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50人

  

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赣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短缺人才直接考核聘用实施办法(试行)》(赣市人社发〔2017〕32号)《关于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招才引才的通知》(赣市人社字〔2021〕138号)等文件精神,为支持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广泛汇聚医疗人才,增强我县核心竞争力,结合工作需求,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50名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共计39个岗位,50个计划。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等信息详见《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面试分数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尾数四舍五入。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人员、审计尚未终结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各类项目人员; 定南县编制内管理在职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服务期已满的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可以报考);

  6.在读的非高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的(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及因怀孕暂未完成体检人员,或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等其他条件

  1.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考生在报名期间(截止2023年10月17日前)须满足本次招聘的所有条件。

  2.学历条件:报考人员的身份、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需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为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二二版)(附件3)所列为准。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10月16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0月16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7年10月1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10月16日为报名第一天)。

  5.未满服务期或处于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以主管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批复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6.关于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说明: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8.关于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9.报考的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所取得的执业资格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相对应。职业资格证书需在注册有效期内。

  四、考核招聘程序

  本次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定南县行政中心331室),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一名被委托人只能接受一名考生的委托。

  3.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蓝底彩照3张;

  (2)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1份(附件2);

  (3)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在2024年3月31日以后,以便现场核查有效性);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如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隐瞒其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5.材料不全者,报名及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

  违纪处理规定。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请报名成功且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关注定南人社之窗微信公众号,届时将在此微信公众号发布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公告。请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时未领取的,视为考生本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分数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70分以下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如某岗位末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具有省部级医疗卫生系列科研成果、医疗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优先顺序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岗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岗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岗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低分50分以下,畸高分90分及以上)

  面试结束后,在定南人社之窗或定南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公布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未入闱人员成绩可到定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查询或通过电话查询。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2.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对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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