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赣州市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县乡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教学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1〕27号)等文件精神,拟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县乡急需紧缺教师25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县乡急需紧缺教师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二、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主动通过“江西发布”“江西疾控”“赣州疾控”微信公众号及国务院客户端等渠道关注了解我省、我市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考前7天,建议考生非必要不离开考区所在地,避免去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和跨区域流动,以免影响个人正常考试。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赣州市2022年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县乡教师职位表》(附件1),后续将根据工作安排陆续发布。部分岗位公办幼儿园用人备案数,有关待遇问题,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岗位备注内容或电话咨询招聘单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各招聘岗位在学历、专业、年龄等方面具体条件,详见《赣州市2022年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县乡教师职位表》。

  2.岗位要求的专业以《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见附件3)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3.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6月30日以前出生(发布公告第一天),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教师资格证条件。需取得与岗位学科对应的教师资格证。2022届高校毕业生受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核)延期影响不能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含省外),可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时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2022年上半年疫情影响考生在成绩查询相应位置会有标记)等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教师招聘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后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考生,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统一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时,考生须承诺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核)并取得成绩合格证,如未取得,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必须在同一县域(含市直,下同)内中小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17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其中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服务期加上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报名截止日前最后任教中小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省内外其他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报名截止日前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6.在我省同一县域内公办中小学任教累计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在编教师和服务不满3年(2020、2021年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报考,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以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批复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并在参加资格审查前完成解聘和下编手续。

  7.“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定向师范生和省属高校的公费师范生,须按入学前签订的协议就业,原则上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如确要参加,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与签订协议的单位解除协议证明。

  8.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毕业生外,择业期内(即2020年和2021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9.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10.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在招聘县(市、区)当地人民政府网或教育、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考生报名时需填写《赣州市2022年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县乡教师报名表》(请自行在发布公告网站下载,填写相关内容),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多个职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并取消报名资格。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考生按当地公告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和当地教科体局等组成资格审查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考核准考证。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赣州市2022年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县乡教师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有学位要求的提供学位证书),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1份,(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在2022年9月1日以后,以备核查有效性);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4张。

  5.教师资格证,2022届毕业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发现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考生自报名成功起也进入考察阶段,接受其他考生及招聘单位的监督,考生在参与考试过程的言行举止以及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均作为招聘单位考察内容。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由报考所在地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增加笔试环节。需要笔试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所在地教科体局电话联系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三)笔试、面试考核

  1.笔试:根据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情况由当地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需要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及内容由招聘县(市、区)另行通知。笔试满分100分,在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考核人员,未达1:3的在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确定入闱面试考核人员,招聘岗位不核减。

  2.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未能联系错过面试考核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3.面试考核采取试讲、答辩、说课等其中一种或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及与教学相关的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等。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考核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从参加笔试、面试考核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有笔试环节的岗位计算方法为笔试和面试考核成绩各占50%。在参加面试考核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5.不分学科分多组面试考核的需对面试考核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考核成绩=考生面试考核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考核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排除弃考等因素造成的零分,再剔除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lt;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gt;及lt;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gt;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当地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以及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政审,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因个人放弃或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当地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当地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或有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报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岗位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学年。服务期未满离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3.具体任教学校选岗时另行公布,涉及多个学校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岗(怀孕考生一并参与选岗)。

  (七)其他

  1.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考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招考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影响特别恶劣的,给予停招一年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在教师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招聘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由当地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1.所有考生需提交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2.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3.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重点人群。

  (3)考前10天内有境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2022年江西赣州市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县乡教师公告

  (4)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5)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6)考前48小时内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咳痰、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经现场专家评估后认为不适合参加考试的。

  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已返赣的请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集中隔离、健康监测等措施不得前往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考试当日,考生须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凭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纸质准考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点,自觉接受身份核验。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赣通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规范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接受体温检测(不超过37.3℃)。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安排。

  6.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取消聘用资格,考生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纳入招聘考试的考察范围;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7.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请通过国务院客户端电话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

  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点击下载:

