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吉安市吉水县选调县外吉水籍卫生专技人员公告
吉水县2022年选调县外吉水籍卫生专技人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推进人才战略,推动我县卫健事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县政府批准,决定开展2022年选调县外吉水籍卫生专技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1.在吉水县外工作的吉水籍卫生专技人员。
2.在吉水县外工作的非吉水籍卫生专技人员,其配偶在吉水工作或属吉水籍的。
二、基本条件
1.通过公开招聘或其他国家规定进人方式参加工作的具有正式编制的在岗人员。
2.在编在岗工作时间必须满2周年(含试用期)。
3.在城区单位工作的报考县直医疗单位或乡镇卫生院,在乡镇工作的只能报考乡镇卫生院。
4.无违纪违法行为,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岗位名额及具体条件
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吉水县2022年选调县外吉水籍卫生专技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中年龄,30周岁以下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岗位表》中专业按《专业目录》(附件3)执行。
四、办理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县外卫生专技人员于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8日工作日期间向县卫健委人事股提交如下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吉水县2022年选调县外吉水籍卫生专技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下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非吉水籍而配偶在吉水工作或属吉水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工作单位的证明或配偶属吉水籍的证明材料。
(6)报名人员需要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调出单位出具编制证复印件(编制证复印件需当地编办盖章,并注明“复印属实”)或编办出具的在编证明原件。以上材料须明确人员编制形式(即基本编制)、经费来源(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及单位性质(公益一类、公益二类等)。
(8)政府(办)或组织人社部门的聘用(含安置)文件(含抄告单)复印件,复印件需调出方发文机关或当地人社局盖章,注明“复印属实”。
(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当地人社局盖章,注明“复印属实”。
2.资格审查。根据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
3.考试。
(1)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4.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的基本原则(同时也是递补规则):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选调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果面试分数相同,则依次以学历高、职称高、工龄长、年龄小的优先;如果四项均相同,全部进行体检、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调入对象)。
(2)当考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时,面试分数应达到70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5.考察。体检合格者,对其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考
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法、职位匹配、心理状态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内容。
6.选岗。考察合格者,进入选岗程序,同一岗位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单位。
7.办理调动。拟调入人员在吉水政府网公示7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调入的,办理调动手续。调入我县后,服务期不少于5年。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所称吉水籍系指拥有吉水户籍或籍贯(以户口本籍贯栏记载为准)为吉水县。
2.本公告所称城区单位系指单位地处城区,且属于县(市、区)直医疗单位。
3.报考县直医疗单位岗位的,需在原县(市、区)直单位在编在岗满一年。
4.已安置的“三支一扶”人员,其服务期可视为在编经历(仅限本次考试资格认定)。
5.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项。
6.公示前因考生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由吉水县选调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7.参加面试人员要根据江西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8.后续相关信息请关注吉水政府网(www.jishui.gov.cn)。
咨询电话:0796-8680896(县卫健委)
0796-7108096(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96-3560694(县纪委监委)
吉水县2022年选调县外吉水籍卫生专技人员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1:吉水县2022年选调县外吉水籍卫生专技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吉水县2022年选调县外吉水籍卫生专技人员报名表.docx
2022年江西吉安市万安县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3人公告
万安县财政局等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万安县财政局等县直单位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
二、选调职位
1.万安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2.万安县民政局民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1名;
3.万安县卫生健康和计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
三、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万安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1.选调范围:县内乡镇在编在岗(事业编)、财政全额拨款的具有三年以上财政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
2.学历专业与年龄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万安县民政局民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1.选调范围:县内在编在岗(事业编)、财政全额拨款的具有连续两年以上民政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
2.学历专业与年龄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万安县卫生健康和计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1.选调范围:县内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相关规定满服务期限(有其他规定的,适用其他规定)。
2.学历专业与年龄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医学类,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其他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其中,县民政局民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需从事殡改工作;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5.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财政、民政等工作经历以乡镇或所在单位认定为准,同时结合个人档案认定。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尚在任职、录(聘)用试用期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被已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因参加选调聘用到新单位,职称发生变动的,由本人负责。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7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现场报名,(联系电话5839805,联系人张敏)。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填写《万安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同时,报考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取得的全日制学历和所有在职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出具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等次有关情况证明;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报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档案材料复印件均需本人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和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一律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对故意隐瞒资格条件和身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报考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审查合格)之比原则上不少于1:3。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2。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命题、制卷和阅卷实行封闭式管理。
