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宜春市统计局招聘公告
2022年宜春市统计局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宜春市统计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统计员1名(专业不限);文员1名(专业不限),需要加班。
二、招聘条件
1.思想坚定,拥护中国党;
2.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3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或者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
3.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能严守各项纪律规定,保守工作秘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其他危害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待遇
1.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加绩效等,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综合年总收入5万元左右。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报名者须持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个人征信、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于2022年4月18日—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到市统计局秘书科(宜阳大厦中座833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2.笔试面试。由市统计局会同市人社局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初定4月26日),其中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两项合计进行综合排名。
3.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95-—3272490。
五、聘用
如体检、政审后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宜春就业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合同及管理
1.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手续到我局工作,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要服从单位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
七、其他要求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应聘人员在考核中应当主动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笔试面试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应聘人员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2022年江西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
2022年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第二次招聘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宜春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扎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政府专职员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2、热爱消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政府专职员招聘条件与范围
(1)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具体根据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
(2)年龄在18-30岁之间(具体根据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等,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含168厘米),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校正后视力不低于5.0;
(4)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或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5)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照以上)、机械维修(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等技术专长或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具有不能适应强度体能训练等疾病的,如:癫痫、腰椎间盘疾病等;
(6)法律、法规规定的、被原公安消防部队和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及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实施步骤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体能测试、岗位加试、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4月6日9:00至2022年4月26日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1)电子邮箱报名:将电子版报名表填好后发至yczdzzb@163.com, 报名表见附件2,若发送成功会进行邮箱回复,并发送招聘人员微信群聊二维码。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此次招录不组织现场报名。办公室电话:0795-3289119,联系人:皮坚;联系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时,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体能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顺大桥以北市消防应急救援基地内
(3)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满分成绩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60%、100米跑占20%,俯卧撑占20%。评分标准见附件3。
(4)体能测试组织:由作训科、队务科、战勤保障科会同专职办共同组织实施。体能测试前,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报名表进行检录,检录合格后领取号码牌进入待考准备。
(5)成绩应用:3000米跑未达该项目60分直接取消下轮考试资格,以体能测试总成绩的6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
(三)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顺大桥以北市消防应急救援基地内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
(4)面试组织:面试前,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蓝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到候考室进行查验。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待考时,通讯设备全部交监考员暂时保管。考生根据抽签顺序参加面试,面试时间限定在8分钟以内。面试后,由考生签字确认后方可领取通讯设备离场。
(5)成绩应用:面试满分为100分,以面试成绩的4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四)岗位加试
(1)时间:面试结束后
(2)地点: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顺大桥以北市消防应急救援基地内
(3)加试内容:满分成绩为100分,根据所应聘岗位的岗位需求进行加试。
(4)加试组织: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考生待考时,通讯设备全部交监考员暂时保管。考生根据抽签顺序参加加试。加试后,由考生签字确认后方可领取通讯设备离场。
(五)体检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征招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4)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轮考试资格,所缺名额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
(5)体检组织:由卫生队会同专职办共同组织实施。
(六)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试岗位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试成绩,如遇总成绩同分情况,录用面试成绩高者。
(七)公示
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遇考生总成绩并列时,则优先录用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在宜春消防网(www.ycxf119.cn)、宜春就业网(www.yc9y.com)和公众微信号宜春消防公示3天。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市消防救援支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需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
四、队员待遇及保障
(一)享受待遇
1.统一办理社会保险;
2.每年组织1次健康体检;
3.政府专职员每周轮休两天;
4.工作满一年后,按照《职工带薪休假条例》,每年享受带薪休假。
(二)工资薪金
政府专职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合格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即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政府专职员基本工资4700元/月(试用期工资为3800元/月),灭火救援高危行业补助800元;担任队长、班长、副班长、车船驾驶、机械维修等特殊岗位发放相应津补贴。
五、特别提醒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信息发布以宜春消防网(www.ycxf119.cn)、宜春就业网(www.yc9y.com)和公众微信号宜春消防为准,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通知安排,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邮件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2022年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第二次公开招聘专职员岗位需求.docx
附件2: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
2022年江西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公立医院引进18人公告
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公立医院2022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卫生健康保障提级工程,加大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力度,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3家公立医院面向宜春市外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3家副县级公立医院,分别是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宜春市妇幼保健院和宜春市中医院。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创建于1969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科研教学、医养结合和社区卫生为一体的赣西地区规模最大的精神专科医院。宜春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75年,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社区卫生服务为一体的甲等妇幼保健院。宜春市中医院创建于1956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社区卫生服务为一体的,具有中医特色并与现代医学技术相结合的甲等中医医院。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3家公立医院计划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8人,其中:市第三人民医院计划招聘6人,市妇幼保健院计划招聘4人,市中医院计划招聘8人。(具体岗位请见附件查询)。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形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投递(ycswjwrsk@163.com)形式,邮件标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姓名+专业及方向+毕业院校+应聘岗位。现场报名地点设在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宜阳大厦西座825室),联系电话:0795—3264671。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截止到2022年6月5日。
(三)报名提交材料
居民身份证、学历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国内普通高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大学本科起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为2017年以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硕士研究生应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应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条件为准;对急需紧缺、特别优秀的可按一事一议方式引进;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书(国内高校的硕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5.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的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人员;
5.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待遇
(一)委属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入职手续等需前往我市,按省外1200元/人、省内600元/人的标准提供一次通食宿补贴。
(二)委属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以聘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按照一事一议,由用人单位和人才本人协商确定引进待遇。
(三)委属公立医院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享受一年期的免费人才公寓或600元/月标准的住宿补贴。
五、招聘程序
委属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主要通过现场和网络投递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相关信息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一)资格审查:应聘人员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用人单位根据应聘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面试。
(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递补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在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体检(体测)延期的,根据国家政策,在完成体检及考察、公示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对国(境)外尚未取得学历明的报考人员,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招聘条件中明确的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后,正式办理招聘手续,如未取得,则不予招聘。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五)若因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报考人员无法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的,采取视频审查、视频面试等方式组织招聘工作,但须在正式录用前完成现场资格审查、体检等程序。
七、联系方式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宜春市卫健委:0795-3264671;
2.宜春市第三人民院:0795-3203283;
3.宜春市妇幼保健院:0795-3562008;
4.宜春市中医院:0795-3918346;
5.宜春市人社局:0795-3272951。
附件: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公立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xls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江西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编外聘用制导医岗位人员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2022年6月招聘编外聘用制导医岗位人员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导医3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医德医风高尚,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有违公德及公共秩序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人员;
6.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医学类及医学类相关专业);
2.身高156cm及以上;
3.年龄: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其他:五官端正、面容姣好,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表达能力。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6月15日
(二)报名材料:
1.简历;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4.学信网打印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报名咨询:
地址: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
电话:0795-3237396,邮箱:ycrmyyrsk@163.com.
(四)报名方法
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ycrmyyrsk@163.com)报名(邮箱投递者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专业+所报岗位名称)。
三、招聘办法
采用面试的形式,得出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面试分数7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
六、聘用
(一)聘用后,享受导医编外聘用员工待遇。
(二)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首聘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形式。
(五)新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3年。
七、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监察室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九、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人 事 科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