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招聘辅警12人公告

  

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2023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的通知》(赣公字[2021]1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拟公开招聘12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人数:12人

  招聘岗位:

  1.勤务辅警,8人,男性,35岁以下;

  2.文职辅警,1人(定向招聘),性别不限,45岁以下;

  3.勤务辅警,3人(定向招聘),男性,35岁以下。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及以上(2005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三十五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文职辅警要求十八周岁及以上(2005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四十五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其中,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

  6.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于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在职过渡期辅助人员报考;

  7.要求九江市本地户籍(柴桑区、浔阳区、濂溪区、经济开发区);或者常住地在本地(提供房产证明)。

  8.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9.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公安机关人民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不得被招聘到该公安机关人民、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全市公安机关现有员额制辅助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招聘程序按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1日9:00至8月20日17:00。

  2.报名方式:通过职畅云在线报名考试平台:https://www.zhichangcloud.com/exam/,据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

  3.报名费用:50元。

  4.报名事项及要求:应聘人员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上传近半年一寸免冠照片,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现场资格审查

  请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在2023年08月21日(9:00-11:30,14:00-17:00)带上相关资料自行前往现场提交资料审核,逾期没有提交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地址:江西江畅人力科技有限公司(九江市柴桑区九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楼203室-庐山西路22号)。

  报名咨询电话:0792-6893536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下载打印本人《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5)符合优先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范围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同志在中国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习总在庆祝中国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入闱面试资格。

  (四)体能测试

  1.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科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三项,体能测试采用达标制。

  2.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或提前备训,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测试。

  3. 体能测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名单,招聘职数与应聘人数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面试顺序按当天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是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适应岗位的能力。

  3.面试当场公布的面试成绩,有效分数为70分,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体检资格。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末位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入闱。勤务辅警应符合录用人民体检标准,费用自理。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考察。政审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审查有关规定,对考生开展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照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提交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公示期间收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线索,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九)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与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考核不合格的,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情形,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对因培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将从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

  (十)聘用及待遇

  新聘用辅警试用期六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有关事项

  1.此次招聘的公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公告或名单在柴桑公安、职场云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报考问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为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为本科学历报考。

  4.对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此次招聘相关事项及其他未尽事宜由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五、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调查处理。自接到反映后,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需调查处理的应在10天内派出调查组(须由二人以上组成),在15天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一个月。

  咨询电话:15779271551

  监督电话:0792-6818532(区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附件下载:files/attach/images/content/20230811/16917391674643.docx

  

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

  

江西江畅人力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1日

  

2023年江西九江市都昌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46人公告

  

都昌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要求,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全面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招聘、科学招聘、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全县共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46名,工作性质为编外合同制,安排在都昌镇下辖社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素质: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密切联系群众。

  2.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计算机操作等基本技能,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户籍要求:报考人员或配偶应具有都昌县户籍或都昌镇所辖社区房产证,以户口本、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结婚证等为凭。

  4.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所有环节。

  5.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2.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因涉黄、涉赌、涉毒、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或因其他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员;

  3.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不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都昌县人民政府官网、都昌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

  2.报名地点:都昌县人社局四楼人事股(万里大道391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对象,在11月8日9:00至11月10日17:00期间(工作日)将以下材料送至报名地点:《都昌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2份;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6个月免冠1寸彩照3张;毕业证、学历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房产证明(房屋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本次考试采取诚信报名,资格审查贯穿始终。

  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总成绩100分。考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社区业务知识及公文写作等。实际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到或超过2:1时,按计划聘用人数进行考录;实际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不足2:1时,相应削减招聘计划。笔试初定于2023年11月19日,准确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四)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计划数或最终考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同步征求政法、纪检、信访等部门意见,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招聘计划数空缺额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经递补一次后,仍未达到拟入闱资格审查规定的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岗性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和考察名单在都昌县人民政府官网、都昌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等统一公布。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联合组织实施,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联合审核后,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在考察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确定拟聘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都昌县人民政府官网、都昌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先行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在1个月内完成聘用工作,由都昌镇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对连续工作3年(含试用期)以上、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可列为社区两委班子后备人选。

  五、薪酬待遇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的薪酬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并按照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三岗十八级薪酬标准逐步提高。

  六、其他事项

  进入面试但未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前20名考生,纳入都昌县城市社区社区工作者人才储备库;在下一次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前如社区工作者岗位有缺额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城市社区工作者人才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经体检、考察合格,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直接择优聘用为社区工作者。

  未尽事宜由招考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92-5225955(县民政局)

  0792-5223932(县人社局)

  0792-5222111(都昌镇)

  附件:都昌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都昌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

  

  

工作者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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