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上饶市部分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活动(教育类江西师大专场)公告

  2023年上饶市部分事业单位赴外人才引进活动(教育类江西师大专场)公告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上饶市事业单位赴市外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等文件精神,定于2023年6月9日-11日赴江西师大开展上饶市部分事业单位带编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2023年上饶市部分事业单位赴外人才引进活动(教育类江西师大专场)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上饶市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原为上饶市内在编人员且辞职未满6个月的(即2022年12月10日以后辞职的);

  9.2021年后通过了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引才考试并签约的;

  10.未获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11.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条件要求: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6月1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学历学位条件。国内2023届高校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高校应届毕业生指的是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教育等)需在2023年6月1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在2023年6月10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分类要求。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与专硕专业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专业分类按照的专业目录(附件2、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由用人单位报主管单位和市人社局商议确定。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本公告有关条件和资格等凡冠有“以下”、“以后”等字眼的,均含本级。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投递简历和现场报名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采取网上投递简历报名的,请将报名需要的材料在6月8日16: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指定报名邮箱(见附件1),并注明“岗位代码+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采取现场报名审核方式的,于2023年6月9日下午(江西师大瑶湖校区惟义楼1区圆厅公费师范生院养成教育中心)将报名需要的材料带至资格审查现场。

  2.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扫描件):报考人员填写《上饶市引才活动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4);二代身份证;各阶段(专科起)学历书(学信网打印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且在2023年8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各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编制的还需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的佐证材料扫描件。

  考生将以上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指定的邮箱地址,邮件主题按姓名+应聘单位名称+应聘岗位的格式。以上材料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均视作报名不成功。

  3.报名时间: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重复报名将取消报名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6月8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9日下午14:30-16:30(江西师大瑶湖校区惟义楼1区圆厅公费师范生院养成教育中心)。

  4.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考生对自己报考条件把握不准的,请提前和用人单位联系确认。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报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诚信报名主要承诺做到以下内容:一是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二是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资格审查

  持报考岗位所需资料的原件及一式两份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2023年6月9日下午14:30-16:30(江西师大瑶湖校区惟义楼1区圆厅公费师范生院养成教育中心)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市直单位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市、区)单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对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审核。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专家评审

  所有考生必须经现场资格审查才能进入专家评审环节。专家评审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上饶市教育局、上饶市人社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专家评审初定于2023年6月1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方式有:

  1.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时间12分钟。

  2.说课或讲课:按照抽选章节进行备课,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为15分钟,讲课时间为20分钟。

  以上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分数统一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面试人员现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为有效分数。如遇末位同分则加试确定入闱人员。

  六、签约、网上调剂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第一批入闱人员名单,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与第一批入闱人员签订工作协议。

  第一批入闱人员签约工作完成后,将县区类中小学教师空缺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未入闱签约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根据调剂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入闱签约人员。调剂入闱签约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调剂计划及程序另行公告。

  签约后,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或后续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七、体检、考察

  入闱人员由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入闱体检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由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进行,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要求取得的中小学教师岗位:除已取得岗位要求的考生外,尚未取得的考生也可报名,如面试后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统一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签订就业协议时,考生须承诺需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入闱人员,由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入闱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工资福利待遇,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任通知下发后,30天内不能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十、咨询电话

  上饶市教育局人事科:0793-8208749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3-8295986

  附件:1.2023年上饶市部分事业单位赴外人才引进活动(教育类江西师大专场)岗位表

  2.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

  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4.上饶市引才活动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上饶市教育局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日

  

2023年江西上饶市铅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40人公告

  

铅山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铅山县公安局警务辅助力量建设,提升社会治安管控能力,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有关规定,铅山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招聘,严格选拔聘用。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纳入铅山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员额管理;

  工作岗位:铅山县公安局特警大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2.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三十五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无残疾、无纹身、无色盲;

  4.上饶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报名的,需经所在公安机关同意;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包括: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嫖娼、受到处罚的;

  5.有吸毒史、精神病史和传染性疾病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未解决的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须知:现场报名地点位于铅山县公安局A栋7楼政工监督室703办公室,资格审查工作同步进行。

  3.报名资料:扫描附件1下载《铅山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在电脑上填好后打印并由本人签名;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2张(一寸);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人《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优先聘用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烈士和因公牺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或消防救援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见义勇为荣誉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文件佐证等。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合格的,于2023年11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前到铅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703办公室领取《体能测评资格证》。

  五、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工作由铅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铅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关注铅山公安微信公众号),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2.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勤务辅警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三项合格视为通过体能测评。

  199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执行30岁(含)以能测评标准;1993年9月30日以前出生的,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

  男子组

  

  3.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的,应主动放弃测评,并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4.入闱体能测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5.体能测评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笔试环节。

  六、笔试

  体能测评达标的可领取《笔试准考证》进入笔试,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工作由铅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铅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时间为10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侧重考察考生的党史、时事、法律基本知识、公安基本知识《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有关知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在铅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人员可在铅山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入闱面试人员未达到比例或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

  七、面试

  1.面试工作由铅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铅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共3题,面试时间12分钟,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结成绩50%。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递补面试人员。对自动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一次。如出现无人递补的情况,经铅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4.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考生临时缺考等情况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同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5.面试成绩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6.由于本次招聘为同一岗位,参照公务员面试相应标准,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

  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7.成绩计算(1)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铅山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2.体检参照人民职位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政策规定执行。

  3.体检费用自理。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4.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招录要求,突出标准,对考生开展考察。

  5.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因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九、公示及聘用

  1.公示。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经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在铅山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铅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1个月)。

  2.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通知下发后,拟聘用人员须按通知的规定时间到相应单位报到,不能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到的,需向铅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报备同意。

  3.因报考人员公示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4.试用期间由铅山县公安局特警大队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试用期满合格人员,按铅山县公安局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培训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试用期及签订合同后工资待遇

  1.新聘用辅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每人每月205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约700元);

  2.新聘用辅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人均薪酬待遇每年约6.05万元。

  以上辅警对应岗位年收入均含工资、五险一金、绩效奖励、加班费、服装装备、体检、餐补等。

  十一、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

  2.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资格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招聘人员不足的情况,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4.未尽事宜以相关规定为准。

  5.本次招聘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二、其他

  本公告由铅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93-5162712,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铅山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铅山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铅山县人社局铅山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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