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公告

  

2021年度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庐陵英才”计划的意见>的通知》(吉发〔2018〕16号)精神和市委人才办《关于印发<吉安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细则>的通知》(吉才办字〔2018〕5号)要求,经吉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对部分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予以公告。

  

一、基本条件

  

根据公告的岗位信息,符合条件的市外优秀人才可自行与引才单位联系,进行双向选择。人才引进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申报认定、办理手续等环节进行,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负责牵头协调。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一般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开展人才引进活动,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直接考察合格后引进。对拟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配合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其中,吉安市城投公司和市属国有企业参照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执行,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一)按照《2021年度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所列条件执行。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均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10.吉安市范围内(不含省管单位)事业单位人员。

  

(三)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工作程序

  

(一)关于报名。引才报名工作按月开展,自2021年3月1日起,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工作,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职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须达到1:3,每月30日为当月报名截止时间。未达到1:3的,下月须继续开展报名工作。达到1:3的,经市委人才办和市人社局同意后,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面试工作或继续报名。至2021年11月30日,无人报名或仅一人报名的岗位自动取消。有人报名但未达到1:3的,经市委人才办和市人社局同意后可方可开考。报名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关于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名人员应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出具本人学生证或院系相关证明。海外留学生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关于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牵头统筹,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具体面试方案,报市委人才办和市人社局批准后实施。面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后仍未招到人员的单位,应重新启动报名程序。

  

(四)关于体检考察

  

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面试考核情况,按岗位需求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缺额的,按同一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相关待遇

  

1.引才人员享受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2.符合吉安市《关于实施“庐陵英才”计划的意见》(吉发〔2018〕16号)人才类别的引进人员,试用期满后,可以经由用人单位申报,逐级上报至市人社局,由市人才认定委员会认定后,按相应层次人才类别享受相关待遇。一般的有:(1)对新引进落户(在吉安行政区域内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视同为落户)且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岗位,每人给予30万元生活补助;免租入住所在地人才住房,为期5年,或按市场价7折购买。在吉首次购买其他商品房的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2)新引进且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的急需紧缺人才每人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免租入住所在地人才住房,为期5年,或按市场价7折购买。在吉首次购买其他商品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其它未尽事宜请咨询吉安市人社局事业科,联系电话:0796-8286112。

  

附件1:吉安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docx>附件1:吉安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docx

  

附件2:吉安市2021年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表.docx>附件2:吉安市2021年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表.docx

  

中共吉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9日

  

  

2021年江西吉安市第一中学招聘教师15人公告

  

  2021年11月吉安市第一中学招聘教师15人公告

  为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学校计划于2021年11月下旬面向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2名,英语教师2名,物理教师2名,化学教师2名,生物教师2名,政治教师1名,历史教师2人,共计15名,其中对符合吉安市直高中优秀教育教学人才引进条件的特定工作岗位教师,按《吉安市直高中招聘引进优秀教育教学人才办法》(见附件)执行。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对象

  (1)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非在编人员);根据赣府厅发[2019]8号文件的要求,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的2022届应届免费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优秀教育教学人才引进对象

  ①本科及硕士均就读国内985或双一流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非在编人员);

  ②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高中学科竞赛赛区一等奖以上荣誉的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条件

  (1)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行为;

  (2)应届毕业生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优秀专业成绩、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年龄30周岁(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3)优秀教育教学人才引进对象(其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五门学科)要求能胜任学科竞赛指导工作。

  3、招聘对象2022年8月前须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5日,应聘者可登录江西省吉安市第一中学网(http://www.jxjayz.com)下载《江西省吉安市第一中学2021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或《江西省吉安市第一中学引进优秀教育教学人才报名登记表》填写相关内容,与学历证书、成绩表、获奖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616323312@qq.com。

  (2)现场报名

  应聘者请带好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业成绩、教师资格证、获奖及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初定于11月下旬在江西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需达到3人(特别紧缺学科适当降低比例),方可开考。优秀教育教学人才引进对象不设开考比例。

  2、资格审查和面试

  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和学校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复审并面试,将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列为候选人,进入试教环节。招聘岗位报名人数3人(特别紧缺学科适当降低比例)的全部进入试教。报名人数3人以上的,根据资格审查和面试情况按招聘岗位1∶3确定试教对象。

  3、招聘方式:采取试教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试教:

  试教内容为所招聘岗位相关高中学科课程。试教前1小时向试教者明确试教内容,当场备课,当场试教。备课时间1小时,试教时间20分钟。所有应考者均要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以备验证。试教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者才具有入闱资格。

  4、聘用

  根据试教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专家委员会在对拟聘用毕业生的政治思想、学习、身体等情况综合考察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优秀教育教学人才引进对象由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初步确定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按规定公示无异议后录用。如经核查未达到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办理手续

  凡被正式引进聘用的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编制、岗位聘用等手续。

  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1年)。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在中心城区无住房者,学校提供一套教师公租房。

