市镇1人 | |||||
会埠镇4人 | |||||
总数 | 13 |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4)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行端正;
(5)政治考核合格;
(6)大队本级招录队员年龄为十八至二十四周岁(1999年9月1日-2005年9月1日),具有大专学历以上文凭、退役士兵可适当放宽年龄标准;乡镇招录队员年龄为十八至三十五周岁(1988年9月1日-2005年9月1日)。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具有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应急救援、防火工程、火灾勘查等相关专业技能或取得国家消防行业职业资格人员,以及退役军人、优秀消防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不含辞退、开除)人员,符合基本条件的,可优先聘用。具备消防车、工程车、船艇、航空器等特种驾驶资格的,可适当放宽至40岁。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因违纪违规受处分,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曾在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被辞退或开除的;
(6)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在本市范围内,除家庭变故等特殊情况外,因个人主观原因跨区域择队离职且空档期未满一年的;
(9)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按照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顺序可以根据招聘工作需要予以调整。
(一)信息发布
在奉新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7日12:00—9月14日12:00前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材料由本人于2023年9月14日12:00前,统一交至县消防救援大队。
线上报名:请将报名信息(附件2及本款第3项所列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798410941@qq.com)。
(3)报名地点: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奉新县长乐大道666号)。
联系方式:17807058981(王)
0795-4509066(周)
(4)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位)证书、驾照、退伍证(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
对应征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四)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5,未达到报名人数可延长报名时间。
(五)考试
1、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待定
(2)测试地点:待定
(3)测试项目:1500米跑(占30%)、100米跑(占20%)、俯卧撑(占20%)、仰卧起坐(占20%)、立定跳远(占10%),满分为100分。
(4)体能测试成绩由招聘领导小组设定成绩合格线,体能测试达到成绩合格线后,方可进行下一轮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在体能测试后7日内完成。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限为10分钟。
(3)面试地点: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
3、心理测试
主要考察招聘人员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心理素质测评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心理测查系统,每名参考人员仅限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政审对象,总成绩未达到招聘领导小组设定成绩合格线的,不予参加体检、政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体检、政审
1、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由体格检查医院出具检查结果认定书,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招录,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2、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政审,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主要考核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3、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对于退役士兵,要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查看服役档案,看是否有违纪、评残等记录。对已评定残疾等级的,应出具不合格档案审查意见。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所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如相同则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公示
按照体检、政审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奉新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平台公示5天。
(八)招聘后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关于加强奉新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执行,试用期3600元/月(试用期两个月),正式入职4500/月。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应急救援消防队伍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管理规定、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牺牲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5、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食宿在单位,日常休息采取轮休值班制。
6、工作地点:消防救援大队及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7、公示入职后至下次招录挂网公示期间,如有队员离职,按本次招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补录。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3年江西宜春市宜阳新区招聘公告
2023年宜阳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宜阳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坚持公开、透明、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条件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刻苦耐劳,工作积极负责,无违法犯罪记录;
3、无违纪违法行为;
4、身体健康,符合人社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条件。
5、需提供不少于3年的最低服务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至报名截止日期);
3、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8月30日,在宜春就业网、宜阳新区网站和宜阳新区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宜阳新区管委会三楼306办公室
3、报名咨询电话:0795-3998972
4、报名监督部门及电话:宜阳新区纪检监察工委0795-3998152
5、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前,报考人员需在宜阳新区网站(yyxq.yichun.gov.cn)下载《宜阳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毕业证、毕业证复印件一份、《报名表》两份,小二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新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报名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进行认真核实。9月6日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挂宜阳新区微信公众号,准予参加笔试。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新区微信公众号公布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本人无法领取的由代领人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和报名人员身份证领取。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没有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初审不合格的,不予参加考试。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考面试比例,则该岗位取消招聘。
(四)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试题由专业机构命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3:1比例确定进入最终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六)综合成绩
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政审人员,综合成绩应达70分(含)以上,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有岗位综合成绩没有达到70分以上的考生,则该岗位取消招聘。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在宜阳新区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八)考察
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考察政审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宜阳新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十)岗前培训和办理聘用手续
新区组织对新招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后上岗。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由新区负责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聘用期限首聘为1年。聘用人员待遇参照《宜阳新区机关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聘用人员工资参照事业人员工资标准套算,参加工作年限根据个人档案资料,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工龄核定相关政策核定,享受工会福利,享受“五险一金”。
宜春市宜阳新区管委
2023年8月30日
2023年江西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队员招聘简章
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政府专职队员招聘简章
欢迎一起实现梦想
为满足我市消防救援工作的需要,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31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以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3月实有人数为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人员属性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指经批准、按规定程序,由各地人民政府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依法依规招聘并签订劳动合同,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队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接警调度、应急通信、战勤保障等工作的人员。
消防文员为从事消防救援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服务指导、文秘档案、财务及卫生勤务等工作的人员。消防文员在招聘时应参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程序和要求,适当区分考核内容。消防文员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根据当地人力资源市场同类人员工资指导价位和其承担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合理确定。
(二)招聘条件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4)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行端正;
(5)政治考核合格;
(6)年龄为十八至三十五周岁公民,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具有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应急救援、防火工程、火灾勘查等相关专业技能或取得国家消防行业职业资格人员,以及退役军人、优秀消防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不含辞退、开除)人员,符合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聘用。具备消防车、工程车、船艇、航空器等特种驾驶资格的,可适当放宽至40岁。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因违纪违规受处分,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曾在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被辞退或开除的;
(6)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在本市范围内,除家庭变故等特殊情况外,因个人主观原因跨区域择队离职且空档期未满一年的;
(9)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三)招聘范围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主要从宜春市行政区域常住人口中招聘,根据需要也可以面向其他地区招聘。
三、招聘程序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按照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顺序可以根据招聘工作需要予以调整。
(一)信息发布
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宜春市年初目标责任书总数及各地实际,统一发布2023年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计划(见附件1)。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招聘计划内容,会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落实招聘工作,报支队备案。支队对各地招聘工作全程监督指导。
(二)组织报名
一般采用实地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提交报名信息。组织报名期间,各用人单位应通过网络、报刊、电视、进校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咨询和宣传动员。
(三)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对招聘人员的证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如招聘人员通过网上进行报名的,各用人单位应先对该类人员信息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人员,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3)按照入职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执行。
(五)心理测试和面试
1.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聘人员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心理素质测评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心理测查系统,每名参考人员仅限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2.面试。主要考察招聘人员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和入职动机等内容。
(六)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由体格检查医院出具检查结果认定书。招聘人员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七)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各用人单位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主要考核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对于退役士兵,要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查看服役档案,看是否有违纪、评残等记录。对已评定残疾等级的,应出具不合格档案审查意见。
(八)公示
各用人单位根据招聘人员政治考核、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情况,按照考试考核成绩高低,初步确定聘用人员和候补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前,聘用人员名单报支队备案审核。
(九)聘用
1.确定人员。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人员报到。聘用人员信息自正式报到的3个工作日内录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系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1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原则上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各用人单位应在入职集中培训前完成人员聘用工作,并将人员名单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和《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标准执行。
3.离职补聘。零星补聘时,报经支队审批同意后,由用人单位在人员离职1个月内从最近一次招聘时公示的候补人员名单中依次递补。
附件1.2023年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计划表
附件2.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附件3.体能测试项目、内容和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