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遴选人员岗位表
序号
| 主管部门
| 遴选单位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条件
| 岗位类别
| 遴选人数
| 联系电话
|
1
| 贵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贵溪市对外友好协会
| 新闻传播学类(0503)、中国语言文学类(0501)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本岗位需经常加班
| 管理
| 1
| 13870010917
|
2
| 贵溪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
| 贵溪市铜产业发展中心
| 专业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无
| 管理
| 2
| 13870111118
|
3
| 贵溪市委
部
| 贵溪市民族宗教文化交流中心
| 土木类(0810)、计算机类(0809)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需前往偏远山区的宗教场所巡查
| 管理
| 1
| 16607016108
|
4
| 贵溪市委
信访局
| 贵溪市接访调处中心
| 江西贵溪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遴选人员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遴选岗位计划 贵溪市7个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遴选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下半年贵溪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遴选对象范围及条件 遴选对象范围为贵溪市内2023年6月30日前在编在岗的行政(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遴选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定,有较高的素质和良好的品行;热爱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荣誉感;服从工作安排,遵纪守法,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有事业心; 2. 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 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参加遴选的。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遴选岗位年龄要求统一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试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及专业条件:报考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限专业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取得学历的时间须为发布公告日之前。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3年版)执行。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须经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考; 3.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名程序 本次遴选考试采取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一)岗位咨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岗位的有关事项,可与公布的电话联系。 (二)报名 1.本次遴选笔试报名免费;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报名成功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 5.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416办公室); 6.报名步骤:报名人员需填写《2023年下半年贵溪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附件2),携带身份证、学历书、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上交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前往报名地点报名。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岗位报名条件,人社部门会同遴选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要严把资格审查关,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遴选考试资格。 (四)岗位调剂及遴选计划核减 遴选岗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2:1。若某一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低于2:1,则取消或相应调减该岗位遴选计划数,取消遴选计划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1天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程序 (一)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遴选计划数1:1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者拟入闱体检。 (二)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遴选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五)确定人选 笔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将名单在相关媒体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调入后,一般聘为事业单位九级管理岗位,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内,可要求聘用到相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