  1.赣州市2022年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县乡教师职位表(提取码:qu26)

  2.赣州市2022年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县乡教师报名表(提取码:hrms)

  3.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2022年修订)(提取码:cggr)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赣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30日

2022年江西赣州市信丰县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根据上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23名硕士研究生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高层次人才123名,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赣州市信丰县2022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职位表》。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农村定向师范生等各类项目人员;

  9、信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聘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招聘岗位及其学历、年龄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为1987年4月20日以后出生。2022届毕业生具有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可报考。考生所学专业以《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二0一九年一月版,附件2)所列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考核招聘程序

  此次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5月15日17:00止。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表电子稿及电子照片请先行发至信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邮箱(xfrsjsyk@126.com)。咨询电话:0797-7106392。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5月25至5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2、资格审查地点:信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政中心B栋111室)

  提供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面试准考证。

  (1)《报名表》(2份)。填写《报名表》电子版并插入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格式为JPG,大小为40K以下,宽度90像素,高度120像素,分辨率300像素),彩色打印《报名表》后签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和(含大学本科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1份,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在2022年7月30日以后,现场核查有效性)。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应届毕业研究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1份,需加盖公章)。

  (5)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等有服务期要求的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2张,照片需与《报名表》张贴的照片一致)。

  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考核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主要审核与职位有关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年龄等信息。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立即凭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时间:5月28日,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提出入闱体检人选(面试成绩7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若同一岗末位同分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高分者入闱体检。

  (四)调剂

  对因报名或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出现的空缺岗位,采取由面试成绩达70分以上但未入闱的人员,根据专业对口、双向选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岗的原则,调剂到空缺岗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除外)。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所造成的空缺,按该职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2、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所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信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报县政府同意后下发聘用批准文件,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及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岗位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五周年。

  (七)待遇政策

  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经县政府认定后与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自聘用起5年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以下政府工作补贴,其标准为: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1500元;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3600元。同时具备学历及专业技术职称要求的,工作补贴叠加发放。工作补贴由用人单位和县财政各负担50%(县人民医院按原经费渠道)。每月额外享受政府住房补贴500元(县人民医院按原经费渠道)。入职后,符合条件的可优先申报人才住房,在单位岗位职数限额内可享受八级职员(副科级)工资待遇。

  在我县工作不满5年提出辞职的,须全额归还已享受的工作补贴。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1.考生应主动通过“江西发布”“江西疾控”“赣州疾控”“健康信丰”微信公众号及国务院客户端等渠道关注了解江西省、赣州市和考点所在地信丰县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2.请考生务必在考前或入赣州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赣州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赣(返乡)登记信息。

  3.境外、省外来(返)赣州的考生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

  (1)境外考生应至少提前28天入境;

  (2)省外考生密切关注居住地和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疫情情况,根据防控政策要求合理安排时间进入赣州市和信丰县。

  4.考生有以下情形的,须提供相关入场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1)14天内从省外入赣,但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其他按规定应提供考试入场证明的情形。

  5.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重点人群;

  (3)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21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人员;

  (4)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5)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又不能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6.考生应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提供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和“赣通码”核验。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必须现场签订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7.考生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等需摘除口罩的情形外,进出考点、考场及在考试过程中,均应全程佩戴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应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8.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此类考生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

  9.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六、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信丰县人社局:0797-7106392

  监督电话:赣州市人社局事业科:0797-8992189

  信丰县纪委监委:0797-333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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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市信丰县2022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职位表(提取码:gcdo)

  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提取码:kdh4)

  赣州市信丰县2022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提取码:vzef)

2022年江西赣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为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请广大考生关注“赣州人社”微信公众号,自5月7日起点击菜单“微服务”的“考试健康报备”进行每日申报个人健康信息,如未按要求完成健康报备的可能无法打印准考证或参加考试,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为加强我市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决定组织实施赣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含18个县(市、区)的医疗卫生单位,共计1052个岗位、2148个计划,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人数详见《赣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虽有残疾,但不影响履职,符合体检标准的人员亦可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全科特岗医生、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各岗位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详见《赣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公告附件1)。

