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抚州市金溪县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公告(31名)

  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助推金溪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结合全县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金溪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引进岗位计划

  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31名(实行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其中:教育系统8名、卫生健康系统10名、其他事业单位1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指200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应具有岗位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人员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时间必须在报名结束前。

  3.专业要求: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附件3),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引进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要求: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报考,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未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不得报考(以下编手续办理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在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5.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递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金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xi.gov.cn/)、“金溪发布”“金溪党建微平台”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线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8:30—2024年9月3日17:3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94-5259100。

  1.现场报名:考生携带报名所需资料至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溪县仲鲁路1号)三楼315室进行报名。本人无法到场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受委托人应携带委托书、本人(系受委托人)及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写明受委托人与考生的关系,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

  2.线上报名:考生将报名所需资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邮箱(jxxrsjsyg@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招聘单位+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扫描件均为jpg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报名邮件限发一次。邮件发送后请考生主动联系金溪县人社局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金溪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3份;

  (2)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在职人员须持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条件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公开引进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金溪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包括一年试用期)。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考核的人选在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政府(http://www.jinxi.gov.cn/)、“金溪发布”“金溪党建微平台”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

  2.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在《金溪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栏签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公开引进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核

  1.考核形式。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考核形式采取专业化面试或结构化面试,本次引进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考核方式和内容。教育系统考核为专业化面试(试讲)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水平、口语表达、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应变能力等,试讲时间12分钟,试讲前备课时间30分钟;卫生健康系统及其他事业单位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均为12分钟,面试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进行命题并外聘评委。

  3.考核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总分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设合格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以上者方具备拟引进资格。根据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迟到、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计入到该考生所在考场面试成绩平均分计算基数和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计算基数。

  4.分数修正:同一岗位测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的,需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除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分。因此,所涉岗位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方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5.面试时间及有关事项将在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xi.gov.cn/)、“金溪发布”“金溪党建微平台”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引进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其德、能、勤、绩、廉等,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复查,核实其资格条件。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引进资格。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金溪县人社局。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从面试合格线70分以上同岗位未入闱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八)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引进待遇及安置方式

  (一)此次面向社会引进的高素质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引进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公开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坚持回避等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二)报考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引进资格。

  (三)本实施方案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附件1:金溪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金溪县2024年事业单位高素质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金溪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20日

  原标题:金溪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jinxi.gov.cn/art/2024/8/20/art_10560_4207696.html

2024年抚州市金溪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4年02月20日讯:为加快我县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拟招聘45人(金溪县人民医院19人、金溪县中医院18人,金溪县妇幼保健院5人,金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人)。具体岗位详见《金溪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紧缺专业的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的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如无备注则统一为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三支一扶”等人员;

  10.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金溪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的有关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1.年龄要求。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6年2月18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2月18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9年2月1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和专业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和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如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2024届国(境)外留学生,如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4月版)执行。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3.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或其他期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2月8日。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4.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要求。我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9年2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现场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下编手续办理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尚未履行服务期或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在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名,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请报名者谨慎选择岗位,认真填报提交。

  报名时间:自2024年2月21日9:00起至2月29日17:00止(法定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金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办公室(407室),金溪县秀谷西大道11号。

  2.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报考人员填写《金溪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3);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出具202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④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报名时请将所需材料复印一并提交。

  3.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诚信报考承诺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三)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报名者全部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本着诚信报考原则,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凡发现应聘者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测评

  1.此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所有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面试预计在2024年3月上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测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设置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对成绩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则以面试成绩前三项要素得分之和高者入闱体检(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面试时缺席、迟到或违纪的考生,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报岗位及考场平均分基数。

  3.分数修正。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及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的情况,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大于等于95分,小于等于40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所涉岗位考生当天考场面试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金溪县人民政府网、金溪发布公众号、健康金溪公众号等网站公示。

  2.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委、人社局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进行资格复审,核实其资格条件。

  七、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金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2024届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进行)。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经县卫健委、县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服务期(含试用期)不少于5年。

  招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享受与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同等待遇,与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同工同酬”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相关政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递补

  因体检、考察、拟聘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含试用期),由用人单位申请,经金溪县卫健委、金溪县人社局同意后,可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九、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金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办公室:0794-5269275

  2.监督电话

  县卫生健康委“三风”整治办:0794-5297797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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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24年短缺人才岗位(2).xlsx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1).pdf

  附件3:人员报名登记表(1).doc

  金溪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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