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贵溪市大学生村官补充招聘188人公告

  

2023年贵溪市大学生村官补充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吸引更多贵溪籍优秀大学生返乡回村工作,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时代农村工作需要的基层干部队伍,根据《贵溪市村(社区)“大学生村官”头雁工程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大学生村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补充招聘乡镇行政村(农村社区、工作站)大学生村官188名(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所报考乡镇的户籍,或父母、配偶具有所报考乡镇的户籍;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可免试直接进入考察环节。鼓励2023年应届大学毕业生报考(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热心群众工作,品行良好,廉洁奉公;

5.具有一定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报名时进行电脑操作,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6.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能适应岗位工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上“两面人”,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

2.故意传播散布谣言,公开发表反国家、言论,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危害意识形态安全的;

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4.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5.近3年有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被责令辞职或免职的;

6.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7.非法组织参与,影响社会稳定的;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聘用情形,或村“两委”干部换届选举规定的“不能当选”“不宜当选”的情形。

(三)加分项目

满足以下加分项的,按相应分值累加于笔试和面试成绩:

1.中员(含预备党员),在笔试和面试成绩上,各加1分计算,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盖章证明;



2.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笔试和面试成绩上,各加1分计算;

  3.退役军人,在笔试和面试成绩上,各加1分计算,须提供退伍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岗位职责

大学生村官在村(社区)重点协助村(社区)“两委”做好以下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村(社区)党组织做好基层党建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及“三农”工作;参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推进基层治理,推动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精神文明建设、网格化治理、法治教育,协助开展警务工作等;负责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养老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站、青少年活动设施等村级阵地的运行管理和活动组织;完成上级党组织及村(社区)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有关待遇

(一)经济待遇

大学生村官聘用后基础工资报酬按照村“两委”一般干部同等待遇执行,统一由市财政承担;全日制本科在基础报酬基础上每月另增2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月另增500元,由乡镇财政承担。为大学生村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由乡镇统一办理。

(二)待遇

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及时纳入村“两委”后备干部进行培养,优先发展成为中员,党员大学生村官作为村党组织后备人选进行培养。积极争取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面向表现优秀的大学生村官进行招聘考试。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8月3日-8月9日,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30)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须报考本人或父母、配偶户籍所在的乡镇。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乡镇的岗位,不可在不同乡镇重复报名。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设在各乡镇(见附件2)。

3.所需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属2023年应届大学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教务部门或学院出具的可获得毕业证书的证明材料);

(2)本人非本乡镇户籍、父母是本乡镇户籍的,须提供父母户口簿;本人非本乡镇户籍、配偶是本乡镇户籍的,须提供配偶户口簿及本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贵溪市2023年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一式2份;

(4)近期免冠红底2寸照片4张和电子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的形式命名,发送至所报考乡镇邮箱)。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诚信承诺,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要求真实、有效。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所报考乡镇领取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计100分。测试内容包含农村基层党建及村民委员会工作基本知识,乡村振兴基本知识,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国内时事,省情、鹰潭市情、贵溪市情等。

(六)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入闱人员中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入闱),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评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七)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开展,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素质、家庭情况、群众口碑、工作能力、生活作风等,根据群众、党员反映和村(社区)“两委”干部评价,进行多方面综合研判,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分别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公示对象,并对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九)体检

由各乡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生因怀孕的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妇科、X光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须提供计划生育和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完成相关项目检查。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十)聘用

根据体检情况,由各乡镇党委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各乡镇党委结合聘用人员户籍所在地、专业特长以及各村工作需求等因素,对聘用人员进行岗位分配,如报考人员本人或父母、配偶户籍所在的村(社区)“两委”中有直系亲属的,将分配至报考乡镇其他村(社区),不服从分配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乡镇党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聘用合同采取“一年一聘”的方式签订,聘用期满经乡镇党委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

考察(公示、体检)期间,因报考人员考察反映差不适合任职、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任职条件、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由报考本乡镇岗位人员按成绩顺延递补。

本招聘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贵溪市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01-3316997

附件:

1.贵溪市2023年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岗位计划表

2.贵溪市2023年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地点安排表

3.贵溪市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

贵溪市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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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西贵溪市市直事业单位遴选8人方案

  

2023年下半年贵溪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解决我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紧缺的实际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对部分岗位所需工作人员在贵溪市范围内进行公开遴选,为做好遴选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遴选岗位计划

  贵溪市7个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遴选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下半年贵溪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遴选对象范围及条件

  遴选对象范围为贵溪市内2023年6月30日前在编在岗的行政(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遴选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定,有较高的素质和良好的品行;热爱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荣誉感;服从工作安排,遵纪守法,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有事业心;

  2.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 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参加遴选的。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遴选岗位年龄要求统一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试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及专业条件:报考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限专业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取得学历的时间须为发布公告日之前。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3年版)执行。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须经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考;

  3.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名程序

  本次遴选考试采取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一)岗位咨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岗位的有关事项,可与公布的电话联系。

  (二)报名

  1.本次遴选笔试报名免费;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报名成功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

  5.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416办公室);

  6.报名步骤:报名人员需填写《2023年下半年贵溪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附件2),携带身份证、学历书、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上交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前往报名地点报名。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岗位报名条件,人社部门会同遴选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要严把资格审查关,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遴选考试资格。

  (四)岗位调剂及遴选计划核减

  遴选岗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2:1。若某一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低于2:1,则取消或相应调减该岗位遴选计划数,取消遴选计划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1天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程序

  (一)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遴选计划数1:1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者拟入闱体检。

  (二)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遴选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五)确定人选

  笔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将名单在相关媒体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调入后,一般聘为事业单位九级管理岗位,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内,可要求聘用到相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七、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公开考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资格;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遴选考试。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本次公开遴选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八、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解答咨询电话:0701-3316613(贵溪市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701-3796390(贵溪市纪委监委)

  请在工作日时间内拨打电话(节假日除外)

  九、组织领导

  公开遴选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牵头组织,成立由市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海东任组长,市委、组织部长冷颖峰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李谷文、市人社局局长张寿兵、市委编办主任童国栋、市财政局局长李远强等同志任成员的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并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由张寿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开遴选具体工作。

  十、其他

  (一)本次遴选所需经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市财政统一拨付;

  (二)本方案由贵溪市公开遴选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贵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5日

  2023年下半年贵溪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2023年下半年贵溪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同意报考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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