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跨省变更注册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人填写《医师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将《医师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和拟执业医疗机构的聘用证明,报送所属注册主管部门。
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在“医师管理”栏目下选择“跨省执业医师管理”进入跨省执业医师管理系统。在系统中选择“变更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原执业地点信息、变更后执业地点信息等。
医师变更注册需要的资料如下: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一式2份;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登记照3张;《医师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执业医师变更执业注册地点都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执业医师不能跨省变更吗
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审核通过后,会将变更后的跨省执业医师资格证寄回申请人所在的医疗机构。
2、拟执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证;跨类别变更执业范围还应提交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验证后返回)及其复印件(加盖原执业机构公章或机构主管部门公章)。
3、省卫生厅医师管理处对申请人的变更注册申请进行审核。如果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卫生部规定的变更注册条件,准予变更注册,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希望以上信息可以帮助到您,具体流程建议您咨询当地卫生部门。
4、可以不办理相关变更注册手续:(一)参加规范化培训、进修、对口支援、会诊、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慈善或者其他公益性医疗、义诊;(二)承担国家任务或者参加政府组织的重要活动等;(三)在医疗联合体内的医疗机构中执业。
5、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照前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6、执业医师可以跨省执业吗 截止至2019年7月,跨省多点执业已不再禁止,提交已经注册执业地点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证明即可。医师原则上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申请增加执业地点。
执业医师变更执业地点需要哪些材料
执业医师变更执业注册地点都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在“医师管理”栏目下选择“跨省执业医师管理”进入跨省执业医师管理系统。在系统中选择“变更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原执业地点信息、变更后执业地点信息等。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照前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