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四川宜宾市珙县事业单位第一次考试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十三批)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何添洪同志已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拟聘用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公示。
一、公示期
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5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
地 点: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讯地址(邮编):珙县巡场镇滨河路与经二路交叉口人社环保气象局业务大楼 (邮编644500)
电 话:0831-4318967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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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十三批)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8日
原标题:珙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十三批)
文章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9dcc39a4-bbd8-424d-9570-e955bd9da368
2023四川宜宾市珙县事业单位第二次考试招聘体检环节递补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珙县部分岗位因考生在体检阶段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公告规定进行递补,现就递补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
递补人员名单详见《珙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二、递补领取体检通知单要求
(一)时间:2024年2月26日(下午14:30-17:00)。
(二)地点: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2办公室
(珙县巡场镇滨河路与经二路交叉口、人社环保气象业务大楼四楼402办公室)。
三、体检时间及安排
具体安排见《体检通知书》。
四、体检标准
(一)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须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一切责任自负。
(二)参检考生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体检通知书》、签字笔1支、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1张)。(注:体检费用为4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
(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四)参检考生务必按照上述体检标准做好相应的体检准备。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得佩戴隐形眼镜,近视的考生可以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助听器。
(五)生理期的考生,体检当日应主动向领队说明,备注生理期结束时间,并申请项目缓检。
(六)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脏杂音、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按规定安排当日当场复检。
(七)参检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六、特别提示: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未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七、相关咨询电话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4318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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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0日
原标题:关于珙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环节递补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8e97fc4c-f223-4972-a015-fd533bbc05bb
2023四川宜宾市珙县事业单位第二次考试招聘体检环节递补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珙县部分岗位因考生在体检阶段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公告规定进行递补,现就递补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
递补人员名单详见《珙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二、递补领取体检通知单要求
(一)时间:2024年2月26日(下午14:30-17:00)。
(二)地点: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2办公室
(珙县巡场镇滨河路与经二路交叉口、人社环保气象业务大楼四楼402办公室)。
三、体检时间及安排
具体安排见《体检通知书》。
四、体检标准
(一)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须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一切责任自负。
(二)参检考生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体检通知书》、签字笔1支、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1张)。(注:体检费用为4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
(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四)参检考生务必按照上述体检标准做好相应的体检准备。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得佩戴隐形眼镜,近视的考生可以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助听器。
(五)生理期的考生,体检当日应主动向领队说明,备注生理期结束时间,并申请项目缓检。
(六)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脏杂音、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按规定安排当日当场复检。
(七)参检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六、特别提示: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未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七、相关咨询电话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4318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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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0日
原标题:关于珙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环节递补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8e97fc4c-f223-4972-a015-fd533bbc05b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