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宜春市统计局招聘公告
2022年宜春市统计局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宜春市统计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统计员1名(专业不限);文员1名(专业不限),需要加班。
二、招聘条件
1.思想坚定,拥护中国党;
2.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3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或者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
3.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能严守各项纪律规定,保守工作秘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其他危害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待遇
1.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加绩效等,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综合年总收入5万元左右。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报名者须持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个人征信、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于2022年4月18日—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到市统计局秘书科(宜阳大厦中座833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2.笔试面试。由市统计局会同市人社局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初定4月26日),其中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两项合计进行综合排名。
3.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95-—3272490。
五、聘用
如体检、政审后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宜春就业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合同及管理
1.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手续到我局工作,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要服从单位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
七、其他要求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应聘人员在考核中应当主动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笔试面试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应聘人员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2022年江西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公立医院引进18人公告
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公立医院2022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卫生健康保障提级工程,加大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力度,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3家公立医院面向宜春市外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3家副县级公立医院,分别是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宜春市妇幼保健院和宜春市中医院。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创建于1969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科研教学、医养结合和社区卫生为一体的赣西地区规模最大的精神专科医院。宜春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75年,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社区卫生服务为一体的甲等妇幼保健院。宜春市中医院创建于1956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社区卫生服务为一体的,具有中医特色并与现代医学技术相结合的甲等中医医院。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3家公立医院计划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8人,其中:市第三人民医院计划招聘6人,市妇幼保健院计划招聘4人,市中医院计划招聘8人。(具体岗位请见附件查询)。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形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投递(ycswjwrsk@163.com)形式,邮件标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姓名+专业及方向+毕业院校+应聘岗位。现场报名地点设在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宜阳大厦西座825室),联系电话:0795—3264671。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截止到2022年6月5日。
(三)报名提交材料
居民身份证、学历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国内普通高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大学本科起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为2017年以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硕士研究生应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应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条件为准;对急需紧缺、特别优秀的可按一事一议方式引进;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书(国内高校的硕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5.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的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人员;
5.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待遇
(一)委属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入职手续等需前往我市,按省外1200元/人、省内600元/人的标准提供一次通食宿补贴。
(二)委属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以聘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按照一事一议,由用人单位和人才本人协商确定引进待遇。
(三)委属公立医院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享受一年期的免费人才公寓或600元/月标准的住宿补贴。
五、招聘程序
委属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主要通过现场和网络投递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相关信息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一)资格审查:应聘人员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用人单位根据应聘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面试。
(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递补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在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体检(体测)延期的,根据国家政策,在完成体检及考察、公示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对国(境)外尚未取得学历明的报考人员,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招聘条件中明确的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后,正式办理招聘手续,如未取得,则不予招聘。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五)若因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报考人员无法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的,采取视频审查、视频面试等方式组织招聘工作,但须在正式录用前完成现场资格审查、体检等程序。
七、联系方式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宜春市卫健委:0795-3264671;
2.宜春市第三人民院:0795-3203283;
3.宜春市妇幼保健院:0795-3562008;
4.宜春市中医院:0795-3918346;
5.宜春市人社局:0795-3272951。
附件: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公立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xls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江西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招聘公告
根据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急需岗位空缺情况,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临时工3人,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党的领导,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遵纪守法,医德医风高尚,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2.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3.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5. 有违公德及公共秩序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人员;6.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招聘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30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2022年 4月19日—25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五楼516)
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报考人员从《方案》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
2、毕业证书、(需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身份证原件;
4、岗位条件要求准备资格证、执业证的需准备资格证、执业证原件;
5、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6、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按照招聘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纪委办、医务科、人事科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发布信息→报名(含资格审查)→理论考试→面试→体检→公示→正式聘用
四、招聘办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实行百分制,总分各为100分,如果报考人员数达到1:3比例数,按照笔试分数高低以招聘岗位数1: 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报考人员不足1:3比例数,报医院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面试,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体检完成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录用。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待遇
1、录用后,签订临时工合同,福利待遇按照临时工合同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本院临时工岗位工作满一年后,经考试、考核合格转正,转正后享受与在职职工(人事代理)同工同酬待遇;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本院临时工岗位工作满五年,可参照医院临时工管理办法,经考试、考核后按规定比例转正,转正后享受与在职职工(人事代理)同工同酬待遇,经录用人员须服从医院的岗位安排。2、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七、其他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疫情防控
考生在入场时提供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报告原件或健康码-核酸检测结果)。2.考试当天,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出示健康码(微信小程序搜索赣通码申领)绿码,经现场查验符合要求、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参加考试。3.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在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4.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1)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于考试前完成健康码绿码转码工作后方可参加考试,逾期未转为绿码的不得参加考试。(2)中高风险区域、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县区、省外来宜的人员应提前按宜春市联防联控指挥部的防控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检测、集中(居家)隔离管理等事项后,方可参加考试。(3)考生在考前有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必要时出示就医凭证,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4)考试当天或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主动向考点考场考务工作人员报告。5、建议考生至少在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或其他原因耽误考试时间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为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咨询电话:0795-3280062。
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2年4月19日
岗位名称
| 招聘条件
| 招聘 人数
|
碎石科医师
| 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学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下,取得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或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专业)。
| 1
|
儿科医师
| 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0岁以下,取得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儿科专业)。 | 2
|
2022年江西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告
2022年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算机维护员1名(计算机专业);劳动监察辅助员2名(专业不限)。需经常加班,适合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思想坚定,拥护中国党,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
2、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或者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
3、普通话标准,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组织纪律性较强,能严守各项纪律规定,保守工作秘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其他危害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待遇
1、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加绩效等,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综合年总收入5万元左右。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报名者须持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于2022年1月4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到市人社局秘书科(宜阳大厦中座947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2、笔试面试。由市人社局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初定1月14日),其中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两项合计进行综合排名。
3、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95-—3220795。
五、聘用
如体检、政审后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宜春就业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合同及管理
1、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手续到我局工作,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要服从单位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
七、其他要求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应聘人员在考核中应当主动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笔试面试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应聘人员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