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宜春市宜阳新区招聘公告
2023年宜阳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宜阳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坚持公开、透明、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条件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思想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刻苦耐劳,工作积极负责,无违法犯罪记录;
3、无违纪违法行为;
4、身体健康,符合人社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条件。
5、需提供不少于3年的最低服务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至报名截止日期);
3、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8月30日,在宜春就业网、宜阳新区网站和宜阳新区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宜阳新区管委会三楼306办公室
3、报名咨询电话:0795-3998972
4、报名监督部门及电话:宜阳新区纪检监察工委0795-3998152
5、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前,报考人员需在宜阳新区网站(yyxq.yichun.gov.cn)下载《宜阳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毕业证、毕业证复印件一份、《报名表》两份,小二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新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报名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进行认真核实。9月6日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挂宜阳新区微信公众号,准予参加笔试。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新区微信公众号公布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本人无法领取的由代领人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和报名人员身份证领取。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没有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初审不合格的,不予参加考试。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考面试比例,则该岗位取消招聘。
(四)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试题由专业机构命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3:1比例确定进入最终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六)综合成绩
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政审人员,综合成绩应达70分(含)以上,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有岗位综合成绩没有达到70分以上的考生,则该岗位取消招聘。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在宜阳新区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八)考察
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考察政审拟聘用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宜阳新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十)岗前培训和办理聘用手续
新区组织对新招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后上岗。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由新区负责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聘用期限首聘为1年。聘用人员待遇参照《宜阳新区机关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聘用人员工资参照事业人员工资标准套算,参加工作年限根据个人档案资料,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工龄核定相关政策核定,享受工会福利,享受五险一金。
 
 
宜春市宜阳新区管委
2023年8月30日
2023年江西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队员招聘简章
欢迎一起实现梦想
为满足我市消防救援工作的需要,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31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以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3月实有人数为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人员属性
政府专职员是指经批准、按规定程序,由各地人民政府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依法依规招聘并签订劳动合同,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接警调度、应急通信、战勤保障等工作的人员。
消防文员为从事消防救援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服务指导、文秘档案、财务及卫生勤务等工作的人员。消防文员在招聘时应参照政府专职员招聘程序和要求,适当区分考核内容。消防文员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根据当地人力资源市场同类人员工资指导价位和其承担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合理确定。
(二)招聘条件
1.政府专职员招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4)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行端正;
(5)考核合格;
(6)年龄为十八至三十五周岁公民,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具有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应急救援、防火工程、火灾勘查等相关专业技能或取得国家消防行业职业资格人员,以及退役军人、优秀消防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不含辞退、开除)人员,符合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聘用。具备消防车、工程车、船艇、航空器等特种驾驶资格的,可适当放宽至40岁。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政府专职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因违纪违规受处分,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5)曾在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被辞退或开除的;
(6)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8)在本市范围内,除家庭变故等特殊情况外,因个人主观原因跨区域择队离职且空档期未满一年的;
(9)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三)招聘范围
政府专职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主要从宜春市行政区域常住人口中招聘,根据需要也可以面向其他地区招聘。
三、招聘程序
政府专职员招聘按照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体格检查、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顺序可以根据招聘工作需要予以调整。
(一)信息发布
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宜春市年初目标责任书总数及各地实际,统一发布2023年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计划(见附件1)。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招聘计划内容,会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落实招聘工作,报支队备案。支队对各地招聘工作全程监督指导。
(二)组织报名
一般采用实地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提交报名信息。组织报名期间,各用人单位应通过网络、报刊、电视、进校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咨询和宣传动员。
(三)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对招聘人员的证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如招聘人员通过网上进行报名的,各用人单位应先对该类人员信息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人员,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3)按照入职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执行。
(五)心理测试和面试
1.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聘人员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心理素质测评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心理测查系统,每名参考人员仅限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2.面试。主要考察招聘人员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和入职动机等内容。
(六)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由体格检查医院出具检查结果认定书。招聘人员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七)考核
考核由各用人单位参照《征兵考核工作规定》,主要考核基本信息、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对于退役士兵,要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查看服役档案,看是否有违纪、评残等记录。对已评定残疾等级的,应出具不合格档案审查意见。
(八)公示
各用人单位根据招聘人员考核、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情况,按照考试考核成绩高低,初步确定聘用人员和候补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前,聘用人员名单报支队备案审核。
(九)聘用
1.确定人员。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人员报到。聘用人员信息自正式报到的3个工作日内录入《政府专职伍管理系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1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原则上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各用人单位应在入职集中培训前完员聘用工作,并将人员名单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和《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标准执行。
3.离职补聘。零星补聘时,报经支队审批同意后,由用人单位在人员离职1个月内从最近一次招聘时公示的候补人员名单中依次递补。
附件1.2023年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计划表
附件2.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附件3.体能测试项目、内容和评分标准
2023年江西宜春市宜阳新区招聘专职网格员18人公告
2023年宜阳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深入推进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加强专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宜阳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坚持公开、透明、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权利。