  1.涉及学历和专业请参考专业目录《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岗位中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职称均指本岗位招聘的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条件要求“护理(620201)专业,大专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一个专业涉及多个方向的须符合岗位中要求的专业方向方可报考。

  (1)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并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专业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3)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4)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2.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4月23日(含)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4月23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4月23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4月23日为报名第一天)。

  3.其他条件:

  (1)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7年4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县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的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

  (2)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的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三支一扶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4)关于“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说明: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6)关于“限某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集体户籍除外。本地生源是指在该地参加高考的考生。

  (7)关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除2022届应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8)报考的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所取得的执业资格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相对应。职业资格证书需在注册有效期内。

  (四)工作经历要求

  1.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3日(如“2年以上”指至2022年4月23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20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1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

  2.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4月23日为止。工作年限及工作等级医院均为最低条件,考生符合最低要求即可报名。

  3.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23日9:00-4月25日17:00。报名网站为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应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通过网上报名专题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核对信息无误后,在考试报名中选择“赣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进行网上报名,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考生报名完成后,需打印《赣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面试前资格审查用)。

  2.网上缴费。完成资料登记并提交报考信息的考生直接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账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报名无效。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上午12:00。笔试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招聘单位承担。此类人员应于4月23日9:00至4月25日17:00期间发送申请免费材料(邮件标题以GZ+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进行命名)至赣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邮箱(2604378747@qq.com)进行审核确认,在报名缴费环节无需进行网上缴费,如已缴费不再退费。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缴费流程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2022年5月18日9:00-5月20日17:00)登录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请勿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当地人社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

  (1)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21日(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间与赣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同一天,请考生慎重报名。

  考点设在赣州市中心城区,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150分。其中综合应用能力分为6个类别: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笔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操作技能、沟通技能、临床思维技能和应具备的个人素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见附件3)医疗卫生类(E类)大纲为准。

  (3)笔试注意事项。此项考试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结束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4)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5)违纪处理规定。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笔试成绩和入闱名单。笔试结束后,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将根据考试成绩区分不同情况,分层分类划定合格分数线。只有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合格线划定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笔试合格分数线、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前资格审查事项将于2022年6月下旬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赣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告。

  2.资格审查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所在县(市、区)人社局、卫健委负责,统一时间、分别地点进行。

  入闱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考试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明,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明;2022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笔试准考证;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4张;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的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三支一扶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

  (7)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编人员由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中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工作经历起始时间;非在编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票据,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

  (8)岗位具有职业或职称资格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因疫情原因,2022年执业资格考试推迟,如招聘中岗位条件中需取得执业资格的,可用护考报名表、缴费页面等材料作为资格审查预审材料,如通过公开招聘各环节,确定入闱后,暂不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待2022年执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后,方可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否则不予聘用。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每人50元。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领取《面试准考证》。

  因资格审查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待定。

  具体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4.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40÷面试总分)。例如: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4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40×(60÷300)+80×(40÷100)=80分。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仅参加了笔试或面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体检由县(市、区)人社局、卫健委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必要时对报考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根据不同等级医院收费标准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

  3.考察由县(市、区)人社局、卫健委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

  4.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需已参加面试)。一个岗位空额最多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正式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属于多个单位联合设岗的,拟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自主选岗(总成绩相同的,笔试高分者优先;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考察合格人员一并参与选岗)。

  3.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试用期内聘用人员各项待遇保障,按照规定为其计算工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4.备注为使用编制备案制编外招聘的岗位按当地编制备案制管理政策纳入备案管理。

  5.2022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明、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1.本次招聘后面试无人入闱或入闱人员低于招聘数的岗位,由县级人社部门、卫健委将岗位缺额报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经同意后可作为急需紧缺岗位,按照公告要求的岗位条件进行考核招聘。

  2.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3.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4.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见附件1);属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797-8179899。

  附件:

  1.赣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提取码:8iy6)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提取码:wnza)

  3.低保保障家庭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提取码:3119)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8日

