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赣州市人民医院招聘239人公告

  赣州市人民医院202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人民医院工作需要,赣州市人民医院202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校就读的大学生;

  
6.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特岗全科医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有关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附件2)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1月2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2年11月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11月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0年11月2日。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6.关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即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18年、2019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二、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15日下午17:00止。

  
(二)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将填写的《赣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及有关学历、资质、奖励、个人简历等电子版传至报名网址:http://rs.gzsrmyy.com/zp.html#/,参照《招聘报名须知及简历填写模板》进行报名。

  
(三)报名投递资料:

  
1.个人简历(贴相片)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参照附件岗位计划表所需的条件,须提供执业证、资格证、实习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等佐证材料。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填写《赣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三、资格审查

  
(一)根据岗位条件,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还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和考核有关事项

  
(一)考试和考核时间:2020年11月21日-22日,具体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资格审核通过者将在11月18日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为11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各岗位考试和考核方式:

  
1.高层次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研究生岗位和仅招中级职称的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采取“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分数各为100分,在总成绩的计算中各占50%的分值,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的岗位,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

  
3.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为C开头的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与专业技能考核分数各为100分,在总成绩的计算中各占50%的分值,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考试情况设置合格线,高于合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名单。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

  
4.本科及以下学历的非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为D开头的岗位):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内容为理论知识、公文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赣州市情等,笔试与结构化面试分数各为100分,在总成绩的计算中各占50%的分值,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考试情况设置合格线,高于合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名单。

  
5.以上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拟聘人员情况的书面材料,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照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797-5889205

  
附件:1.赣州市人民医院2020年下半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

  
附件:3.赣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2日

  

2020年江西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推进自然资源事业的发展,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15人,其中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属市自然资源局下属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赣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属市自然资源局下属副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赣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属市自然资源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赣州市地质队(属市自然资源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自然资源所(属市自然资源局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校学生;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二)学历、专业及年龄等条件

   详见《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职位表》(附件1)中专业、学历学位及年龄等要求。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各类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党校学习所获学历,且高于最低学历条件的学历也应为全日制(如,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的,则本科、研究生学历也应为全日制学历,另有说明的除外);岗位要求专业技术资格不含非国有系列。

   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19年1月版,附件3)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7日。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招聘。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及信函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7日-10日17:00。报名网址为:http://rc.huiqicai.com/(汇奇才人事招聘考试管理平台)。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网上报名、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三个阶段。

   1.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进行报名。首次报名人员需注册个人登录账号,应聘人员需牢记自己的注册账号,注册账号将作为本人登录系统填报、修改信息和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的标识。登录后,选择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专题,再进入到该报名专题的报名表模块,如实填写《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内)电子头像和身份证件。考生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完成报名。对成功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将取消或调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于2020年2月11日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2.网上改报。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2月12日8:30-17:30期间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改报期间不接受新增报名。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报考成功并通过笔试前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0年2月18日8:30-17:30期间登录http://rc.huiqicai.com/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1.网上报考成功人员于2020年2月13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到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十楼人事科(章贡区长征大道22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①《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本人近期(半年内)与《报名表》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⑤岗位有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和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或工资银行流水,必要时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以印证;⑥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单位所在地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等有服务期要求的人员报考,需出具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实行试用期的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100分,占总成绩50%)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一门。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评卷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笔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笔试成绩模块处查询。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将在发布招考公告的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100分,占总成绩50%)

   1.因个人面试缺考导致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仍未达到3:1,但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大于招聘人数)时,则按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入闱体检人选;不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则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者方可入闱体检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并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组织到市人社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

   (六)考察

   由市自然资源局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测评、查阅考察对象人事档案、核实有关情况等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业务素质。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发布招考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含公示后考生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上编聘用手续。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以上递补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均取面试成绩高分者。

   四、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97—8155010

   监督举报电话:0797—8155006

   点击下载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23日

2020年江西赣州市章贡区招聘疫情防控急需人员24名公告

  

