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吉安万安县市场监管局基层分局协管员招聘10人公告

  

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市场监督管理基层分局协管员(购买服务)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充实市场监管一线人员力量,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场监督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招聘对象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综合素质高,能熟练操作电脑,责任心强,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团结同志,热爱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3、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生活习惯良好。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曾经参与组织的;

  

  4.道德败坏,有弄虚作假行为等违法记录的;

  

  5.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anan.gov.cn/)、“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19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址: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股

  

  联系人: 肖冰联系电话:0796-5838519

  

  3、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公安机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学历证书(含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符合加分条件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后留复印件,并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

  

  4、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登记报名,免收报名费用。

  

  (三)考试

  

  1、笔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文字表达能力、法律常识等综合素质,50%计入考生总成绩。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按录取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50%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加分项目。本科以上学历加2分;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药品质量检测技术、卫生监督、公共卫生管理、机械质量管理与检测技术、文秘、法律、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管理、计算机及应用等相关专业证书的加1分;具有机动车驾驶证者加1分。以上项均在考试总成绩基础上加分,可累计加分。

  

  4、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加分项目得分,为个人总成绩。

  

  (四)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有总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分者为考察对象。

  

  2、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

  

  (五)体检

  

  考察合格后,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

  

  (六)公示

  

  确定聘用人员后,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七)聘用

  

  1、聘用人员实行上岗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用工合同。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签订《万县政府购买公共合同书》进行聘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视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月薪2000元。

  

  2、试用期过后,聘用人员月收入为2600元左右,另按规定缴纳单位部分社保金,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根据工作业绩核发年终绩效奖。

  

  四、其他

  

  1、实行诚信考试。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应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人事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796-5715392

  

  3、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入职等相关环节的,视为自行弃权。

  

  4、未尽事宜由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分局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江西吉安万安县特困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招聘公告

  

万安县2019年“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招募公告

  

  为满足我县农村学前教育教学需求,根据万安县教育体育局、万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万安县2019年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现将有关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志愿者招募计划和条件

  

  (一)志愿者招募计划: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生、中等专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或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包括万安职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持有幼儿园及以上书,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年龄在45岁以下(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非在编幼儿园和小学教师;

  

  (3)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参加国培计划“幼师项目”培训获合格证书者、取得幼儿园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为严格志愿者服务年限,避免出现反复招募、长期服务现象,已参加过2年学前教育巡回支教服务的志愿者不得重新参加招募。

  

  二、招募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4日—11月8日

  

  2.报名地点:志愿者到自愿选择招募岗位的招募单位报名

  

  3.报名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及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各招募单位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始终,应聘人员若有隐瞒、虚报、欺骗、作假等行为,须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三)面试

  

  1.各招募单位分别组织报考本单位的志愿者进行面试,按本单位支教点岗位计划数择优录用。

  

  2.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19年11月11-13日完成面试工作,各招募单位具体确定其中的一天,并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到报考本单位的志愿者。

  

  (2)面试地点: 所选招募岗位的招募单位。

  

  3.面试内容:①讲故事(50分,由评委临时抽签决定故事内容,5分钟内完成);②才艺展示(50分,唱歌、舞蹈自选其中一项,自选歌曲或舞蹈,自备音乐光盘(U盘), 5分钟内完成)。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执行《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认定体检办法》(赣教发〔2010〕9号)。体检不合格者,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五)录用审核

  

  各招募单位将拟聘人员信息表(见附件2)及有关材料(①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复印件;④毕业证复印件;⑤健康证)于2019年11月15日前上交到教体局人事股,我局将统一审核录用招募人员资格并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招募单位与录用的巡回支教志愿者签订服务协议。

  

  三、待遇及管理

  

  1.志愿者实行协议化管理,由招募单位与志愿者签订志愿支教服务合同,合同期为2年,并按合同进行考核。对服务期内无故退出的志愿者,用人单位将按协议处理。

  