(四)考察和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选名单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考察或公示不合格等情况而出现名额空缺,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人选。考察人选的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考察结束后,选调单位将综合考察人选的工作表现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提出拟选调人员。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拟选调人员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严格执行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
3.对公开选调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4.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咨询、监督电话: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5705291,县民政局 5701202;监督电话:县纪委县监委 5701204,县委组织部5705291,县人社局5839855。
七、本方案以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2年江西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19人公告(第二批)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告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9名,具体岗位详见《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4.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考生不得报考一经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19日。
2.报名方法:现场报名,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大楼5楼);线上报名,邮箱:jayyrsk@163.com,注明2022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并提交《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照片处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本人毕业证、、规培证和执业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尚未取得学历、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下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若报考者在本年度毕业时无法按期取得岗位要求相关证件,一律取消录用。
4.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指2004年6月1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1年和2020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招聘程序
1.面试: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采取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
2.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3.考察:入闱考察人员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总成绩顺延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需在70分及以上。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并办理聘用、上编、工资等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整个招聘过程。
如对招聘工作有异议,请向以下监督部门反映。
1.市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组:0796-8229317(监督举报)
2.市中心人民医院人事科:0796-8259369(考务咨询)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96-8286112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9日
附件1: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2022年江西吉安市吉安县招聘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150人公告
2022年度吉安县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县稳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县府办字[2018]225号)和县委编办《关于核定吉安县公立医疗机构人员岗位总量的通知》(吉县编办字[2018]18号)精神,我县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招聘临床、护理、检验、放射、康复、、会计等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共150名。
其中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非正式在编护理、检验人员招聘编制备案制护理、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共50名;
面向社会招聘临床、护理、放射、等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100名。
入围相同岗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单位。
(一)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50名,其中护理人员47名,检验人员3名。
县直三所医院(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下同)均按实际入围数确定其招聘名额,县第三人民医院按乡镇卫生院实际入围数确定其招聘名额。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岗录取。以确保各单位入围数量与招聘数量相一致。
考取县第三人民医院的护理及检验人员须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二)面向社会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26个岗位100名。
(三)岗位基本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及被上级及有关部门认定为考试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所规定影响期内的;
6.吉安县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专业条件
详见附件1
(五)其他: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2,如未达到,则取消或调减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三、招聘方法
(一)面向县内公立医疗机构招聘
1.优惠加分:符合报考条件,现在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且满3年的护理及检验临时聘用人员(报考岗位K01、D01),每满一年加0.25分,加分5分封顶。工作年限计算日期截止至2022年2月28日。报考岗位没有加分。
2.符合加分条件的护理及检验人员上述优惠加分加上笔试成绩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具体计算方法:优惠加分(5分封顶)+笔试成绩(百分制)×95%。
(二)面向社会招聘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护理、检验人员为:3月14-16日。地点为:工作单位。单位汇总上报及缴费时间:3月22-23日。上报地点为:县卫健委人事股。
(2)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为:3月21-25日。地点为:县卫健委人事股。
2、报名要求:
(1)面向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为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单位正常运转,在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护理、检验专业人员,从招聘公告中下载《吉安县2022年度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并打印(贴照片),报考人签名处须手签,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考试费50元,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如连续工作有跨单位的,请提供原单位起止月及现单位起止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盖章)]交工作单位审查报考资格及加分。
