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吉安市永丰县县直单位选调21人公告
2022年永丰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县直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充实人员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永丰县县直单位拟公开选调2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人数
详见《2022年永丰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永丰县乡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为稳定教体、卫健系统队伍,学校教师、卫生医务专业技术人员不参与选调。(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应经过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或政策性安置。)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参加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等次(村官和三支一扶服务期不能计算为工作年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的;
6.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8.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 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3年以上”即2019年10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
(三)因参加选调聘用到新单位,职称发生变动的,由本人负责。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报考党群口事业单位的在永丰县委组织部干部办(县行政中心836室)报名,报考政府口事业单位的在永丰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需交纳报名费。凡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现场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同时,报考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永丰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
(2)报名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单位出具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等次等有关情况证明;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报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一律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对故意隐瞒资格条件和身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分值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对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考生,将通过电话通知,可在11月24日下午5:30前到现场改报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选调岗位;
笔试时间:2022年11月27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各选调岗位选调人数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三)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选调岗位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考察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选调单位组织实施。
当选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确定考察人选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其中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结束后,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
2.体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3.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放弃选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若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确定人选和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选在永丰人民政府网和永丰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3.如选调单位有试用期要求的,按选调单位要求办理。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四、疫情防控特别提示
1.应试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到考点大门口,凭准考证及身份证排队进行扫码测体温(来自境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的应试人员必须按照永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完成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要求后,方可参加笔试)。体温正常的,且“赣通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由指定路线进入考场区域。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应试人员入考场前,经测量体温登记后还必须同时出示考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考试证件,在核对身份证件时,应试人员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其本人,应试人员考试当天应全程戴口罩。
3.应试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应试人员之间相隔1.5米以上,全程不得扎堆聚集,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4.考场走廊外设置应试人员物品放置处,集中存放应试人员物品和手机,杜绝应试人员将个人物品带入考场,防范因应试人员个人物品带来的感染风险。
5.考试结束后经测量体温登记后,应试人员应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路线有序离场,应试人员有序分批次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6.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如遇应试人员发热的、“赣通码”扫码为黄码及红码的、不戴口罩的、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的,禁止进入考点校门,并直接劝离。
7.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如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将被迅速转移到隔离考场区域并及时拨打120求助。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严格执行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
3.对公开选调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4.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永丰县委组织部干部办:0796-2512049
永丰县人社局人事人才股:0796-2511709
附件1:2022年永丰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1).xlsx
附件2:永丰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docx
永丰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2022年江西吉安市吉安县招聘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150人公告
2022年度吉安县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县稳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县府办字[2018]225号)和县委编办《关于核定吉安县公立医疗机构人员岗位总量的通知》(吉县编办字[2018]18号)精神,我县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招聘临床、护理、检验、放射、康复、、会计等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共150名。
其中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非正式在编护理、检验人员招聘编制备案制护理、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共50名;
面向社会招聘临床、护理、放射、等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100名。
入围相同岗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单位。
(一)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50名,其中护理人员47名,检验人员3名。
县直三所医院(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下同)均按实际入围数确定其招聘名额,县第三人民医院按乡镇卫生院实际入围数确定其招聘名额。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岗录取。以确保各单位入围数量与招聘数量相一致。
考取县第三人民医院的护理及检验人员须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二)面向社会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26个岗位100名。
(三)岗位基本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及被上级及有关部门认定为考试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所规定影响期内的;
6.吉安县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专业条件
详见附件1
(五)其他: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2,如未达到,则取消或调减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三、招聘方法
(一)面向县内公立医疗机构招聘
1.优惠加分:符合报考条件,现在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且满3年的护理及检验临时聘用人员(报考岗位K01、D01),每满一年加0.25分,加分5分封顶。工作年限计算日期截止至2022年2月28日。报考岗位没有加分。
2.符合加分条件的护理及检验人员上述优惠加分加上笔试成绩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具体计算方法:优惠加分(5分封顶)+笔试成绩(百分制)×95%。
(二)面向社会招聘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护理、检验人员为:3月14-16日。地点为:工作单位。单位汇总上报及缴费时间:3月22-23日。上报地点为:县卫健委人事股。
(2)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为:3月21-25日。地点为:县卫健委人事股。
2、报名要求:
(1)面向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为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单位正常运转,在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护理、检验专业人员,从招聘公告中下载《吉安县2022年度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并打印(贴照片),报考人签名处须手签,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考试费50元,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如连续工作有跨单位的,请提供原单位起止月及现单位起止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盖章)]交工作单位审查报考资格及加分。
报考人应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以文件形式(文件名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报考人姓名)发送至工作单位统一收集。
单位统一向县卫健委报名交费时只须交纸质报名表及电子版报名表、报名汇总表(附件3)、照片、考试费。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在单位中,待资格初审时,再上交入围考生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面向社会招聘:符合面向社会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先网上报名,从招聘公告中下载《吉安县2022度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先于3月14-16日将电子版发送至吉安县卫健委人事股邮箱(jaxwsjrsg@163.com)。发送时文件名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和报考人姓名。
再于3月21-25日持报名表(电脑打印、贴照片并在报考人签名处手签)、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考试费50元到县卫健委一楼大厅现场报名。
纸质版与电子版报名表务必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3)面向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面向社会招聘:考前报名时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均不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务必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考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尤其是工作经历加分),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围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招聘考试。
(二)加分公示:3月19-21日
将符合加分条件的县内公立医疗机构临时聘用报考人员加分情况,在各单位内公示三天,接受广大医护人员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432890)。公示期有异议可复议,公示三天后有异议不再受理。
(三)笔试:4月17日
总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试卷分临床医学类(含岗位代码A、B、C 、H、I类)、护理类(含岗位代码K类)、检验药剂类(含岗位代码D、E类)、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类(含岗位代码G、J 、F类)四类试卷。笔试成绩一周后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四)资格初审:4月25-27日
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围资格,从相应岗位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至招聘人数。
1、符合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条件的入围人员:由工作单位统一收集入围者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交至单位,如连续工作有跨单位的,请提供原单位起止月及现单位起止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盖章)。由单位统一在规定时间内交县卫健委人事股初审,逾期未交视为放弃,依次递补。
2、符合面向社会招聘的入围人员: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交县卫健委人事股初审,逾期未交视为放弃,依次递补。
(五)体检、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合格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时则全日制学历高者入闱,如全日制学历相同时则以年龄较小者入闱)。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由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递补一次,资格复审不合格递补一次,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递补一次。递补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者,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招聘考试。
(六)考察与公示。由卫健委牵头对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对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均合格的考生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笔试、体检、资格复查、考察合格后,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聘期限为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在聘用单位最少服务五年,未满服务期,须依合同规定缴纳违约金。
(八)编制管理与待遇。县委编办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实行备案制管理,享受与实名制编制人员相同的财政拨款,聘用期内与单位实名编制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四、时间安排
1、报名、缴费时间:符合报考条件的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及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分别于2022年3月14-16日和2022年3月21-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按人员类别分别在工作单位和县卫健委报名缴费。
2、加分公示:2022年3月19-21日。地点:所在单位院内。
3、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4月14-15日。领证地点:县卫健委。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体检、选岗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4、笔试时间:4月17日。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5、资格初审:2022年4月25-27日。地点:县卫健委。
五、特别说明和监督、咨询电话
(一)现场报名和考试请佩戴口罩并同时出示赣通码绿码,注意人群间隔,减少聚集。
(二)监督和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6-8432890(县卫健委)、0796-8431221(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796- 8442808(纪检监察派驻组)
本公告由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安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7日
附件1:2022年吉安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
|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年龄
| 其他条件
| |||||
1
| 护理岗
| K01
| 47
| 护理学或助产学专业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 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及以上资格或考试合格证明,现在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且满3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护理人员(即2019年3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 |
2
| 检验岗
| D01
| 3
| 医学检验或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 40周岁及以下
| 取得检验士及以上资格或检验士考试合格证明,现在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且满3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检验人员(即2019年3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 |
合计
| 50
|
面向社会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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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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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 学历
| 年龄
| 其他条件
| ||||||||||||||||||||||||||||||||||||||||||||||||||||||||||||||||||||||||||||||||||||||||||||||||||||||||||||||||||||||||||||||||||||||||||||||||||||||||||||||||||||||||||||||||||||||||||||||||||||||||||||||||||||||||||||||||||||||||||||||||||||||||||||||||||||||||||||||||||||||||||||||||||||||||||||||||||||||||||||||||||||||||||||||||||||||||||||||||||||||||||||||||||||||||||||||||||||||||||||||||||||||||||||||||||||||||||||||||||||||||||||||||||||||||||||||||||||||||||||||||||||||||||||||||||||||||||||||||||||||||||||||||||||||||||||||||||||||||||||||||||
1
| 县直医院急诊科医师岗
| A01
| 7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因院前急救劳动强度较大,适合男性。
| 县人民医院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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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师岗
| A02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
3
| 县人民医院内窥镜室临床医师岗
