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遴选49人

  

为进一步加强市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上饶市人事调配实施办法》(饶人调配发〔2016〕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公开遴选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1. 坚持工作岗位需要原则;

  2.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3.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4. 坚持科学考核、择优聘用原则。

  二、遴选单位及岗位

  1. 遴选单位:市直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2. 遴选岗位:九级职员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

  遴选计划共遴选49人,具体详见《上饶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1. 上饶市范围内县(市、区)及以下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满两年(2020年12月31日之前入编)的工作人员;

  2. 在我市服务期满且已安置的大学生村官、被聘为正式教师后工作满3年的特岗教师、安置后工作满2年的三支一扶人员。

  3. 中央和省直设在我市县级及以下地方的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也可报考。

  (二)遴选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

  2. 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 年龄一般为30周岁以下;

  4.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合格)等次;

  5. 身体健康;

  6. 具备遴选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7. 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须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规定;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遴选岗位其他条件说明:

  遴选岗位具体条件详见《上饶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其中年龄一般为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年龄计算: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即按对年对月对日的方法计算。如2年以上是指必须满2周年)。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遴选岗位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的,报考人员须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可报考;遴选岗位单位经费来源为差额拨款的,报考人员须为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可报考;公务员可报考所有岗位。

  遴选岗位专业设置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4月印制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进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2014年2月18日后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以及2017年之后省级统筹公开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和农村订单定向生(农业、林业、水利、国土、医学)等各类项目人员;

  6.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8日至3月3日上午11:00;

  报名地点: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报名人员到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党群工作部报名。

  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遴选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二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和以身份证号码命名的同底一寸电子照片1张(格式为JPG,像素295px×413px)及《上饶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以及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

  (二)资格审查

  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报名人员须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

  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资格初审。初审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市直遴选单位对报考本单位人员资格情况进行集中复审。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岗位调剂及遴选计划核减

  在资格复审后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人社局事业科改报其他岗位。

  岗位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未达到3:1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计划数或取消招聘。遴选计划取消的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人社局事业科改报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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