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05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宜春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共105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2023年宜春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本人及直系亲属组织、参加、支持、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详见《宜春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三、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报名。考生可于2023年3月28日9:00至3月30日17:00期间登录宜春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进行网上注册。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3月31日17:00。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3月28日9:00至3月30日17:00,低保保障家庭、脱贫户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等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相关要求见《报考指南》。
3.报名人数统计。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3月28日、29日下午17:00将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之后系统锁定不再公布报名人数。
4.网上改报。对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如该岗位只招聘1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如该岗位招聘2人及以上,则对该岗位招聘人数予以相应核减,该岗位考生不得改报。属卫生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经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岗位核减、取消情况将在宜春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的可退回已缴笔试考试费。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报名注册。
5.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5月4日9:00-5月6日17:00期间登录宜春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公告另有规定的岗位除外)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笔试和面试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驻局纪检组对公开招聘实行全过程监督。
宜春市采茶剧团(岗位代码:0)、奉新县文化馆(岗位代码:6、7)、万载县文化馆(岗位代码:5)为专业面试岗位,采取专业化面试+笔试的形式,专业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时间在笔试之前。专业化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根据专业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笔试)。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5月7日上午,考点设在宜春市(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急需紧缺岗位免笔试,只需打印考试报名信息表。
2.考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各150分,总分30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22年版)》(附件4)。
3.考试方式。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拟于6月中旬公布,考生可在宜春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开招聘岗位数为5个及以下的,按公开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数为6个及以上的,按公开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用人单位对入闱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报送资格审查结果。考生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的递补人员,进行递补资格审查。请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面试
1、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4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40×(50÷300)+80×(50÷100)=80分。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面试后,因考生任何情况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都不再进行递补。
(二)体检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70分或所在面试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组织结构化面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因怀孕的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X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完成相关项目的检查,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办理上编手续。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考察
体检合格后,市直单位岗位由其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县(市、区)岗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主要考察考生的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为正式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七、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三)咨询电线.考生报考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2.政策咨询
(1)宜春市人社局;
(2)袁州区人社局;
(3)樟树市人社局;
(4)靖安县人社局;
(5)奉新县人社局;
(6)高安市人社局;
(7)上高县人社局;
(8)宜丰县委人才办;
宜丰县人社局;
(9)铜鼓县人社局;
(10)万载县人社局。
3.报名技术故障、缴费等问题咨询
宜春市培训考试中心。
(四)本公告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3:宜春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rar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6日
2023年江西宜春市奉新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奉新县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号)文件精神及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奉新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序号 | 岗位 | 名额 | 性别 | 学历 | 名额分配 |
1 | 灭火救援战斗员 | 3 | 男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大队本级5人 |
驾驶员 | 1 | ||||
通信员 | 1 | ||||
2 | 乡镇灭火救援战斗员 | 8 | 男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冯川镇2人 |
上富镇1人 | |||||
罗市镇1人 | |||||
会埠镇4人 | |||||
总数 | 13 |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4)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行端正;
(5)政治考核合格;
(6)大队本级招录队员年龄为十八至二十四周岁(1999年9月1日-2005年9月1日),具有大专学历以上文凭、退役士兵可适当放宽年龄标准;乡镇招录队员年龄为十八至三十五周岁(1988年9月1日-2005年9月1日)。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具有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应急救援、防火工程、火灾勘查等相关专业技能或取得国家消防行业职业资格人员,以及退役军人、优秀消防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不含辞退、开除)人员,符合基本条件的,可优先聘用。具备消防车、工程车、船艇、航空器等特种驾驶资格的,可适当放宽至40岁。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因违纪违规受处分,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曾在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被辞退或开除的;
(6)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在本市范围内,除家庭变故等特殊情况外,因个人主观原因跨区域择队离职且空档期未满一年的;
(9)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按照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顺序可以根据招聘工作需要予以调整。
(一)信息发布
在奉新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7日12:00—9月14日12:00前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材料由本人于2023年9月14日12:00前,统一交至县消防救援大队。
线上报名:请将报名信息(附件2及本款第3项所列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798410941@qq.com)。
(3)报名地点: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奉新县长乐大道666号)。
联系方式:17807058981(王)
0795-4509066(周)
(4)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位)证书、驾照、退伍证(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
对应征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四)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5,未达到报名人数可延长报名时间。
(五)考试
1、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待定
(2)测试地点:待定
(3)测试项目:1500米跑(占30%)、100米跑(占20%)、俯卧撑(占20%)、仰卧起坐(占20%)、立定跳远(占10%),满分为100分。
(4)体能测试成绩由招聘领导小组设定成绩合格线,体能测试达到成绩合格线后,方可进行下一轮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在体能测试后7日内完成。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限为10分钟。
(3)面试地点: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
3、心理测试
主要考察招聘人员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心理素质测评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心理测查系统,每名参考人员仅限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政审对象,总成绩未达到招聘领导小组设定成绩合格线的,不予参加体检、政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体检、政审
1、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由体格检查医院出具检查结果认定书,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招录,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2、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政审,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主要考核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3、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对于退役士兵,要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查看服役档案,看是否有违纪、评残等记录。对已评定残疾等级的,应出具不合格档案审查意见。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所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如相同则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公示
按照体检、政审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奉新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平台公示5天。
(八)招聘后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关于加强奉新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执行,试用期3600元/月(试用期两个月),正式入职4500/月。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应急救援消防队伍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管理规定、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牺牲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5、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食宿在单位,日常休息采取轮休值班制。
6、工作地点:消防救援大队及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7、公示入职后至下次招录挂网公示期间,如有队员离职,按本次招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补录。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3年江西宜春市宜阳新区招聘专职网格员18人公告