报考人应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以文件形式(文件名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报考人姓名)发送至工作单位统一收集。
单位统一向县卫健委报名交费时只须交纸质报名表及电子版报名表、报名汇总表(附件3)、照片、考试费。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在单位中,待资格初审时,再上交入围考生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面向社会招聘:符合面向社会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先网上报名,从招聘公告中下载《吉安县2022度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先于3月14-16日将电子版发送至吉安县卫健委人事股邮箱(jaxwsjrsg@163.com)。发送时文件名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和报考人姓名。
再于3月21-25日持报名表(电脑打印、贴照片并在报考人签名处手签)、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考试费50元到县卫健委一楼大厅现场报名。
纸质版与电子版报名表务必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3)面向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面向社会招聘:考前报名时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均不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务必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考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尤其是工作经历加分),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围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招聘考试。
(二)加分公示:3月19-21日
将符合加分条件的县内公立医疗机构临时聘用报考人员加分情况,在各单位内公示三天,接受广大医护人员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432890)。公示期有异议可复议,公示三天后有异议不再受理。
(三)笔试:4月17日
总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试卷分临床医学类(含岗位代码A、B、C 、H、I类)、护理类(含岗位代码K类)、检验药剂类(含岗位代码D、E类)、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类(含岗位代码G、J 、F类)四类试卷。笔试成绩一周后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四)资格初审:4月25-27日
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围资格,从相应岗位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至招聘人数。
1、符合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条件的入围人员:由工作单位统一收集入围者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交至单位,如连续工作有跨单位的,请提供原单位起止月及现单位起止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盖章)。由单位统一在规定时间内交县卫健委人事股初审,逾期未交视为放弃,依次递补。
2、符合面向社会招聘的入围人员: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交县卫健委人事股初审,逾期未交视为放弃,依次递补。
(五)体检、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合格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时则全日制学历高者入闱,如全日制学历相同时则以年龄较小者入闱)。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由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递补一次,资格复审不合格递补一次,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递补一次。递补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者,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招聘考试。
(六)考察与公示。由卫健委牵头对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对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均合格的考生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笔试、体检、资格复查、考察合格后,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聘期限为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在聘用单位最少服务五年,未满服务期,须依合同规定缴纳违约金。
(八)编制管理与待遇。县委编办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实行备案制管理,享受与实名制编制人员相同的财政拨款,聘用期内与单位实名编制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四、时间安排
1、报名、缴费时间:符合报考条件的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及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分别于2022年3月14-16日和2022年3月21-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按人员类别分别在工作单位和县卫健委报名缴费。
2、加分公示:2022年3月19-21日。地点:所在单位院内。
3、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4月14-15日。领证地点:县卫健委。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体检、选岗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4、笔试时间:4月17日。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5、资格初审:2022年4月25-27日。地点:县卫健委。
五、特别说明和监督、咨询电话
(一)现场报名和考试请佩戴口罩并同时出示赣通码绿码,注意人群间隔,减少聚集。
(二)监督和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6-8432890(县卫健委)、0796-8431221(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796- 8442808(纪检监察派驻组)
本公告由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安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7日
附件1:2022年吉安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
|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年龄
| 其他条件
| |||||
1
| 护理岗
| K01
| 47
| 护理学或助产学专业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 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及以上资格或考试合格证明,现在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且满3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护理人员(即2019年3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 |
2
| 检验岗
| D01
| 3
| 医学检验或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 40周岁及以下
| 取得检验士及以上资格或检验士考试合格证明,现在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且满3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检验人员(即2019年3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 |
合计
| 50
|
面向社会招聘
|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年龄
| 其他条件
| |||||
1
| 县直医院急诊科医师岗
| A01
| 7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因院前急救劳动强度较大,适合男性。
| 县人民医院3名
|
2
| 县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师岗
| A02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
3
| 县人民医院内窥镜室临床医师岗
| A03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