  学校支持引进的优秀教育教学人才设立工作室并发放专项科研津贴。在引进的前6年工作期内,经考核合格后,每年发放5~15万元的专项科研津贴。

  六、咨询电话

  吉安市教体局人事科:0796-8224865

  吉安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96-8286112

  吉安一中办公室:0796-8263254

  刘老师:13879607659

  胡老师:15279608832

  监督电话:吉安市教体局纪检组0796-8218388

  

江西省吉安市第一中学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江西省吉安市第一中学2021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2021年江西吉安市吉安县高中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数量

  

县立中学:语文教师4名,数学教师5名,英语教师4名,物理教师2名,化学教师2名,生物教师3名;县二中:政治教师1名,语文教师5名,数学教师3名,物理教师2名,英语教师5名,生物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县三中:政治教师1名,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1名,物理教师3名,化学教师2名,英语教师2名,生物教师2名,历史教师2名,地理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计算机教师1名,心理学教师1名,生涯规划教师1名。共计60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对象

  

师范类院校应历届硕士研究生。

  

2、条件

  

(1)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专业要求:与各招聘岗位专业对口。

  

(3)招聘对象在2021年8月31日前须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硕士学位证书和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

  

(4)已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a)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b)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c)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d)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e)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19日,应聘者可登录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xian.gov.cn/)下载《江西省吉安县高中2021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填写相关内容,与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业成绩表、教师资格证、获奖及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515501548@qq.com。并于8月20日带好以上相关材料到江西省吉安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现场确认。

  

(2)现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地点为江西省吉安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应聘者请带好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业成绩表、教师资格证、获奖及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招聘方式

  

采取试教的方式。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试教:试教内容为所招聘岗位相关高中学科课程。试教前1小时向试教者公布试教内容。当场备课,当场试教,当场公布试教成绩。备课时间1小时,试教时间20分钟。所有应考者均要携带身份证,以备验证。试教成绩不能低于70分(百分制),若低于70分不予聘用。

  

3、聘用

  

根据试教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招聘工作小组对拟聘用毕业生政治考察后确定最后聘用人员名单,并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如经核查未达到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出现某学校岗位入闱缺额,可从其它学校相同岗位调剂未入闱人员;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缺额的,按同一岗位试教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办理手续

  

凡被正式聘用的毕业生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并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

  

五、聘用人员待遇

  

1、薪酬待遇: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2、住房待遇:聘用人员在吉安县城无住房者,学校提供一套教师公租房、单人间或每年补助住房补贴5000元(期限5年)。

  

六、咨询电话

  

吉安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96-8440352

  

吉安县人社局人资股:0796-8431221

  

监督电话:吉安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组:0796-8441866

  

点击下载>>>

  

江西省吉安县高中招聘教师公告.doc(提取码:kund)

  

吉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13日

2021年江西吉安市吉安县高中招聘教师公告

2021年江西吉安市吉州区招聘农村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公告

  

为了充实吉州区农村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根据《吉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农村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90名。

  

三、招聘条件

  

1.学历条件: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2.资格条件:具有幼儿园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

  

3.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一直从事幼教工作3年及以上,有一定保教和管理经验的民办幼儿园教师,经区教体局资格审核后,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在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9日—11月11日

  

2.报名地点:吉州区教体局会议室(吉州区行政中心三楼330室)

  

3.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

  

(1)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③;④《吉州区2021年幼儿教师招聘个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⑤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⑥从事幼教工作3年及以上的民办幼儿园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

  

如因延迟发证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毕业证或原件的,可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认定机构出具的证明。

  

(2)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由区教体局审核,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核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

  

1.内容及分值

  

语言(40分)、美术(40分)、钢琴(20分),面试总分为100分。

  

2.具体要求

  

语言:自备幼儿故事一则(3分钟以内);

  

美术:抽取同一考题,画简笔画(3分钟内完成);

  

钢琴:自备钢琴曲一首(3分钟内完成)。

  

报名人数在180名以内,每项面试内容3分钟内完成,报名人数在180名以上,每项面试内容2分钟内完成。

  

3.面试时间:2021年11月14日。

  

4.面试地点:吉州区保育院。

  

5.面试流程:考生于规定面试日期当日上午7:40到达考点指定候考室(休息室)集中,工作人员核查面试人员身份后,于7:50组织考生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抽签单由考生自我保管。面试成绩即时告知考生本人。

  

6.有效证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四)入闱公示

  

根据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员成绩(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时,则按报名总数的90%录取),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人员名单(成绩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并在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

  

(六)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吉州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五、聘用人员管理

  

1.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分配名额为:吉州区农村幼儿园90名。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应聘者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等原因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录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聘用期为三年。

  

3.聘用人员待遇

  

(1)享受政府购买待遇,年收入不低于45000元。

  

(2)聘用期间由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程序予以解聘。

  

六、本方案解释权在吉州区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点击下载>>>1-2(提取码:0je0)

  

1.《2021年吉州区招聘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个人信息登记表》

  

2.防疫有关要求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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