| A03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 2022年江西吉安市吉安县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150人公告2022年度吉安县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县稳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县府办字[2018]225号)和县委编办《关于核定吉安县公立医疗机构人员岗位总量的通知》(吉县编办字[2018]18号)精神,我县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招聘临床、护理、检验、放射、康复、、会计等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共150名。 其中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非正式在编护理、检验人员招聘编制备案制护理、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共50名; 面向社会招聘临床、护理、放射、等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100名。 入围相同岗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单位。 (一)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50名,其中护理人员47名,检验人员3名。 县直三所医院(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下同)均按实际入围数确定其招聘名额,县第三人民医院按乡镇卫生院实际入围数确定其招聘名额。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岗录取。以确保各单位入围数量与招聘数量相一致。 考取县第三人民医院的护理及检验人员须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二)面向社会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26个岗位100名。 (三)岗位基本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及被上级及有关部门认定为考试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所规定影响期内的; 6.吉安县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专业条件 详见附件1 (五)其他: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2,如未达到,则取消或调减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三、招聘方法 (一)面向县内公立医疗机构招聘 1.优惠加分:符合报考条件,现在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且满3年的护理及检验临时聘用人员(报考岗位K01、D01),每满一年加0.25分,加分5分封顶。工作年限计算日期截止至2022年2月28日。报考岗位没有加分。 2.符合加分条件的护理及检验人员上述优惠加分加上笔试成绩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具体计算方法:优惠加分(5分封顶)+笔试成绩(百分制)×95%。 (二)面向社会招聘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护理、检验人员为:3月14-16日。地点为:工作单位。单位汇总上报及缴费时间:3月22-23日。上报地点为:县卫健委人事股。 (2)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为:3月21-25日。地点为:县卫健委人事股。 2、报名要求: (1)面向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为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单位正常运转,在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护理、检验专业人员,从招聘公告中下载《吉安县2022年度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并打印(贴照片),报考人签名处须手签,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考试费50元,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如连续工作有跨单位的,请提供原单位起止月及现单位起止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盖章)]交工作单位审查报考资格及加分。 报考人应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以文件形式(文件名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报考人姓名)发送至工作单位统一收集。 单位统一向县卫健委报名交费时只须交纸质报名表及电子版报名表、报名汇总表(附件3)、照片、考试费。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在单位中,待资格初审时,再上交入围考生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面向社会招聘:符合面向社会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先网上报名,从招聘公告中下载《吉安县2022度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先于3月14-16日将电子版发送至吉安县卫健委人事股邮箱(jaxwsjrsg@163.com)。发送时文件名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和报考人姓名。 再于3月21-25日持报名表(电脑打印、贴照片并在报考人签名处手签)、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考试费50元到县卫健委一楼大厅现场报名。 纸质版与电子版报名表务必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3)面向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面向社会招聘:考前报名时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均不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务必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考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尤其是工作经历加分),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围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招聘考试。 (二)加分公示:3月19-21日 将符合加分条件的县内公立医疗机构临时聘用报考人员加分情况,在各单位内公示三天,接受广大医护人员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432890)。公示期有异议可复议,公示三天后有异议不再受理。 (三)笔试:4月17日 总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试卷分临床医学类(含岗位代码A、B、C 、H、I类)、护理类(含岗位代码K类)、检验药剂类(含岗位代码D、E类)、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类(含岗位代码G、J 、F类)四类试卷。笔试成绩一周后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四)资格初审:4月25-27日 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围资格,从相应岗位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至招聘人数。 1、符合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条件的入围人员:由工作单位统一收集入围者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交至单位,如连续工作有跨单位的,请提供原单位起止月及现单位起止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盖章)。由单位统一在规定时间内交县卫健委人事股初审,逾期未交视为放弃,依次递补。 2、符合面向社会招聘的入围人员: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交县卫健委人事股初审,逾期未交视为放弃,依次递补。 (五)体检、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合格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时则全日制学历高者入闱,如全日制学历相同时则以年龄较小者入闱)。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由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递补一次,资格复审不合格递补一次,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递补一次。递补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者,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招聘考试。 (六)考察与公示。由卫健委牵头对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对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均合格的考生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笔试、体检、资格复查、考察合格后,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聘期限为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在聘用单位最少服务五年,未满服务期,须依合同规定缴纳违约金。 (八)编制管理与待遇。县委编办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实行备案制管理,享受与实名制编制人员相同的财政拨款,聘用期内与单位实名编制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四、时间安排 1、报名、缴费时间:符合报考条件的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及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分别于2022年3月14-16日和2022年3月21-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按人员类别分别在工作单位和县卫健委报名缴费。 2、加分公示:2022年3月19-21日。地点:所在单位院内。 3、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4月14-15日。领证地点:县卫健委。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体检、选岗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4、笔试时间:4月17日。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5、资格初审:2022年4月25-27日。地点:县卫健委。 五、特别说明和监督、咨询电话 (一)现场报名和考试请佩戴口罩并同时出示“赣通码”绿码,注意人群间隔,减少聚集。 (二)监督和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6-8432890(县卫健委)、0796-8431221(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796- 8442808(纪检监察派驻组) 本公告由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安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7日 附件1:2022年吉安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说明:1、岗位条件中的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9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且该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3、考取县第三人民医院职位的人员,须自录用后在派驻的乡镇卫生院工作满3年,根据县第三人民医院工作需要,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2:吉安县2022年招聘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序号:
注:报考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岗位的人员工作年限由单位盖章,院长签字,如弄虚作假,审核不实,追究单位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人承诺对以上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符合报考条件,考试不作弊。 报考人承诺(签名): 附件3:吉安县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招聘编制备案制护理、检验人员招聘报名情况汇总表 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注:1、电子版从信息报送任务上报。 2、本表分护理、检验人员两类分别汇总。 3、满1年加0.25分,5分封顶。 2022年江西吉安市事业单位招聘574人准考证打印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另行公告)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