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吉安吉州窑管委会选调4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吉州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管委会本次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其中财务岗、文秘岗、宣传讲解岗、规划设计岗各1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从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育和卫生系统除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选调。
(二)选调条件
1.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爱岗敬业,敢于担当,大局观强。
2.工作经历要求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含村官或“三支一扶”服务期);同时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第一学历要求为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且工作经历满两年及以上(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计、执纪执法部门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吉安县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及年度考核等次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等资料,到吉州窑管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罗超,联系电话:15279625716)报名,现场填写并提交《报名资格审查表》(贴照片)一式2份(表样附后)。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3日至11月22日。
(三)资格审查
1.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领取准考证。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与选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发现有严重生理缺陷不能适应工作的,取消其考试或选聘资格。
(四)考试
1、宣传讲解岗采取面试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在考试考核前组织报考人员培训。总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分两个环节进行,满分为100分。第一个环节以自我介绍、朗诵、现场问答为主,占60%,第二环节讲解展示,占40%,现场公布成绩。
2、其他岗位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公文写作,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3、选调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4、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11月25日
6.领取准考证地点:吉州窑管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罗超,联系电话:15279625716)
7.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笔试成绩公告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考生成绩相同,则以学历高者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
2.体检前1天下午18:00前,如有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不符出现选调人员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考生成绩相同,则以学历高者确定递补体检对象)。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医院收费标准收取,由受检人员缴纳。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4.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5.对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后考生自愿放弃等出现的选调人员空缺,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办理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由县人社局和管委会共同报县政府批准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纳入管委会正式编制管理。
本方案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9年江西吉安吉水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选调2人公告
吉水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系吉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吉水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拟面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2名,从事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管理工作和机关事务管理局文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吉水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2、具有岗位要求的正式在编工作年限;“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视为正式在编工作经历(仅限本次考试资格认定)。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作经历、学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
4、尚在新聘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岗位
具体见附件1。
四、选调工作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调动等步骤进行。
(一)公告
在吉水县政府网(www.jishui.gov.cn)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北楼117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需要交纳报名和考试费用。
1.提交报名材料。持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吉水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到报名点报名。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3.改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2的比例。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或调减,并电话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前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一次现场改报。需要改报的考生须到吉水县行政中心北楼117室进行现场审核并改报。
4。领取准考证。12月5日在吉水县行政中心北楼117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内容:后勤管理岗为综合基础知识,文秘岗为写作。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工龄长者入闱体检和考察。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费用个人自理。
3.补充说明:当出现笔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岗位实际笔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笔成绩须达到60分或者达到同一试卷所有答题考生的平均分。
(五)公示和调动
经考察后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吉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事项
公示前因考生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由吉水县选调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咨询电话:0796—8680683(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监督电话:0796—3560694(县纪委监委)
附件:
2019年江西吉安吉水县综合性应急救援大队招聘7人公告
经县政府同意,为适应对接机构改革后我县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类应急救援和处置等工作需要,决定在本县户籍男性青年中公开聘用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大队(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名额及原则
1、聘用名额:7名(其中驾驶员3名)。
2、聘用原则:依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二、聘用对象及条件
1、聘用对象:
本县户籍男性待业青年(城镇和农村户籍不限)。
2、聘用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2)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5米以上;
(4)高中(含中专等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历;
(5)男性,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3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其中,驾驶员年龄放宽到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4年12月3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聘用资格为有B1照以上驾驶证并能熟练驾驶相应车辆。
(6)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和语言口头表达能力。
(7)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过相关法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三、聘用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吉水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驻地(文峰镇七里湾附近)。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免冠1寸同底近期照片3张;退役军人需提供本人退伍证,驾驶员需提供驾照。
4、咨询电话:13576842950,张先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三)体(技)能测试
体(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测试内容如下:
①队员体能测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和3000米长跑。评分方法(100分制)如下:
a、引体向上(10分)。标准顺手抓引体向上8个10分,每增加一个加0.2分,加5分封顶,每少做一个扣0.5分,一个都不能完成的此项为0分。
b、立定跳远(20分)。每个考生连续跳两次,取最远一次为最终成绩,其中第一名20分,第二名19.8分,第三名19.6分,依次类推,每后一名减0.2分。
c、3000米长跑70分。第一名70分,第二名69分,第三名68分,依次类推,每后一名减1分。
d、前三项成绩累加为考生总分。
②驾驶员体(技)能测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体(技)能测试,测试项目为倒车入库、侧方停车和1500米长跑。评分方法(100分制)如下:
a、倒车入库(40分)。由考评小组成员打分,取考评小组平均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名40分,第二名39分,第三名38分,依次类推,每后一名减1分。
b、侧方停车(40分)。由考评小组成员打分,取考评小组平均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名40分,第二名39分,第三名38分,依次类推,每后一名减1分。
c、1500米长跑(20分)。第一名20分,第二名19分,第三名18分,依次类推,每后一名减1分。
(四)体检
队员测试成绩前4名、驾驶员测试前3名统一参加体检(总成绩相同者,长跑成绩优秀者入闱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自行负担),有体检不合格者(即患有传染病及其他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疾病、身体缺陷等情形)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如有政审不合格人员,则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整个招聘过程由县综合性应急救援大队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城管局共同监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参与指导。
四、聘用及待遇
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由县综合性应急救援大队报请审核批准后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3个月,满两年后如无特殊情况将续签劳动合同);队员每月工资等待遇2500元左右(驾驶员每月工资等待遇2800元左右);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基本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聘用人员满3年后给予缴纳住房公积金待遇。
监督电话:0796-3560694(县纪委监委)
0796-8689865(县应急管理局)
0796-8680868(县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