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人员9名,现将招聘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医德医风高尚,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有违反社会公德及公共秩序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人员。

  6、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招聘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28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2023年3月 3 日— 3月10 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五楼516)电话:0795-3280062

  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报考人员从《方案》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

  2、毕业证书、学位证(需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身份证原件;

  4、岗位条件要求准备资格证、执业证的需准备资格证、执业证原件;

  5、有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原单位工作经验证明加盖公章,及养老保险证明;

  6、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7、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按照招聘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医院组织纪委办、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医院将组织理论考试和面试。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发布信息→报名(含资格审查)→理论考试→面试→体检→公示→录用

  四、招聘办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进入面试,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合格者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录取,进入体检程序。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体检完成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予以公示。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待遇

  录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形式,享受编外聘用制人员相应岗位待遇。

  七、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组织实施,纪委办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九、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

  咨询电话:0795-3280062

  

  附件1: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xlsx

  

  

2023年江西宜春市奉新县招聘政府专职员公告

  

奉新县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政府专职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号)文件精神及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奉新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序号

  

岗位

  

名额

  

性别

  

学历

  

名额分配

  

1

  

灭火救援战斗员

  

3

  

  

高中及以上学历

  

大队本级5人

  

驾驶员

  

1

  

通信员

  

1

  

2

  

乡镇灭火救援战斗员

  

8

  

  

高中及以上学历

  

冯川镇2人

  

上富镇1人

  

罗市镇1人

  

会埠镇4人

  

总数

  

13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4)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行端正;

  (5)考核合格;

  (6)大队本级招录队员年龄为十八至二十四周岁(1999年9月1日-2005年9月1日),具有大专学历以上文凭、退役士兵可适当放宽年龄标准;乡镇招录队员年龄为十八至三十五周岁(1988年9月1日-2005年9月1日)。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具有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应急救援、防火工程、火灾勘查等相关专业技能或取得国家消防行业职业资格人员,以及退役军人、优秀消防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不含辞退、开除)人员,符合基本条件的,可优先聘用。具备消防车、工程车、船艇、航空器等特种驾驶资格的,可适当放宽至40岁。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政府专职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因违纪违规受处分,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5)曾在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被辞退或开除的;

  (6)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8)在本市范围内,除家庭变故等特殊情况外,因个人主观原因跨区域择队离职且空档期未满一年的;

  (9)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政府专职员招聘按照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顺序可以根据招聘工作需要予以调整。

  (一)信息发布

  在奉新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7日12:00—9月14日12:00前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材料由本人于2023年9月14日12:00前,统一交至县消防救援大队。

  线上报名:请将报名信息(附件2及本款第3项所列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798410941@qq.com)。

  (3)报名地点: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奉新县长乐大道666号)。

  联系方式:17807058981(王)

  0795-4509066(周)

  (4)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位)证书、驾照、退伍证(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

  对应征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四)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5,未达到报名人数可延长报名时间。

  (五)考试

  1、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待定

  (2)测试地点:待定

  (3)测试项目:1500米跑(占30%)、100米跑(占20%)、俯卧撑(占20%)、仰卧起坐(占20%)、立定跳远(占10%),满分为100分。

  (4)体能测试成绩由招聘领导小组设定成绩合格线,体能测试达到成绩合格线后,方可进行下一轮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在体能测试后7日内完成。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限为10分钟。

  (3)面试地点: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

  3、心理测试

  主要考察招聘人员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心理素质测评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心理测查系统,每名参考人员仅限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政审对象,总成绩未达到招聘领导小组设定成绩合格线的,不予参加体检、政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体检、政审

  1、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由体格检查医院出具检查结果认定书,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招录,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2、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政审,参照《征兵考核工作规定》,主要考核基本信息、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情况等。

  3、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对于退役士兵,要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查看服役档案,看是否有违纪、评残等记录。对已评定残疾等级的,应出具不合格档案审查意见。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所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如相同则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公示

  按照体检、政审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奉新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平台公示5天。

  (八)招聘后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关于加强奉新县政府专职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执行,试用期3600元/月(试用期两个月),正式入职4500/月。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应急救援伍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管理规定、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牺牲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5、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食宿在单位,日常休息采取轮休值班制。

  6、工作地点:消防救援大队及各乡镇政府专职。

  7、公示入职后至下次招录挂网公示期间,如有队员离职,按本次招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补录。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奉新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附件2:奉新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报名表

  附件3:奉新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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