赣州市章贡区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急需人员公告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赣州市章贡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冲锋在前,奋战在抗击疫情的第一线,为赣州市章贡区人民健康默默坚守、保驾护航。由于疫情严峻,需要紧急补充疫情防控相关医护专业人员。根据《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人社字〔2020〕14号)精神,经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急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见《赣州市章贡区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急需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lt;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gt;及lt;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gt;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6.在我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服务,且正式在编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五年(即2015年2月2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且由原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各类项目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报考。

   8.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未满5年的,以及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9.招聘对象不含2020届毕业生。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报考要求

   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对照所报岗位条件报考。

   1.涉及专业和学历请参考附件3中的专业目录。如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那么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岗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学历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2.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2月21日,如最大年龄要求35周岁,即1984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岗位要求的从业工作经历,只要毕业后从事岗位要求的工作即可(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要求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如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只要工作经历累计满12个月,可视为满1周年,以此类推。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23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将填写的《赣州市章贡区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急需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有关电子材料发送至各招聘单位邮箱。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1.赣州市立医院:咨询电话:0797-8208497、13767790210,熊双梅。邮箱:slyyrsk 163.com。

   2.赣州市章贡区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797-8398528、18279733048,谢素华。邮箱:zgqjkzxbgs 163.com。

   (三)报名投递资料:

   1、个人简历(贴相片)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按照附件1岗位所需的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执业证、资格证等);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填写《赣州市章贡区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急需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4、工作经历证明本人能提供的由本人提供(如劳动合同),如不能提供的由本人写下承诺书,疫情结束,正式聘用之前提供。如不能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后,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五、资格审查

   (一)时间:2020年2月24日-25日

   (二)完成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和区卫健委进行资格审核。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资格审查结果由用人单位反馈给考生。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区卫健委负责解释。

   六、考核

   (一)时间:2020年2月26日

   (二)方法:

   1.由区卫健委指导,用人单位组织。考核采取网络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与岗位相关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当天评定并公布。

   2.考核开始前由专家组抽签决定考生面试顺序,参加面试的考生,接通视频电话后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如连续拨打三次视频未接通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报区卫健委审核。

   七、公布拟聘用人选

   2020年2月27日在赣州市章贡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拟聘用人选。

   八、其他事项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鉴于跨省市之间交通管制措施的实行,本次绿色通道招聘的对象限于能及时上岗的历届毕业生。

   由用人单位通知拟聘人员,马上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将工作表现作为考察依据。疫情过后,根据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经公示后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补办聘用手续。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九、工作纪律与要求

   (一)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监督。

   (二)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政策,严肃工作纪律。

   (三)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020年2月20日

2020年江西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招聘6人公告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区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编外临时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能保守工作秘密,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2.赣州市户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至2002年1月1日期间出生);

4.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公安专业(限治安、刑侦专业);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其他不适宜聘用为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至8月12日

2、报名地点:南康区人民检察院部(办公楼四楼412室)

3、联系人:管主任联系电话:0797-6638512/13479941230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2份(文末点击链接或者识别二维码可下载);(2)本人有效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当即退回。

(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结束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本院组织的笔试。

(三)考试

考试形式分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三部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考核内容为法律常识、材料写作,总分40分;

速录技能测试:总分10分

面试:按照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成绩排名,1:3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50分。

(四)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前6名进入体检阶段,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招录,所缺名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公示、聘用。经体检合格的,由本院组织实施考察,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议异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有放弃,依次递补),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三、待遇

工作期间,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及南康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疫情防控要求

报名人员必须自备口罩等防疫用品,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及“赣通码”,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且“赣通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进入现场报名区域。近 14 天存在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和有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主动报告,其中有疫情重点地区(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旅居史的报名人员须提供近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注 :“赣通码”可提前在“支付宝”中申领,也可在现场扫描)。

本公告由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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