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抚州市卫生技术人才招聘147人公告
报名有效时间:2019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0日17:00止
2018年,我市参加全省统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考试,部分岗位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的比例,根据有关规定,经各级卫健委、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了147个岗位为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经报市政府同意,现拟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医疗机构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抚州市2019年公开招聘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选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在处分期限内的;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在2019年8月31日之前。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需经引进单位提出意见,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商议确定。
4、我市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编外聘用人员须由现聘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报考县(区)岗位的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各县(区)人社局、卫健委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直岗位的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市卫健委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抚州市市直卫生单位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四楼401室(临川大道770号);联系人:万军;咨询电话:0794-8236349;
临川区卫生单位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临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7室(临川大道45号);联系人:饶建峰;咨询电话:0794-8423680;
南丰县卫生单位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南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人事股(县行政大厦一楼);联系人:刘晨琦;咨询电话:0794-3226133;
广昌县卫生单位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广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联系人:黄小霞;咨询电话:0794-3617709;
乐安县卫生单位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联系人:黄勇;咨询电话0794-6668355;
黎川县卫生单位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黎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0办公室;联系人:徐娟;咨询电话:0794-7121901;
宜黄县卫生单位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宜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楼三楼会议室;联系人:陈莉;电话:0794-7610557;
金溪县卫生单位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金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407办公室;联系人:许悦;联系电话:0794-5269275;
资溪县卫生单位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资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办公室;联系人:陈婷;电话:13870450821;
2、报考人员填写《抚州市2019年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携带二代身份证、学历和、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执业证等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9:00起至2019年11月20日17:00止。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的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须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抚州市2019年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相应;招聘岗位要求学历文凭审查,除提供相关的毕业证原件外,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日制文凭)或学信网上打印学历认证;
4.用人单位有相关工作经历需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5.在我市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服务,正式在编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五年(即2014年11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且提供原单位、卫健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及工作年限的证明。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各类项目人员按规定报考,如符合条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7.招聘职位表中注明有特殊要求的相关资格或职称证书(请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告中的要求提供);
上述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资格证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审查,同时提供复印件2份交人社部门、卫健部门留存。
五、测评
1、测评由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共同组织,测评初定于11月30日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网上通知。
2、测评形式为综合能力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问答的方式进行。对成绩合格人员按照引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3、当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六、递补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可以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体检和考核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社局门户网、抚州市卫健委官网和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2、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核拟录用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核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2、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九、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94-8222130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794-8236349
2、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794-8230023
2019年江西抚州市东临新区管委会选调11人公告
为加强东临新区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干部队伍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东临新区管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抚州市东临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东临新区)为抚州市人民政府派出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本次公开选调共设11个岗位,计划选调11名机关工作人员。(具体详见公开选调职位表,职位表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江西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二、选调的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公开选调的范围
1、全省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省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干部(除经济发展局九级职员岗位二选调人员范围含医生外,岗位不含教师、医生、工勤人员和聘干)。
中央机关设在我省的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4、3年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0月31;
5、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选调单位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即: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在新录(聘)用公务员(事业人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
选调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周三)上午9点-11月22日(周五)下午5点。
报名人员需填写《2019年抚州市东临新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经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书、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通知书(审批表、录用文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东临新区党群工作部(地址:东临新区管委会225室)报名并现场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4张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市外和央直(省直)驻抚机构人员的报考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征得所在单位及任免机关同意后,向东临新区党群工作部提出报名申请。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职位报名条件,东临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选调资格。
(三)选调计划核减
公开选调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若某一职位的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相应调减或取消该选调岗位,或经东临新区党工委研究同意后,方可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和考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当选调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五)考察
根据选调计划数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在东临新区党工委领导下,由东临新区党群工作部组织实施,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考察环节如出现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认定不合格的,经东临新区党工委同意后,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东临新区党群工作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公示
体检结束后,由东临新区党群工作部在抚州市人事考试网、东临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有关新闻和网络媒体及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对外公示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天。
(八)调动
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任用的,由东临新区党群工作部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四、政策咨询电话
公开选调工作在东临新区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东临新区党群工作部具体组织实施。东临新区党群工作部联系电话:0794—7825281、15216266673。
附件1:2019年抚州市东临新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doc(职位表)
附件2:2019年抚州市东临新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报名表)
附件3:江西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doc
2019年江西抚州市中科数据研究院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抚州中科院数据研究院是抚州市人民政府与中科院相关机构共同发起成立,于2018年9月正式批准为抚州市事业单位。
抚州中科院数据研究院以“院地合作、协同创新、三链联动”为发展理念,以推动抚州市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发展为重点,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型信息与网络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为核心,全面助力抚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数据研究院将整合产业、创新和资本各要素资源,为抚州市产业发展的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决策支持,为大数据新经济产业提供科技、人才和资本全方位综合服务,成为抚州市经济和社会转型的创新引擎。
主要工作:
负责抚州市数字产业规划研究、数字经济产业政策研究;对信息化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大数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抚州数字经济创新创业发展;合作办学,开展高端信息人才教育培训与培养;建设本地高端人才库;开展招商引资;组织国内顶尖专家为我市领导提供专题性的讲座。
未来愿景:
立足抚州市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以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互联网等新兴技术为研究重点,构建抚州市相关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为政府在智慧城市、数字经济领域的政策制定和决策提供辅助支撑,打造科技智慧大抚州!