2022年江西赣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770人)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三大战略、八大行动”战略部署,建设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计1451个岗位、1770个计划,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人数详见《赣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虽有残疾,但不影响履职,符合体检标准的人员亦可报考);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5.现役军人;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未满服务期或处于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以组织部门同意批复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赣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时已公示人员报考须在报名结束前将放弃聘用声明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当地人社部门,否则不能报考。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赣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2.学历条件:

  (1)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的最低条件(含本条件)。部分岗位采取编制备案制编外招聘,具体政策及待遇请咨询招聘单位或当地人社部门。

  (2)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并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限应届毕业生岗位。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3)岗位中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学历对应的学位”等的岗位,各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研究生和本科、大专专业,考生应按岗位专业要求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及(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

  3.专业条件:

  (1)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4.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4月27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4月27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4月27日为报名第一天)。

  5.其他条件:

  报考设有“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条件的岗位,除2022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2年(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报考限“中员”的岗位“预备党员”也可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考察时将对入党档案材料进行复审。

  报考设有“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籍)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条件的岗位,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有户籍要求的须为该县户籍,还须满足《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文件所明确有关要求:

  (1)对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①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②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③符合招聘岗位条件;④不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2)人员范围:①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征集入伍的义务兵;②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③从普通高等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④2020年9月底前,以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身份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义务兵。

  (3)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报考设有“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籍)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条件的岗位。

  关于“限某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本地生源是指在该地参加高考的考生。

  部分岗位因其岗位特点及工作强度,适合男性报考,但不限于男性报名。

  (四)工作经历要求

  1.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如“2年以上”指至2022年4月27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21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2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考生毕业后,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见习的,见习期可算相关工作经历,资格审查时提供见习协议及工资发放流水。

  2.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单位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或考试加技能考核等方法择优聘用。本次招聘考试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及面试,部分岗位在《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中增加对专业知识的考评,增设计算机卷、财会卷试卷。

  综合卷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合并为一张卷为综合卷;

  计算机卷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在《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增加对计算机专业知识的考核合并为一张卷为计算机卷;

  财会卷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在《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增加财务会计专业知识的考核合并为一张卷为财会卷。

  其中有专业知识考核要求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30%,专业知识(计算机专业知识或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占40%,《综合应用能力》占30%。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一般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公告中注明的特殊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成绩占总成绩7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公告中注明加试岗位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20%,加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岗位表中另有计算方式的按岗位表中的备注计算。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9:00-4月29日17:00。报名网站为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应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核对信息无误后,在考试报名中选择“赣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进行网上报名,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考生报名完成后,需打印《赣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面试前资格审查用)。

  2.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笔试不进行资格审核,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个人简历需完整记录从大学毕业至报名截止日时的所有经历及状态)等相关资料,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报考人员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网上报名前应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3.网上缴费。完成资料登记并提交报考信息的考生直接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账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报名无效。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17:00。笔试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招聘单位承担。此类人员应于4月27日9:00至4月29日17:00期间发送申请免费材料(邮件标题以GZSY+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进行命名)至赣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邮箱(2604378747@qq.com)进行审核确认,在报名缴费环节无需进行网上缴费,如已缴费不再退费。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4.网上改报。对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于2022年5月6日在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公布。凡因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5月7日9:00-17:00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一次并须重新缴费,之前报名费用将退回考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报名费用也将退回考生。具体退费事宜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相关信息。改报期间不再接受新的报名注册。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缴费流程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2022年5月18日9:00-5月20日17:00)登录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5月21日,与赣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同一天,考生报名时请慎重报考,避免重复报名。

  2.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综合卷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合并为一张卷为综合卷;计算机卷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在《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增加对计算机专业知识的考评合并为一张卷为计算机卷;财会卷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在《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增加财务会计专业知识的考评合并为一张卷为财会卷。

  评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分级分类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所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一般岗位根据报考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加试岗位按职位表中备注的比例在合格线上从高到低确定加试人员,加试后按加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特殊岗位按职位表中备注的比例在合格线上从高到低确定技能考核测试人员,技能考核测试后不再进行结构化面试,其中赣州广播电视台的招聘岗位在进行专业技能考核测试后还需进行与岗位相关的面试,具体以岗位表中的备注要求为准。

