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宜春市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100人公告
宜春市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公告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我省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司法厅江西省人社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工作的通知》要求,宜春市司法行政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录岗位和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共计100名)
袁州区司法局14名、樟树市司法局10名、丰城市司法局17名、靖安县司法局6名、奉新县司法局7名、高安市司法局12名、上高县司法局8名、铜鼓县司法局5名、宜丰县司法局8名、万载县司法局9名、经开区司法局1名、宜阳新区司法局1名、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司法局2名,详见《宜春市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人员招录职位表》(附件1)。
(二)招录对象: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专业不限,重点招录政法院校或相关专业毕业生。
(三)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没有参与活动,无违纪违法及违反诚信方面的行为;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健康身体、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善于学习,热爱乡镇工作,能够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
4.踏实肯干、性格稳重、责任心强,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符合招录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5.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3日(星期四)9:00-6月30日(星期四)17:00,仅工作日时间。
2.报名地点:各县(市、区)司法局(详见附件2)。
报考人数与拟公开招录名额之比2:1以上(含等额)方能进行笔试。未达开考比例的职位,经请示市司法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3.报名要求:如实填写《宜春市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点提交《报名登记表》的同时,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
(1)身份证;
(2)毕业证、;
(3)近半年内免冠1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
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及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若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按其个人承诺,进入面试后,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交毕业证、原件进行审核。
4.资格审查:由各县(市、区)司法局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测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写作,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适应职位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测试内容包括司法行政工作基础知识、应知应会常识、常用法律法规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7月10日下午,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分值: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4.笔试入闱名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录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未达到比例的职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宜春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宜春司法行政12348”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三)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
2.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面试考场。
3.面试分值: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当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数时,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入闱体检。
4.成绩查询:面试和总成绩在宜春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宜春司法行政12348”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5.资格复审:由市司法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对入闱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四)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完成后,立即启动政审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由市司法局会同各县(市、区)司法局组织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根据实际情况按岗位综合成绩名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司法局在宜春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宜春司法行政12348”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局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后决定聘用。由各县(市、区)司法局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3-5年。合同签订后辅助人员如有违约,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此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各县(市、区)司法局统一管理。录用人员薪酬待遇含固定工资、社会保险等,具体请咨询所报考县(市、区)司法局。
四、其他事项
1.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鉴于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请报考人员根据宜春市疾控中心最新发布的紧急健康风险提示,严格履行防疫义务,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具体要求详见《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
2.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畅通,招聘过程中和成绩有效期内,如因无法联系被取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未经招聘单位同意,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的报考人员,将被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因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等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6.本招录公告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招录工作,以宜春市司法局在宜春市人事考试网、宜春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宜春司法行政12348”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为准,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宜春市司法局人事警务科:0795-3997793
宜春市司法局基层管理科:0795-3997797
附件1:宜春市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人员招录职位表.doc
附件2:宜春市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人员报名地点及政策咨询.doc
附件3:宜春市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宜春市2022年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附件5:宜春市2022年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宜春市司法局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2022年江西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规培学员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2022年招聘规培学员公告