二、岗位名称:
(一)战略研究员
基本要求:
学历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 工作性质:全职
工作地点:江西省抚州市 专业要求:计算机类、信息管理类等
岗位职责:
1、根据研究院工作需要和领导安排,跟踪国际、国内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最新发展动态,对相关行业发展趋势等进行研究,提供行业专题研究报告;
2、调查、搜集、整理、分析、解读国家、省,地市相关科技政策、信息;
3、对新拓展的科研项目进行前期调研、论证;
4、跟踪研究院科研项目实施情况并及时提供理论和信息支持;
5、拟定合作方案、合作协议及合作合同,促成项目落地;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硕士及以上学历,计算机、信息管理相关专业;
2、具有较强的信息收集、需求调研及方案策划能力;
3、逻辑思维清晰,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对基础数据的更新、整理及研究报告的优秀文本撰写能力;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踏实稳重,工作细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5、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亦可;
6、薪资待遇:10-30万/年(有五险一金)。
(二)研究员
基本要求:
学历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 工作性质:全职
工作地点:江西省抚州市 专业要求:计算机类
岗位职责:
1、参与并完成科研课题项目任务;
2、负责推进单位已经确立的合作开发项目的成果转化;
3、负责关键技术的研发项目;
4、参与技术交流,负责相关技术项目的标准制定;
5、现在研究工作的改进与完善;
6、与研究团队人员一起进行创新产品的研发。
7、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硕士学历,计算机、软件等相关IT专业;
2、熟悉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及其应用等;
3、熟悉hadoop,hbase,redis,spark,java,linux等;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踏实稳重,工作细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逻辑思维清晰、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5、年龄35岁以下,优秀者年龄不限。
6、薪资待遇:12-30万/年(有五险一金)
三、联系我们:
1、联系电话:15870781248(余女士)
2、简历投递邮箱:fzdata@163.com
请将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3、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2088号中阳广场--抚州中科院数据研究院
2019年江西抚州市应急管理局招聘6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抚州市应急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应急值班值守员6名,主要从事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室应急值班值守(需值夜班)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公开招聘资格要求的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应急值班值守员资格条件
(1)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勤奋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能适应加班、夜班工作;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30日后出生);
(6)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计算机应用技术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7)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曾受刑事、行政处罚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录用。
五、报名
(一)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确认方式。
(二)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抚州市应急管理局(抚州市城市规划展览馆8楼)818室,办公室,联系人:刘智颖,联系电话:0794—8994099、13970403469。
(四)本人须持以下相关证件、资料报名:
1.本人填写的《抚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历、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5.有获奖情况的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考核方法
考核采用现场书面答题、口头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思维、应变和分析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根据考核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
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结果表统一交市应急管理局验证,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八、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九、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市应急管理局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与待遇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由市应急管理局进行为期1个月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者,由市应急管理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上岗。不通过培训的,不予聘用。
待遇参照市直其他行政事业单位酌定,待遇从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招聘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抚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994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