  2.由上级财政补助巡回支教志愿者在岗期间工作生活补贴,按照“在岗一个月发一个月的方式”进行补助,协议在岗期间,巡回支教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在岗期间每人每年生活补助2万元。另外由支教点负责志愿者社会保险2000元/年/人。

  

  咨询电话:0796-5701290

  

  

2019年江西吉安万安县乡镇敬老院院长招聘公告

  

万安县公开招聘乡镇敬老院院长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乡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充实乡镇敬老院管理人员队伍,根据《关于印发万安县农村敬老院机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府办字〔2012〕230号)和《关于同意设立乡镇敬老院和核定编制的批复》(万编发〔201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乡镇敬老院院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上(即1989年10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现在敬老院从事护理工作3周年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2周岁以上(即1997年10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五官端庄;

  

  3.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质;

  

  5.有奉献精神,热心敬老工作,作风正派,勤政廉洁,服从组织统一分配;

  

  6.万安县本地户籍。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的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岗位职数

  

  乡镇敬老院院长1名,具体聘用岗位由县民政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

  

  四、加分项目

  

  (一)现在敬老院从事护理工作3周年及以上且有护理员证书的人员可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加分情况笔试前在县民政局进行公示);

  

  (二)现在敬老院从事护理工作人员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加1分,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的,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此项加分计入总成绩加分。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告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批准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县人民政府同意招聘批复后于次日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由县民政局组织报名。在万安县民政局三楼养老服务股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函件和委托他人报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名时间为发布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

  

  (三)资格审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式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含加分)和面试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合成。

  

  1.笔试

  

  (1)笔试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内容:老年益保障法,老年人护理专业知识,养老服务政策等相关内容。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遗失身份证者,必须在考前持贴有与准考证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到县民政局办理准考手续。

  

  2.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原则上在笔试成绩公布后2周内完成。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面试比例原则上为1:3;笔试人数少于相应面试比例的全部入闱面试。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应聘人员提出放弃等而出现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递补。

  

  (4)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录取;否则,不予录取。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合成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含加分)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对体检前因考生提出放弃而出现空缺岗位,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3.体检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考人员自负。

  

  4.考核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民政局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将拟录用名单报县政府批准,县政府批复同意后由县民政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六、聘用人员福利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县民政局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正式聘用后,每一年为一聘期,聘用一年期满后,县民政局对其进行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聘用人员在聘期内的身份为定编定岗不定人,纳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实行正常的晋级晋档,“五险一金”列入财政预算,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核算工资及“五险一金”标准。聘期内须到指定的学校或培顺班参加护理员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福利待遇。

  

  (三)聘用人员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解聘后不再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七、纪律要求

  

  (一)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对招聘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八、本招聘实施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肖女士

  

  咨询电话:5701202, 15807067654

  

  附件:万安县招聘敬老院院长报名表

  


  

县公开招聘乡镇敬老院院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4日

  

2019年江西吉安万安县残疾人联合会下属事业单位选调2人公告

  

万安县残疾人联合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县县残联工作力量,经研究同意,万安县残疾人联合会下属事业单位县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

  

  二、选调职位

  

  万安县康复就业服务中心综合岗工作人员2名。

  

  三、报考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干部。

  

  四、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以及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能力;

  

  3.爱岗敬业;

  

  4.大专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两年以上,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二)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县残联办公室(县民政局三楼)。报考人员可登录万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anan.gov.cn/)下载《万安县残疾人联合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在个人承诺栏上签名,经本人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县残联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同时上交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和考试费。

  

  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4,如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列,最低不得低于1:3,否则调减或取消选拔名额。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资格初审查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学历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推荐表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同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组织考试。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列确定入闱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考察)因考生自愿放弃考察等情况而出现考察名额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闱考察人选名单由县残联公布。

  

  (五)考察和公示。考察人选的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需要,按照人岗相适应的原则,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经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同意,在公示5个工作日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人:李海英

  

  咨询电话:0796-5709778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有关事项由县残联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选调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参加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选调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依纪作出处理。

  


  

万安县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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