为满足院校毕业后继续教育和职业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我院丰富的教学资源,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临床护理服务能力,为医疗机构培养一批高素质临床护理人员,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发展需求,特启动我院2022年规范化培训招收报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岗位:规培学员
(二)招聘人数:160名
(三)岗位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以习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护理职业,医德医风高尚,无犯罪记录及不良嗜好;
3、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思想进步,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学历要求
高中毕业起点全日制护理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或助产专业毕业生,其中:
1、应届毕业生需通过执业资格考试;
2、历届毕业生需取得执业资格证,并有1年二甲及以上医院护理工作经验(毕业未满1年的,需有二甲及以上医院护理工作经验)。
(3)其他要求:
1、身高要求:156cm及以上(以裸足测量高度为准);
2、年龄要求: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至2022年2月18日
报名地点: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电话:0795-3237396,邮箱:ycrmyyrsk@163.com。
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简历和两张一寸彩照。
2、高中毕业证书原件。
3、大学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身份证原件。
5、资格证、执业证原件或成绩合格证明。
6、各类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原件。
7、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三、考试流程:
考试分笔试和技能操作、面试三部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免笔试):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进入技能操作考试,技能操作考试60分(含60分)以上者进入面试,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合格者按笔试、技能操作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录取,进入体检程序(费用自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入规培期,规培期1年(含试用期3个月)。
四、规培学员身份及待遇
1.身份
以自愿参加为基础,所有参加规培人员由护理部进行统一管理。培训学员与医院签订培训协议(双方非劳动合同关系),培训结束且考核合格转为医院编外聘用制护理人员,其余学员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自主择业。
2.待遇
(1)学员住宿自理。
(2)院内教学资源等按照护理部安排对规培学员开放。
(3)培训期间的待遇按照宜春市人民医院规培护理学员待遇标准进行发放。
五、资格审查、笔试、操作考试、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人民医院。
宜春市人民医院
2022年1月26日
2022年江西宜春市奉新县补录政府专职员公告
奉新县2022年补录政府专职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政府专职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 号)内容,结合我县灭火救援工作需要,奉新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聘(部分招聘岗位需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计划补招政府专职消防员 10 人,其中县消防救援大队通信员岗位 4 人、战斗员岗位 3 人,乡镇政府专职队员 3人(具体岗位要求及名额分配附后)。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素质和较强的责任感。
2.热爱灭火救援工作,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奉献精神。
3.身心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不良症状、缺陷及明显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况。
4.招聘队员年龄应满 18 周岁、限男性,其中报考县消防救援大队岗位不超过 25 周岁、报考乡镇政府专职队员不超过 40 周岁,年龄核算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5.除通信员岗位应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外,其他岗位应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所有岗位适用学历包含技校、中专毕业生。报考人员取得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的,招聘年龄上限分别放宽1、2、3 周岁。
有下列情况的,予以优先考虑录取或加分: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
2.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关相近资质(以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为准)或从业经历(以现场考核情况为准)的。
3.曾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满两年、五年、八年及以上的,分别给予招录考核总分加 3 分、5 分、10 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3.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或参加非法组织、组织、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与原工作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7.体检不合格,有传染性疾病及身体状况不合适高强度消防工作训练的。
8.有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拟录用名单公示、入职上岗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公告
在奉新县人民政府网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官方媒体平台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考人员材料由本人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前,统一交至县消防救援大队(奉新县长乐大道 666 号)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份、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2 份、学历(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份、当年内 1 寸免冠照片 2 张和《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涉及岗位需求和优先加分的,应携带本人相关证件、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 2 份。
(三)资格审查
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参加后续考试。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招聘岗位名额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 1∶1.5,未达到报考比例的,可适当延长报名截止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10 天)。报名时间截止后,按实际报考人数比例下限确定招聘岗位名额数(如计划招聘 4 人,若仅 5 人报考,则招聘 3 人),并组织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其中体能测试、面试按照 40%和 60%比例计算个人总分(总分 100 分)并顺位排名录取(总分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体能测试单项成绩高低确定最终排名)。涉及含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未通过测试的,不予录取。
1.体能测试。总分 100 分,测试项目(所占分值比例)包括:1500 米跑(40%)、100 米跑(20%)、俯卧撑(20%)、仰卧起坐(10%)、立定跳远(10%),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总分 100 分,包括自我介绍(20 分、限时 1 分钟)、能力考察(60 分、限时 4 分钟)、随机提问(20 分、限时 1 分钟)。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和组织协调能力。面试在体能测试后 7 日内完成。
3.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等次考核,测试内容以报考岗位所需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为主,由用人单位负责检验考生是否具备所报考岗位的入职能力。专业能力测试安排在面试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照确定招聘岗位名额数与参加考试考生数的1∶1.5 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名单。未达到人数比例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求删减相应招聘岗位名额数。
(五)体检
