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九江市湖口县文旅局招聘公告

  湖口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旅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湖口县文旅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旅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共13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事业,有强烈责任心和事业心,能吃苦耐劳,有团队合作精神,逻辑思维强,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记录。

  2.身体健康,形象较好,有责任心和担当奉献精神,工 作能力强,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办公 自动化软件.

  3.具备各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具体参 照《湖口县 2023 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旅局编外合同制工 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表 1) 。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

  工作安排;

  5.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经验笔试加 3 分。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 尚未得出结论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被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

  (4) 未解除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5) 其他不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将报名材料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的方式进行报名。应提交资料:《湖口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旅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毕业证书、户口本、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 (原单位盖章) 等相关证书扫描件。

  咨询电话:13970290720。

  邮箱:zhouguanmei@szxz.xyz。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3年04月18日。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后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04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资格审查地点:湖口县数字经济创新融合产业园3楼

  3.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①《湖口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旅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②身份证;③毕业证书,同时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http:>;④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⑤工作经历证明 (原单位盖章)。所有证书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后归还。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5.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04月21日到湖口县数字经济创新融合产业园3楼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1.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为 100 分), 考试命题依据《湖口文化》(政协湖口县委员会编,百花洲文艺出版社,赣版权登字:05-2022-181,联络人:吴咏兴13970292400)及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 1:5 比例确定 入闱面试人员,若未达到则全部进入面试。如入闱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语言表达、思维逻辑、专业技能等综合能力。

  3.所有入闱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调减聘用人数。

  (五)体检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工作经验丰富优先)。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3.体检如有不合格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仍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确定拟聘人员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江西乐文人力资源招聘小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

  3.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者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由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人员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试用期2个月,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以从报考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合同制管理。

  六、聘用人员待遇

  工作人员服务期间,根据用人单位同等岗位薪资水平,确定具体岗位工资标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七、其他事项

  1.根据湖口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对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4.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由江西乐文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3970290720 黄女士。

  

湖口县文旅局

  

2023年04月12日

  

  附件:湖口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旅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doc

  

2023年江西九江市都昌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46人公告

  

都昌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要求,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全面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招聘、科学招聘、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全县共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46名,工作性质为编外合同制,安排在都昌镇下辖社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素质: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密切联系群众。

  2.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计算机操作等基本技能,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户籍要求:报考人员或配偶应具有都昌县户籍或都昌镇所辖社区房产证,以户口本、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结婚证等为凭。

  4.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所有环节。

  5.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2.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因涉黄、涉赌、涉毒、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或因其他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员;

  3.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不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都昌县人民政府官网、都昌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

  2.报名地点:都昌县人社局四楼人事股(万里大道391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对象,在11月8日9:00至11月10日17:00期间(工作日)将以下材料送至报名地点:《都昌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2份;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6个月免冠1寸彩照3张;毕业证、学历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房产证明(房屋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本次考试采取诚信报名,资格审查贯穿始终。

  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总成绩100分。考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社区业务知识及公文写作等。实际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到或超过2:1时,按计划聘用人数进行考录;实际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不足2:1时,相应削减招聘计划。笔试初定于2023年11月19日,准确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四)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计划数或最终考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同步征求政法、纪检、信访等部门意见,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招聘计划数空缺额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经递补一次后,仍未达到拟入闱资格审查规定的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岗性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和考察名单在都昌县人民政府官网、都昌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等统一公布。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联合组织实施,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联合审核后,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在考察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确定拟聘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都昌县人民政府官网、都昌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先行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在1个月内完成聘用工作,由都昌镇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对连续工作3年(含试用期)以上、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可列为社区两委班子后备人选。

  五、薪酬待遇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的薪酬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并按照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三岗十八级薪酬标准逐步提高。

  六、其他事项

  进入面试但未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前20名考生,纳入都昌县城市社区社区工作者人才储备库;在下一次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前如社区工作者岗位有缺额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城市社区工作者人才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经体检、考察合格,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直接择优聘用为社区工作者。

  未尽事宜由招考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92-5225955(县民政局)

  0792-5223932(县人社局)

  0792-5222111(都昌镇)

  附件:都昌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都昌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

  

  

工作者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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