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市公专项招录公安机关务员(人民警察)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有关要求,我市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已进入体检、考察(政治考察)阶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政治考察)人选
 
  根据录用计划和综合成绩的职位排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详见附件1)。
 
  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24年9月8日(星期日)上午7﹕00。
 
  集合地点:泰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泰安市岱岳区东岳大街507号)。
 
  三、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
 
  四、考察(政治考察)有关要求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治考察)范围。考察(政治考察)严格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并对考察人选的家庭成员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政治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政治考察)期间,被考察人员要保持联系畅通,积极配合做好考察(政治考察)工作。
 
 
 
 
  泰安市公安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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