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吉州区兴桥镇人民政府招聘队员公告

  

吉州区兴桥镇人民政府招聘合同制队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工作,经请示区政府相关部门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名额

   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事业,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体能、技能和条件。

   3、男性退伍军人优先,年龄20-40岁以下,有驾照c1照以上者优先考虑。

   4、具有吉安市户籍,身高一米七以上。

   5、非兴桥本地户籍(注: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为兴桥户籍的也不能报名)。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被辞退(开除)的公职人员;受过治安拘留、行政开除处分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在吉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zq.gov.cn)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请报名人员在网上下载并填写一份《吉州区兴桥镇中队合同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连同提供户口簿(户籍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到兴桥镇政府二楼党政办报名。

   3、资格审查。镇政府组织人员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考试人选和考试时间地点。

   (二)考试内容: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

   2、面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镇政府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镇纪检进行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8107969880、13979612984

   六、聘用

   聘用人员合同一年一签,实行2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及福利:福利参照机关公益性岗位,基本工资+绩效奖,试用期后正式聘用每月工资不低于3000元。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对录用人员按照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合同期满,表现优秀者可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

   1、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隐瞒、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拟聘用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招聘工作在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吉州区兴桥镇人民政府解释。

   联系电话:15207966271

江西吉安吉州区兴桥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江西吉安吉州区兴桥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加强社区工作力量,经研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兴桥镇人民政府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社区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2、愿意履行专职社区工作者义务,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技能要求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吉安市户籍,性别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16日(含)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为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年龄条件可放宽至38岁、户籍不限)。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辞退(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受过刑罚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备注:户籍、年龄、学历等条件以2022年5月16日(含)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在吉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zq.gov.cn)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19日—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请报名人员在网上下载并填写一份《吉州区兴桥镇人民政府招聘合同制社区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连同提供户口簿(户籍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到兴桥镇政府二楼党政办报名。

  3、资格审查。镇政府组织人员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考试人选和考试时间地点。

  (二)考试内容:技能测试和面试

  1、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公文写作、运用办公软件的熟练程度。

  2、面试:根据技能测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镇政府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镇纪检进行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796-8300515。

  五、聘用

  聘用人员合同一年一签,实行2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及福利:福利参照机关公益性岗位,试用期每月基本工资1800元。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每月基本工资2000元+200元绩效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对录用人员按照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合同期满,表现优秀者可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

  1、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隐瞒、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拟聘用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招聘工作在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吉州区兴桥镇人民政府解释。

  联系人:杨晞,联系电话:0796-8302517

  附件:吉州区兴桥镇人民政府招聘合同制社区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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