  确定入闱人员时,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前资格审查事项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人事考试网、赣州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加试岗位、特殊岗位面试公告由招聘主管单位或当地人社部门进行公告。

  4.其他事项。如某职位报考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从报考该职位的笔试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三)加试、特殊岗位技能考核及面试

  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加试人员名单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赣州人事考试网、赣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

  1.加试。加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负责组织实施。加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查,加试后按加试岗位成绩计算办法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在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准考证,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从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递补一次。

  2.特殊岗位技能考核测试

  (1)鉴于部分岗位的特殊性,本次招聘有27个特殊岗位,具体情况详见《赣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备注栏。

  (2)特殊岗位考生技能考核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市直特殊岗位招聘资格审查由有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县(市、区)特殊岗位招聘资格审查由有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县(市、区)人社局具体监督指导。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与一般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相同。

  (3)特殊岗位技能考核测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另行公告。特殊岗位技能考核测试后在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笔试占30%+考核成绩70%)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进入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其中赣州广播电视台的招聘岗位在进行专业技能考核测试后还需进行与岗位相关的面试,具体以岗位表中的要求为准。考核结束后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赣州人事考试网公布特殊岗位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3.一般岗位及加试岗位面试。市直事业单位一般岗位及加试岗位面试由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一般岗位及加试岗位面试由各县(市、区)人社局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一般岗位及加试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一般岗位、加试岗位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前资格审查

  (1)入闱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市直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县(市、区)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由有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县(市、区)人社局具体监督指导。

  面试入闱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赣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书),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④笔试准考证;

  ⑤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4张。

  ⑥相关人员还需提供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下: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等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不得隐瞒实情报考。

  ⑦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单位缴纳的城镇职工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凭证、工资发放流水。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面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每人50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2)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有关事项

  (1)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低分50以下,畸高分90分及以上)

  (2)仅参加了笔试一门考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仅参加了笔试或面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市直单位体检根据疫情情况由市人社部门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县(市、区)事业单位由县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3.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

  4.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聘用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批准文件并办理聘用手续。多个单位招聘的岗位按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自主选岗,总成绩相同的则由面试高分者先选(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考察合格人员一并参与选岗),岗位表另有备注的按岗位表备注的方式选岗;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核减的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无人选岗的,自然取消。

  2.2022届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备注为使用编制备案制编外招聘的岗位按当地编制备案制管理政策纳入备案管理。若考生现为副科及以上职务的,聘用后按九级职员执行。

  4.岗位有服务期要求的市直事业单位及县(市、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周年。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县(市、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县(市、区)事业单位间交流。

  五、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赣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797-8179899。

  监督举报电话:0797-8996087。

  政策咨询电话:0797-8992189。

  六、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一)考生应主动通过“江西发布”“江西疾控”“赣州疾控”微信公众号及国务院客户端等渠道关注了解我省、我市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二)请考生务必在考前或入赣州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赣州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赣(返乡)登记信息。

  (三)境外、省外来(返)赣州的考生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

  1.境外考生应至少提前28天入境;

  2.省外考生密切关注居住地和我省、我市疫情情况,根据防控政策要求合理安排时间进入赣州。

  (四)考生有以下情形的,须提供相关入场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1.14天内从省外入赣,但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其他按规定应提供考试入场证明的情形。

  (五)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重点人群。

  3.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21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人员。

  4.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5.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又不能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六)考生应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提供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和“赣通码”核验。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必须现场签订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七)考生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等需摘除口罩的情形外,进出考点、考场及在考试过程中,均应全程佩戴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应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八)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此类考生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

  (九)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因疫情存在不确定性,请需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安排好个人行程,尽快返赣入赣。因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能进入考场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本公告由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附件:

  1.赣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提取码:kltu)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提取码:f8s6)

  3.低保保障家庭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提取码:36zm)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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