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吉安市永新县教体局招聘教师200名公告
2021年永新县教体局公开招聘非在编中小学(幼儿园)聘用制教师的实施方案
为满足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需要,弥补师资缺口,有效缓解大班额现象。我局拟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教师200名,其中:小学60名,初中60名,幼儿园40名,保育员40人。
一、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招聘条件
1、凡已取得相应层次书的人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热爱教师职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5、永新籍的,或其父母、配偶为永新县户籍的。
6、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须达到中专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须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幼儿园保育员招聘条件
(1)女性,高中及以上或学前教育专业;
(2)身心健康,相貌端庄,吃苦耐劳,勤快,对孩子要有爱心,工作要有耐心、细心、责任心,能服从工作安排;
(3)会照顾幼儿生活、饮食、起居等事项,有一定的保洁工作能力。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四、招聘岗位
1、小学教师60名,其中:语文10名,数学10名,英语10名、音乐10名、体育10名、美术10名。
2、初中教师60名,其中:语文10名、数学15名、英语10名、物理5名、化学5名、音乐5名、美术5名、体育5名。
3、幼儿园教师40名,保育员40名。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江西省永新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招聘方式
(1)直接录用:已参加2021年全省招聘教师(含特岗)笔试和面试但未被录用的人员,以合成成绩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直接录用为非在编聘用制教师,录满为止。
(2)直接录用后还有余岗的科目,对未参加全省招聘教师笔试和面试的人员,根据余岗情况进行面试,录用按面试成绩分科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最后一名面试分数相同,则对同分考生重新面试,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有余岗的科目可调剂到紧缺科目。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已参加省招聘教师笔试和面试的人员8月15日上午报名;未参加省招聘教师笔试和面试的人员8月15日下午报名。
(2)报名地点:城西小学
(3)报名费:根据县发改委批复的文件为准。
2、报名材料
(1)《2021年永新县招聘非在编聘用教师报名表》(此表在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
(3) 思想品德证明:由工作单位或所属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4)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原件由工作人员审验后退还本人。
3、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本人提供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或考试资格。
( 四)面试
1、面试时间:8月18日上午(具体见准考证)
2、面试方法:采取现场答辩。
六、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完后,将在江西省永新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21年4月颁布)。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情况,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2)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对非在编人员进行聘用。聘用合同由学校与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签订一次合同的方式,每次签订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时间。
八、聘用人员待遇
1、由县财政按县政府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执行,并按规定为聘用教师缴纳保险。
2、首次签订的聘用合同期为一年,一年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违约,如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办理辞职手续(除考取公务员和本县教师招聘考试外),解聘后将不能享受任何待遇。一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提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聘用期内学校将对聘用教师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可对聘用教师解聘合同。
九、其他事项
1、聘用等未尽事宜,由县教体局在江西省永新县教育体育局公众号及时发布。
2、咨询、监督电话
①咨询电话:永新县教体局:0796-7731137
②监督举报电话:0796-7720303
永新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12日
2021年江西吉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03人的准考证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另行公告)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2021年江西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普通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条件
根据公告的岗位信息,符合条件的市外优秀人才可自行与引才单位联系,进行双向选择。人才引进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办理手续等环节进行。市人社局负责牵头协调,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一般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开展人才引进活动,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直接考察合格后引进。对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程序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其中,市属国有企业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吉安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普通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所列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均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10.吉安市范围内(不含省管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三)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0年和2019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对是否招聘2022届毕业生,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确定。
(四)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岗位条件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止为所报岗位报名截止日。
(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工作程序
(一)报名。引才报名工作按月开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工作,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职位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比例须达到1:3,每月25日为当月报名截止时间。未达到1:3的,下月须继续开展报名工作。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3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面试工作或继续报名。至2022年5月25日,无人报名的岗位自动取消;有人报名但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1:3的,经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报名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名人员应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海外留学生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考核
此次引进普通高层次人才一般采用面试考核的形式,面试考核由市人社局牵头统筹,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制定具体面试方案,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实施。面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后仍未招到人员的单位,可重新启动报名程序。
(四)体检考察
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面试考核情况,按岗位需求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缺额的,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同意后决定是否替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或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或《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相关待遇
引进人员进入事业单位的享受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进入市属国有企业的享受企业规定的待遇。
对新引进落户且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岗位,按照吉安市《关于实施庐陵英才计划的意见》(吉发〔2018〕16号)规定享受相关的人才待遇,硕士研究生不享受有关人才待遇。
未尽事宜请咨询吉安市人社局事业科,联系电话:0796-8286112。监督电话:0796-8225216。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6日
附件1:吉安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普通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
2021年江西吉安市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调29人公告
为充实县直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提升服务水平,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9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人数
详见《2021年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永丰县乡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为稳定教体、卫健系统队伍,学校教师、卫生医务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参与选调。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在编在岗连续满工作2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的;
6.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4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4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50周岁以下是指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2年以上即2019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7日-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2)报名人员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3张;
(3)报名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证明材料1份;
(4)用人单位2年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工作经历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选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考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及选调资格。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本次考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的第二天到现场改报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选调岗位,已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考生不得再进行改报。经改报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选调岗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选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分值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21年10月8-9日,领取地点为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人才股。
2.面试
(1)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各选调岗位选调人数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当选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确定考察人选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其中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放弃选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面试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进入公示环节后,如出现考生放弃选调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六)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报县政府批复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0796-251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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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1年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xyongfeng.gov.cn/news-show-279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