2023年宜阳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深入推进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加强专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宜阳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坚持公开、透明、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自愿从事网格管理服务相关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9月5日前出生),男性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9月5日后出生),女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9月5日后出生);
5.本人、配偶、父母、配偶父母任一方具有宜春市中心城区(宜阳新区、袁州区、宜春市经济开发区、明月山风景名胜区)范围户籍(户籍时间截止2023年9月5日)或本人在宜春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居住满一年以上。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口头、书面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智能手机操作常用办公软件。
7、需提供不少于2年的最低服务期。
(二)加分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总成绩加1分;
(2)退役军人,总成绩加1分;
(3)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证书,总成绩加2分;
(4)取得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江西省心理咨询师协会颁发的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行业证书或家庭教育指导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三项证书取其一),总成绩加2分。
以上四项可累计加分,有关学历、证书等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9月5日(含)。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受到行政处罚的人员;
3.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5.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6.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7.因专职网格员工作主责是面对群众,故正常可见范围皮肤上有纹身的人员不得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等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5日。报名地点:官园街道共建办(高士路225号,官园街道办事处办公楼4楼)。
考生在报名时请将以下材料一式四份以及3张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交至官园街道共建办:①《宜阳新区专职网格管理员报名表》(附在本公告尾页,请自行打印并填好信息、贴上本人照片);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本人在宜春市中心城区的户籍证明,或配偶、父母、配偶父母任一方在宜春市中心城区的户籍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籍均不在宜春市中心城区的需提供居住社区出具的常住证明;④中共党员提供有效党员证明材料;⑤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家庭教育指导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报名后,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关注“宜阳新区”、“官园街道”微信公众号有关信息。
(二)资格初审及笔试。宜阳新区专职网格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9月6日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挂“宜阳新区”“官园街道”微信公众号,准予参加笔试。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新区微信公众号公布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本人无法领取的由代领人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和报名人员身份证领取。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没有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初审不合格的,不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公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笔试科目为基层社区治理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重点测试考生的行政职业能力、网格化管理服务应知应会知识和电脑基本操作知识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阅卷结束后,宜阳新区专职网格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招聘计划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入围)。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宜阳新区”、“官园街道”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资格复审及领取面试准考证。宜阳新区专职网格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将与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公布。
(四)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信息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取消体检资格。
(五)体检考察。考生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宜阳新区专职网格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不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宜阳新区”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七)聘用。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的考核由官园街道负责,并将考核结果报宜阳新区专职网格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结束后与官园街道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如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基本薪酬按工资报酬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后工资按2700元/月(基本工资2200 +绩效工资500元)并缴纳养老保险、医保。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宜阳新区专职网格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795-3998972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30-17:30
附件:报名表2023网格员
宜阳新区专职网格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
2023年江西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队员招聘简章
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政府专职队员招聘简章
欢迎一起实现梦想
为满足我市消防救援工作的需要,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31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以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3月实有人数为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人员属性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指经批准、按规定程序,由各地人民政府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依法依规招聘并签订劳动合同,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队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接警调度、应急通信、战勤保障等工作的人员。
消防文员为从事消防救援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服务指导、文秘档案、财务及卫生勤务等工作的人员。消防文员在招聘时应参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程序和要求,适当区分考核内容。消防文员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根据当地人力资源市场同类人员工资指导价位和其承担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合理确定。
(二)招聘条件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4)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行端正;
(5)政治考核合格;
(6)年龄为十八至三十五周岁公民,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具有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应急救援、防火工程、火灾勘查等相关专业技能或取得国家消防行业职业资格人员,以及退役军人、优秀消防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不含辞退、开除)人员,符合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聘用。具备消防车、工程车、船艇、航空器等特种驾驶资格的,可适当放宽至40岁。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因违纪违规受处分,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曾在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被辞退或开除的;
(6)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在本市范围内,除家庭变故等特殊情况外,因个人主观原因跨区域择队离职且空档期未满一年的;
(9)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三)招聘范围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主要从宜春市行政区域常住人口中招聘,根据需要也可以面向其他地区招聘。
三、招聘程序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按照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顺序可以根据招聘工作需要予以调整。
(一)信息发布
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宜春市年初目标责任书总数及各地实际,统一发布2023年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计划(见附件1)。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招聘计划内容,会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落实招聘工作,报支队备案。支队对各地招聘工作全程监督指导。
(二)组织报名
一般采用实地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提交报名信息。组织报名期间,各用人单位应通过网络、报刊、电视、进校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咨询和宣传动员。
(三)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对招聘人员的证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如招聘人员通过网上进行报名的,各用人单位应先对该类人员信息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人员,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3)按照入职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执行。
(五)心理测试和面试
1.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聘人员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心理素质测评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心理测查系统,每名参考人员仅限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2.面试。主要考察招聘人员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和入职动机等内容。
(六)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由体格检查医院出具检查结果认定书。招聘人员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七)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各用人单位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主要考核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对于退役士兵,要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查看服役档案,看是否有违纪、评残等记录。对已评定残疾等级的,应出具不合格档案审查意见。
(八)公示
各用人单位根据招聘人员政治考核、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情况,按照考试考核成绩高低,初步确定聘用人员和候补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前,聘用人员名单报支队备案审核。
(九)聘用
1.确定人员。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人员报到。聘用人员信息自正式报到的3个工作日内录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系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1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原则上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各用人单位应在入职集中培训前完成人员聘用工作,并将人员名单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和《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标准执行。
3.离职补聘。零星补聘时,报经支队审批同意后,由用人单位在人员离职1个月内从最近一次招聘时公示的候补人员名单中依次递补。
附件1.2023年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计划表
附件2.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附件3.体能测试项目、内容和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