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株洲市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及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部署,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株洲市考点集中面试时间为4月27日至4月29日,各职位具体面试时间安排及考生分组见附件1。

  二、面试地点

  株洲市考点集中面试地点为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办公楼1号楼和2号楼。请第1至5组考生到市人社局1号楼,第6至8组考生在市人社局2号楼,根据现场指示牌,到相应楼层的会议室集中。

  三、入场时间

  考生按附件1的日期安排,在面试当日上午7:00-7:50入场,当日上午8:00仍未到达会议室集中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按放弃面试处理。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笔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2.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穿戴设备进候考室、考场,面试时不佩戴手表、饰品。残疾人考生可按照规定,提前向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备,申请合理便利。

  3.面试期间,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

  4.考生须文明应试,不大声喧哗,讲究卫生,不在考场、候考室、候分区、卫生间内抽烟、嚼槟榔。

  5.抽签在下午面试的考生,统一免费提供中餐。

  6.面试期间,接送考生或考生自驾车辆不能进入考点,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考生须合理选择交通方式,科学安排时间,提前到达考点。

  7.考生面试结束后,按指定的路线尽快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株洲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731-28680205。

  株洲市考点面试期间咨询电话:0731-28681096。



  株洲市公务员局

  2024年4月24日


2024年湖南株洲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部署,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公告》,确定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总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80分,且必须参加所报考职位全部笔试科目考试。

  二、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录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该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株洲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表。

  体能测评对象为人民警察、乡镇人武专干职位资格审查合格对象,体能测评对象名单不再另行公告。人民警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要求,测查全部3个项目。人武专干按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体能考核标准》执行。

  三、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3日(星期六)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地点: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号楼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8号)。

  四、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上午7:30。

  地点:株洲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东南入口(株洲大道482号)。

  请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带好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参加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含递补)最迟在4月21日(星期日)17时结束。

  五、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在湖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二)报考面向“四项目”人员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考核鉴定意见。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需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需提供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省级或县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及服务单位共同盖章的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证明。

  (三)报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本人基层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六、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需由本人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受委托人员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报考人员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四)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不得进入面试。

  (五)招录职位对身高有要求的,在资格审查时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七、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不合格而形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能测评阶段的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招录机关直接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八、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将于4月24日发布,明确面试有关安排,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为4月27日至4月30日。请报考人员关注株洲组工网、株洲人事考试网公告。

  (二)面试结束公布综合成绩后,随即组织开展体检、考察等后续工作。



  株洲市公务员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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