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高新区选聘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指导员48人公告

  

  南昌高新区公开选聘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指导员(服务专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全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加大服务企业力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南昌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关于印发<关于探索建立两新组织专职党建指导员选拔培养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指导员(服务专员),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服务专员)48名。(详见附件1)

  二、选聘条件

  选聘对象基本条件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中员(含预备党员);

  3.党性观念强,思想素质好,愿意履行党建指导员工作职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热心帮扶企业,协调能力强,具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书(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

  7.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选聘专业为:

  共16类专业48名人员,具体为:经济学类9名;土木类、会计与审计类各5名;建筑类、金融学类各4名;电子信息类、电气类各3名;测绘类、化学类、计算机类、航空航天类、法学类、经济与贸易类各2名;交通运输类、林学类、生物科学类各1名。

  相关专业参考:《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江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执行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协助企业党组织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及时发现企业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熟悉掌握并及时向企业宣传国家、省、市、区惠企政策,做好服务企业发展重大问题的协调服务工作;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主要分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拟通过南昌高新人才网、南昌高新区微信公众号等面向社会发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上午10:30&mdash;2022年1月11日下午15:00。考生可登录南昌高新人才网报名,免收报名费用。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选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选聘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选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选聘数量。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三)笔试。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2年1月13日10:00-2022年1月15日09:00

  笔试时间:2022年1月15日09:00-11:00(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总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党务工作知识、公文写作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按选聘计划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入闱人员中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入闱),在南昌高新人才网、南昌高新区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在南昌高新人才网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四)资格审查。入闱面试人员须提供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毕业证、和能证明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如实提供个人信息的,将记入诚信记录;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因资格审查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遇笔试成绩相同一并递补。无人可递补时,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五)面试。面试以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次面试设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予进入后续环节。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方式按照四舍五入的要求)。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选聘计划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名单统一在南昌高新人才网、南昌高新区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体检合格的,由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考察工作。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不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所缺岗位,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七)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南昌高新人才网、南昌高新区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党工委组织与人力资源部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不服从组织派遣、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薪酬待遇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指导员(服务专员)由区管委会统一选聘,与管委会签订劳动合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指导员(服务专员)第一个聘期为1年,享受南昌高新区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辅助岗位人员待遇。一个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纳入南昌高新区干部人事管理体制改革范畴,按照主办层级管理,享受相应的主办岗位工资福利待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指导员(服务专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所需经费纳入区管委会人员预算列支。

  六、其他事项

  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所有通知、公告、公示均在南昌高新人才网((www.ncgxrc.com))南昌高新区微信公众号公布,不单独通知,因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情节较重的,按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根据疫情防控期间选聘工作要求,需要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本选聘公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并由南昌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1:

  

  南昌高新区公开选聘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指导员(服务专员)岗位计划表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计划数

  

  专业

  

  备注

  

  1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服务专员)

  

  101

  

  9

  

  经济学类

  

  2

  

  102

  

  4

  

  建筑类

  

  3

  

  103

  

  4

  

  金融学类

  

  4

  

  104

  

  5

  

  会计与审计类

  

  5

  

  105

  

  3

  

  电子信息类

  

  6

  

  106

  

  2

  

  测绘类

  

  7

  

  107

  

  3

  

  电气类

  

  8

  

  108

  

  2

  

  化学类

  

  9

  

  109

  

  5

  

  土木类

  

  10

  

  110

  

  2

  

  计算机类

  

  11

  

  111

  

  2

  

  航空航天类

  

  12

  

  112

  

  2

  

  法学类

  

  13

  

  113

  

  2

  

  经济与贸易类

  

  14

  

  114

  

  1

  

  交通运输类

  

  15

  

  115

  

  1

  

  林学类

  

  16

  

  116

  

  1

  

  生物科学类

  

  共计

  

  48

  

  附件2:

  

南昌高新区公开选聘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指导员(服务专员)工作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需要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考试前工作

  (一)健康监测

  2022年1月1起,所有考生、考务工作人员原则上禁止离昌,并进行考前14天全员日常体温监测和身体健康监测。在省外学习、工作的考生,须不晚于1月1日回到南昌直至考试结束,期间做好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1月1日后省外来昌人员要按照要求提供考前有效时间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报告(公告中报名咨询电话),并按规定及时就医。

  (二)人员排查

  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以便人员排查,并在考试当天到达考点、排队入场时,提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1)南昌赣通码完整页面截图并彩色打印(方法:微信搜索昌通码公众端,进入小程序,申领南昌赣通码,完善个人信息生成个人健康码)。

  (2)本人近14天旅居史完整页面截图并彩色打印(可编辑短信CXMYD发送至手机运营商查询)。

  (3)疫情防控承诺书(附后)。

  (4)如果考生为1月1日后省外来昌人员,还应按照要求提供考前有效时间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健康申报

  所有考生、考务工作人员需如实完成健康申报,健康申报状况正常并取得健康码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及考场相关工作。

  健康申报状况异常或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由疫情防控部门进行诊断和评估,确定其是否可以参加选聘考试。

  二、考试期间

  (一)健康监测

  1.所有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进入考点时,所有人员在考点指定位置接受查验健康码、轨迹码和体温测量。保持1米线距离,减少人员聚集。

  2.体温异常者应急处置。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超过37.3℃的,专人引导至临时医学观察点进行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考务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根据防疫副主考评估,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进入备用考场进行考试。

  (二)个人防护

  各考场内,监考人员和考生(除核验身份信息外)要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巡考人员巡考期间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三、考试结束后

  (一)有序撤离

  ???考生退出考场时要规范佩戴口罩,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二)通风消毒

  普通考场当日考试结束后持续开窗通风30分钟及以上,并对考场做一次环境清洁消毒。备用隔离考场如启用,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

  四、其他事项

  (一)禁止参考人员

  1.考前21天内有境外(含港澳台)旅居史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考前14天内有与相关病例复阳人员与感染者有轨迹重叠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含已确定的高风险场所暴露人员)。

  2.考前14天内有外省低风险地区(无本地疫情报告的设区市)旅居史,但无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

  3.现被判定为新冠相关病例(确诊、疑似、无症状)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处于隔离期(集中、居家)的出院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4.考试前48小时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咳痰、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经认定评估后不适合参加考试及考务工作的人员。

  5.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6.经现场专家评估后认为不适合参加考试或监考的其他人员。

  (二)非必要不参加考试

  1.考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考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按照防疫要求完成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但处于居家健康监测期的考生,非必要不参加,确需参加的,须持考前72小时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备用考场考试。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本地病例报告的设区市旅居史的考生,非必要不参加,确需参加的,须持考前72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备用考场考试。

  3.近14天有外省低风险地区(无本地疫情报告的设区市)旅居史的考生持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疫情防控承诺书

  

考生姓名: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联系电话:

  

1.是否出现过发热、千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是□否

  

2.是否是既往新型冠状肺炎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是□否

  

3.是否是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是□否

  

4.是否有流行病学史(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接触过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是□否

  

5.是否为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 □是□否

  

6.是否为正在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 □是□否

  

7.是否为实施观察未满14天的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人。□是□否

  

8.是否为解除医学隔离未满14天的无症状感染者。

  

□是□否

  

9.是否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是□否

  

本人已关注、了解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要求,知晓、明确本人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已按相关要求做好了个人健康状况自查和相关防控措施,并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本人充分理解并严格遵守考试期间各项疫情防控规定;

  

2.本人在考试期间自行做好个人防护,按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3.本人承诺书中所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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