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九江市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130名公告

  2022年九江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九江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30名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录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30名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编外人员),具体招录岗位及各县区联系方式详见《2022年九江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录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重点招录政法院校或相关专业毕业生。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如能在2022年9月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4年6月27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素质好、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及违反诚信方面的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善于学习,热爱乡镇工作,能够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

  5.符合招录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录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

  招录过程中,所有程序的公告发布,除特殊说明外,均在九江人才网(网址:www.jjtl.com.cn)上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日9:00至6月29日24:00。

  2.报名方式:考生请登录九江人才网(网址:www.jjtl.com.cn)《考试网上报名专区》进行诚信报名。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九江人才网上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免冠照片。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岗位时请仔细阅读岗位要求,填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提交后所填写的信息将无法修改。如因内容填报错误等所产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为在招录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录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各县(市、区)司法局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统一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网上报名期间不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招录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4.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提交报名表格后,于2022年6月27日9:00至6月30日17:00期间进行网上缴纳笔试费50元,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

  5.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成功人员须达到招录计划1:3的比例,否则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录计划。取消或削减岗位招录计划公告于7月4日前在九江人才网上发布。已成功缴费但因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实行网上退费,笔试费将通过原渠道退回。

  6.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经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7月7日9:00至7月9日17:00在九江人才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招录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2022年7月10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发布后,考生可登陆九江人才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不低于4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相应比例确定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公告于7月12日前在九江人才网上发布。招录计划5人及以下的岗位的按1:3比例,招录计划6人及以上的岗位的按1:2.5比例(尾数四舍五入)。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于2022年7月13日至14日9:30-17:30在九江市司法局(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东附楼六楼A610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属于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的,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见附件2);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公告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额按考生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届时以电话通知递补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经递补一次后,仍未达到拟入闱资格审查规定的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始终。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2.面试考生于2022年7月21日9:00-7月23日9:00在九江人才网上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招录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3.面试时间2022年7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当面试人数出现小于或等于招录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必须高于70分(含)或高于本面试场的平均分(含),否则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录计划。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6.面试后,因考生放弃、违纪违规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额不再递补。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入闱体检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考生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将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九江人才网上发布。

  2.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3.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不予递补。

  4.体检公告在九江人才网上统一发布。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司法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拟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七)公示

  本次招录工作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九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本次招录工作的来电、来信、来访,将根据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八)录用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市司法局制发录用文件,各县(市、区)司法局办理录用手续,签订3-5年劳动合同。录用人员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财政按规定统筹予以保障,相关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五、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1.考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本土病例所在县(区)旅居史的人员;2.目前正在接受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3.尚在随访或健康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4.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红码”、“黄码”、带星号且未排除风险的考生。

  所有考生必须持有本人第一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点。

  做好个人防护。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考试当天,考生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严格落实“四查一戴”要求(查健康码、查行程码、查体温、查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

  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理。

  应试人员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在考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六、有关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2.如考生手机号码填写错误、信息不通,通知不到导致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3.报考人员在招录中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一律取消招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本公告由九江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县(市、区)司法局政策咨询电话见岗位计划表

  九江市司法局:0792-3908805

  监督电话:0792-3908813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2-8576818

  附件1:2022年九江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报名推荐表

  

九江市司法局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2022年江西九江市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2022年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全市政府专职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保证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的完成,确保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相关规定,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进行,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

  2022年度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度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一)招聘岗位

  1.彭泽县彭浪路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其中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10名,驾驶员岗位5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高中以上学历,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年龄、性别及从事工作要求:

  灭火战斗员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2004年6月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以后出生),男性,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

  驾驶员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2004年7月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以后出生),男性,应聘消防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须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须为交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军队、武装部队驾驶证不予认可)且超过两年。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ngze.gov.cn/)上发布。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2日8:00至8月9日17:00。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1829901505@qq.com,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报名表内容应填尽填。(联系方式:18365445505 陈站长)

  4.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pengze.gov.cn/)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发至报名邮箱。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5、准考证领取:报名考生可于2022年8月10日8:00至12日17:00工作时间到九江市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彭泽县培罗成消防站888号),联系电话:18365445505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资格审查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在领取准考证当天同时进行,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1寸)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三个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40%、其他各占30%。评分标准见附件3。以体能考试成绩的6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3、体能测试成绩应用: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入围人员统一参加体检、政审和心理测试。

  (四)体检

  参照《招录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五) 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入选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六)政审

  考核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七)专业考核(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分岗位组织考核

  3、考核内容:由大队招聘小组进行考察,主要测试考生应聘岗位所需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以评定成绩的40%计入考生总成绩。

  4、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40%+体能考试成绩×60%,在体验、政审、心里测试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专业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八)公示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各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ngze.gov.cn/)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九)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培训结束后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向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录用考核(转正考核),录用考核(转正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录用考核(转正考核)标准见附件4。

  (十)工作地点

  彭泽县政府专职消防员原则上安排在彭浪路消防站工作。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部队标准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聘用人员入职培训阶段为试用期,共3个月,工资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考核合格,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结合市财政实际,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执行并保障五险一金。经工作锻炼提升为班长、装备技师、车辆驾驶员等岗位的,发放岗位津贴。

  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2、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号)享有职业保障权。

  (1)优先优待保障

  ①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的对外办事窗口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

  ②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

  ③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④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中考加分等,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1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市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要求,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自接到反映后,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需调查处理的应在10天内派出调查组(须由二人以上组成),在15天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一个月。

  六、其他事项

  1.为加强领导,成立彭泽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招聘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操作;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确保选拔工作顺利地开展;

  3.对招聘行为中的违纪现象,将依据党规政规严肃查处。

  七、监督、咨询电话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19165065107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在报名和参加测试过程中,严谨提供虚假材料,严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2.在报名、测试、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报名人员,健康码显示为绿色方可参加本次报名,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持本人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所有参加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

  

彭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彭泽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7月29日

  附件1:《2022年度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

  附件3: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

  附件4: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录用(转正)考核科目、内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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