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抚州市招聘留置看护队员194人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加强我市留置看护队伍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抚州市留置看护队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194名,其中男看护队员183名,女看护队员11名,具体招聘职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无口吃、重听、纹身、重度平跖足、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应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男性身高1.65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56米(含)以上;

  

5.18周岁以上(2005年2月28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8日之后出生);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比照大专学历、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比照应用型本科学历),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生比照中专学历)。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

  

(二)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人员;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人员;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7.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9.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上午9:00至27日下午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报名考生点击抚州市2023年留置看护队员招聘考试网上报名专题入口,点选注册账户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名和密码(注册名和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注册完成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账户(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账户),如实登记报考资料、提交报考信息、完成缴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网上报名实行公开招聘诚信报考制度,不进行资格预审,由考生签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因提供信息不准确,导致影响招聘或取消招聘资格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网上缴费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下午17:00,缴费标准为50元/科。考生报名的确定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3月7日上午9:00至3月10日24:00(登陆抚州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考点设在抚州市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请关注抚州人事考试网后续公告。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抚州市联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后,可降低比例,但不低于1:1。低于1: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

  

本次笔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采取闭卷测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评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成绩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面试环节的最低分数线),凡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五、面试

  

(一)面试资格审查。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其中岗位人数少于10人的,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岗位人数10人及以上,少于20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岗位人数多于20人(含20人)的,按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达不到入闱比例的,经抚州市联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后,可降低比例,但不低于1:1。不降低比例或低于1: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

  

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在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抚州市纪委市监委、抚州市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招聘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4)公开招聘报名表(在报名平台打印);

  

(5)优先聘用人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报名填表时注明的其他相关材料等。

  

对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前来现场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可委托他人进行。对委托他人前来的,除需提供考生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因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主动放弃或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只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岗位递补后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二)组织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抚州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布。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考生求职动机、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总分为100分。

  

3.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

  

(三)面试成绩修正。如公开招聘中出现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的情况,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所涉岗位考生当天考场面试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考试各项成绩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当招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经抚州市联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后,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抚州人事考试网,并保持通讯畅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体能测试、考察和聘用

  

(一)体能测试。报考人员经体检合格后,方能进入体能测试程序。体能测试由抚州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能测试为通过性测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成绩达合格线即可,分数不计入总成绩。未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不予聘用,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4×10折返跑、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三项全部通过即为合格。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抚州市公安局通知为准。

  

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因体能测试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经抚州市联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后,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二)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考察由招聘单位牵头组织,对拟考察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了解。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一次。

  

(三)公示、聘用。根据体检、体测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州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与劳动派遣机构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八、工资待遇

  

留置看护队员工资待遇参照当前员额制辅警薪酬标准,同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在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按要求发放看护工作补贴,食宿免费。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招聘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聘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抚州市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考试防疫要求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抚州人事考试网后续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一、其他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十二、咨询、监督电话

  

考生报考咨询时,有关具体岗位条件、技术故障等问题,请直接拨打以下联系电话咨询。

  

岗位条件、政策咨询电话:0794-8283530、831221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4-8222363

  

监督举报电话:0794-8258933

  

本公告由抚州市纪委市监委、抚州市公安局、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留置看护队员招聘岗位及人数.doc

  

2.留置看护队员体能测试标准.doc

  

抚州市2023年招聘留置看护队员

  

联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2月18日

  

原标题:抚州市2023年招聘留置看护队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0794.jxpta.com/news/14_1071.html

2023年江西抚州市广昌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方案

  

广昌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第三批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昌县引进人才办法 》(广发〔2022〕21号)、《广昌县企业人才服务专员实施方案(试行)》(广发〔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开展事业单位第三批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公开引进工作。为确保人才公开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引进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引才名额
广昌县2023年事业单位第三批拟面向社会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2人,均兼企业人才服务专员,详情见《广昌县事业单位第三批公开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引进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2005年9月30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仅限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专业和学历要求:报考者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

  3.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未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不得报考(以下编手续办理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4.专业分类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4)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引进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广昌县人社局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公开引进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引进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广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gc.gov.cn/)发布,公布时间不少于15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8:00至10月18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94-3617709。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广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fzgcxrsj@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报考单位+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除报名登记表用Word格式外,其余报名材料请以扫描件形式发送,大小在200kb—300kb之间)。报名邮件只发一次,邮件发送后考生应主动联系广昌县人社局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广昌县公开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学历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扫描件1份。

  3.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提供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

  4.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证件照。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直至试用期满。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人选将在广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gc.gov.cn/)进行公示。

  (四)面试

  1.面试程序。面试不设开考比例,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形式为专业面试,由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和有关企业共同组织,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面试时间12分钟。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迟到、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计入到该考生所在考场面试成绩平均分计算基数和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计算基数。

  2.面试成绩。实行现场评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测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得分在合格分数线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引进资格。面试过程中如出现末位同分,按专业面试成绩前三项分值高者入闱。

  3.分数修正。同一职位测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测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测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测试小组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测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因此,所涉岗位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测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方为考生最终测试成绩。

  4.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在广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gc.gov.cn/)发布。

  5.面试须知。报考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人社局和县科技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引进资格。

  2.考察。由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组成考察组,考察工作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引进资格。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从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及以上的未入闱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人选名单在广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gc.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县政府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公开引进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的高素质专业人才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还将享受《广昌县引进人才办法 》(广发〔2022〕21号)文件规定的有关政策待遇。

  2.报考人员聘用后为企业人才服务专员,需先到企业服务2年。企业服务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县人社局、县科技局等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回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如本人自愿继续在企业工作一年的,经县委人才办、广昌县科创产业研发中心、挂职企业同意,可再延长一年服务期;如本人和企业协商,愿意完全留在企业工作的,县里不再保留其编制。相关管理和待遇按照《广昌县企业人才服务专员实施方案(试行)》( 广发〔2023〕2号)文件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公开引进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参与引进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次人才公开引进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凡工作人员及考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

  3.应聘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引进资格。

  4.本方案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公开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广昌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第三批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docx

  附件2:广昌县公开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 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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