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招聘硕士研究生29人公告(6)

  一、单位简介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是教育部重点建设的培养职业教育师资的公办多科性本科院校、全国职业教育研究的重要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全国最早独立设置的八所职业技术师范院校之一,是江西省公费师范生培养高校,主要培养职教师资、普教师资和其他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经过近70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形成了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的多学科、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学校秉承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的教师教育传统,恪守明德精业的校训规范,紧跟教育现代化步伐,促进师生全面发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致力于建设具有鲜明职教特色、引领全国一流职教师资培养的高水平综合性师范大学。

  二、招聘岗位 见附件

  备注:

  1.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4.应聘者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5.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3年1月31日。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6.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5日17:00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应聘者,请登录www.jxrcfw.com进行报名,须先注册个人账号,再由考试报名--考试列表栏目选择相应专题,如实填报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报名仅能选择其中1个岗位,不可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若重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快速入口:https://www.jxrcfw.com/exam/theme/t_1064496251837755392

  2.须上传的附件材料有: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岗位所需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考生为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若尚未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的,需提供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

  (4)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非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属于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院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证明出具时间须为2023年2月以后);

  (5)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由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于近期(2023年2月以后)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入党时间、预备/正式党员、转入党组织关系所在名称等信息;

  (6)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需提供由用人单位出具的与岗位条件相符的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同一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工资流水证明);

  (7)学前教育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8)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学生干部须为高校学习期间经历,证明材料由其所在学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或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必须清楚注明担任的起始、截止年月和担任职务全称;

  (9)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10)个人简历。

  (三)相关报名要求

  1.应聘者登录报名网站,按照网站指引填写信息,上传相关材料(与岗位条件无关的材料请不要上传),并提交报名;提交后请按报名系统反馈提示操作,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名成功,则报名完成。

  2.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后再进行报名;

  3.报名人员应认真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报名资格。

  4.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报名人员,报名系统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四)联系方式: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791-86128037

  人事处联系人:陈老师、万老师。联系电话:0791-83810190

  人事处网址:http://rsc.jxstnu.edu.cn/

  四、考核及资格审查

  (一)考核

  1. 各岗位考核环节及成绩占比 见附件

  2.各考核环节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各考核环节有关事项及具体安排将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jxstnu.edu.cn/)工作动态栏中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资格审查

  1.各岗位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初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人选(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复试考核环节。

  对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参加初试考核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全部进入复试考核环节。

  2.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具体事项请随时关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工作动态栏。若在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资格审查需准备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个人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审核后即退回;

  (2)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需与网上报名提交照片一致。

  4.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后续考核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聘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递补情况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续考核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初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二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复试考核环节,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考核成绩

  各环节成绩将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工作动态栏中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对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须达75分及以上,否则不予聘用。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总成绩相同时,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在我校指定医院参加身心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费用自理。

  (三)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工作动态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二次),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其中,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递补考生考核总成绩须达75分及以上。

  六、聘用及待遇

  (一)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二)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统一纳入学校编制备案制管理。

  (三)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在聘用岗位上的连续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年限内不允许转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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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环节及成绩占比

  招聘岗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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