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的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并通告结果,体检费用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参考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费用自理。统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为政审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政审,重点审察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本人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所产生的岗位缺额,按考试个人总分高低进行顺位递补(若总分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体能测试单项成绩高低进行顺位递补)。
(七)公示
根据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在奉新县人民政府网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官方媒体平台公示 7 天。
(八)入职上岗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 3 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入职。
五、入职后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关于加强奉新县政府专职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执行,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试用期(入职后两个月)3864 元/月,正式入职 4830/月;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入职后两个月)3600 元/月,正式入职 4500/月。正式入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二)管理要求和生活待遇。入职人员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工作、食宿在用人单位,休息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工作期间,因表现突出,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同等条件或有关规定组织奖励;对违反队伍规章制度的,予以相应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违反法律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移送司法机关。
(三)抚恤保障。入职人员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江西省有关规定执行抚恤。
六、其他招聘事项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照奉新县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报名和考试工作。报名和考试事宜请咨询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许祖梁,联系电话:13970548881。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奉新县2022年补录政府专职员岗位需求表
序
号
| 岗位
| 计划
招聘人数
| 工作单位(地)
| 岗位要求和主要工作
| 是否需要
专业能力测试
| 备注
|
1
| 通信员
| 4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执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有夜班值守任务,工作强度较大,有额外岗位补贴;非值班期间,可以优先轮休;每年除月轮休假外,有定额年假休息。主要承担119接警调度工作,负责灭火救援现场通信保障任务,参与单位文秘工作。
| 是
| 熟悉本地方言、熟知本地地域情况的优先录用,有文秘工作经验优先录用,通信与计算机专业或有相关从业经历优先考虑录用
|
2
| 战斗员
| 3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定期安排轮休,每年除月轮休假外,有定额年假休息。主要承担一线灭火救援任务,参与本地消防工作,工作强度较大。
| 否
| 有体育项目特长的优先录用
|
3
| 赤岸镇
政府专职消防员
| 2
| 赤岸镇
| 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定期安排轮休,每年除月轮休假外,有定额年假休息。主要承担一线灭火救援任务,参与本地消防工作,工作强度较大。
| 否
| |
4
| 甘坊镇
政府专职消防员
| 1
| 甘坊镇
| 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定期安排轮休,每年除月轮休假外,有定额年假休息。主要承担一线灭火救援任务,参与本地消防工作,工作强度较大。
| 否
|
附件2:
奉新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分值
项目
| 1500米跑
| 100米跑
| 俯卧撑(次/2分钟)
| 仰卧起坐(次/3分钟)
| 立定跳远(米)
|
100
| 6′50′
| 1200
| 68
| 70
| 2.60
|
95
| 6′55′
| 1225
| 62
| 67
| 2.55
|
90
| 7′00′
| 1250
| 56
| 64
| 2.50
|
85
| 7′05′
| 1300
| 50
| 61
| 2.45
|
80
| 7′10′
| 1350
| 46
| 58
| 2.40
|
75
| 7′15′
| 1400
| 42
| 55
| 2.35
|
70
| 7′20′
| 1450
| 38
| 52
| 2.30
|
65
| 7′25′
| 1500
| 36
| 49
| 2.25
|
60
| 7′30′
| 1550
| 34
| 46
| 2.20
|
55
| 7′35′
| 1600
| 32
| 43
| 2.15
|
50
| 7′40′
| 1650
| 30
| 40
| 2.10
|
40
| 7′45′
| 1700
| 28
| 37
| 2.05
|
30
| 7′50′
| 1710
| 26
| 34
| 2.00
|
备注
| 测试项目(所占分值比例)包括:男子1500米跑(40%)、100米跑(20%)、俯卧撑(20%)、仰卧起坐(10%)、立定跳远(10%),女子1500米跑(50%)、仰卧起坐(20%)、跳绳(30%)。未达到标准成绩的单项,按0分计算。
|
2022年江西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讲解员招聘公告
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讲解员招聘公告
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是宜春市自然资源局下属公益性质窗口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1名,主要负责参观接待讲解等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且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
2、女性,年龄在35周岁(198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以内,18周岁以上,身高163cm以上。
3、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性格开朗,善于沟通,有一定协调组织能力。
4、身体健康,无影响履行职责的疾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薪资待遇
薪酬待遇及各项福利按照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有关标准执行。(详细情况请咨询宜春市自然资源局财审科)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将刊登于宜春就业网。(网址:https://www.yc9y.com/)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一除外);
2、报名地点:宜春市卢洲北路536号文化之窗(市行政中心宜阳大厦东侧)城市规划展示馆。咨询电话:0795-3997596。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向宜春市规划展示馆办公室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2)《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2022年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或到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一楼办公室领取填写)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诚信报名,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复印件仅作资格审查使用,不予退还。
(二)面试
1、面试时间: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一楼会议室。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等,按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4、面试评委:由市自然资源局局领导、人教科、规划展示馆等人员组成。
5、面试工作由驻局纪检组和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三)录用
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岗位试用期,试用期一个月,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正式上岗。如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招聘全过程均采取赣通码、行程码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方式进行核验,未申领赣通码、行程码人员、黄码或红码人员、体温37.3度以上人员均不得进入报名、面试等场所。
应聘人员在报名、面试现场需自觉保持安全距离,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扎堆、喧闹。
附件: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2022年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表.docx
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