2.立场坚定、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自愿从事网格管理服务相关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9月5日前出生),男性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9月5日后出生),女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9月5日后出生);
5.本人、配偶、父母、配偶父母任一方具有宜春市中心城区(宜阳新区、袁州区、宜春市经济开发区、明月山风景名胜区)范围户籍(户籍时间截止2023年9月5日)或本人在宜春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居住满一年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口头、书面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智能手机操作常用办公软件。
7、需提供不少于2年的最低服务期。
(二)加分条件
(1)中员(含预备党员),总成绩加1分;
(2)退役军人,总成绩加1分;
(3)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证书,总成绩加2分;
(4)取得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江西省心理咨询师协会颁发的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行业证书或家庭教育指导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三项证书取其一),总成绩加2分。
以上四项可累计加分,有关学历、证书等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9月5日(含)。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受到行政处罚的人员;
3.参与组织或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5.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6.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7.因专职网格员工作主责是面对群众,故正常可见范围皮肤上有纹身的人员不得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等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5日。报名地点:官园街道共建办(高士路225号,官园街道办事处办公楼4楼)。
考生在报名时请将以下材料一式四份以及3张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交至官园街道共建办:①《宜阳新区专职网格管理员报名表》(附在本公告尾页,请自行打印并填好信息、贴上本人照片);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本人在宜春市中心城区的户籍证明,或配偶、父母、配偶父母任一方在宜春市中心城区的户籍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籍均不在宜春市中心城区的需提供居住社区出具的常住证明;④中员提供有效党员证明材料;⑤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家庭教育指导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报名后,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关注宜阳新区、官园街道微信公众号有关信息。
(二)资格初审及笔试。宜阳新区专职网格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9月6日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挂宜阳新区官园街道微信公众号,准予参加笔试。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新区微信公众号公布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本人无法领取的由代领人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和报名人员身份证领取。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没有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初审不合格的,不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公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笔试科目为基层社区治理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重点测试考生的行政职业能力、网格化管理服务应知应会知识和电脑基本操作知识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阅卷结束后,宜阳新区专职网格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招聘计划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入围)。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宜阳新区、官园街道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资格复审及领取面试准考证。宜阳新区专职网格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将与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公布。
(四)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信息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取消体检资格。
(五)体检考察。考生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宜阳新区专职网格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不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宜阳新区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七)聘用。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的考核由官园街道负责,并将考核结果报宜阳新区专职网格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结束后与官园街道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如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基本薪酬按工资报酬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后工资按2700元/月(基本工资2200 +绩效工资500元)并缴纳养老保险、医保。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宜阳新区专职网格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795-3998972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30-17:30
 附件:报名表2023网格员
 宜阳新区专职网格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
2023年江西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2023年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由第三方劳务公司委托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8人(其中司法辅助人员6人,男性警务辅助人员2 人)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合格,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在宜春市中心城区有食宿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司法辅助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6、警务辅助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部队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招录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流程包括:报名、技能(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政审、录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所有资料电子版通过邮箱报送(yfg332@163.com)。
3、报名资料:报名人员在线上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退役军人需提供有关退役证明,并填写《宜春市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须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将所有材料整合为1 个WORD文档,用自己姓名命名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笔试时提供所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彩照2张。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考试
1.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宜春法院微信公众号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
2、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考试形式:1、技能测试:采用电脑操作测试包括听打、看打和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2、面试:按照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根据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之和计算总成绩。
3、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形式:1、体能测试: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2、面试: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根据体能测试与面试成绩之和计算总成绩。
(三)体检及录用
以最终个人总成绩(测试60%+面试40%)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安排体检。体检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后,由市中院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确定体检与政审无影响录用情况后,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出现因体检、政审等影响录用情况的,不予录用,按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合同及管理
1.经同意录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手续后到我院工作,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要服从本院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
3.聘用人员在社会上发生的一切纠纷由聘用人员本人负责。
4.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
5.合同签订后与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合同自行解除。
6.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50元/年)和绩效构成,试用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产假等法定假期,并按政策缴纳社保、医保、工伤等五种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单位食堂工作餐。
六、其他事宜
1.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招聘的各项工作,确保招聘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视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承担。
地址:宜春市宜春北路895号
咨询电话(请于工作时间拨打):易女士 3595352
本公告由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