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上饶市鄱阳县招聘50名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2022年鄱阳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适应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工作需要,充实城市社区基层干部队伍力量,根据《鄱阳县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鄱城党治字〔2022〕2号)、《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鄱民字〔2021〕24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城区范围内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50名。其中,面向社会人员选聘35名;面向我县城市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含乡镇机关及事业机构)自行聘用且仍在岗的人员、退伍军人或考取社会工作师的人员选聘15名。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岗位条件

  1.热爱社区基层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可以胜任社区专职网格员工作岗位,有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

  3.面向社会人员,年龄为18-40周岁(在1982年12月24日-2004年12月24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面向我县城市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含乡镇机关及事业机构)自行聘用且仍在岗的人员(聘用时间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退伍军人或考取社会工作师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2月24日后出生),学历放宽为高中(职高、中专)及以上学历;

  4.热情谦和,善于沟通,有一定的活动组织能力;

  5.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调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3.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4.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5.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6.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7.非法组织参与,影响社会稳定的;8.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9.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的;10.涉嫌涉黑涉恶问题未查清、疑点未排除的;11.如是中员,近三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12.其他不宜列为招聘对象的情况。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5日—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报名。报名地址为: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县档案馆东门)。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时考生填写鄱阳县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

  ②本人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身份证;

  ④近期免冠二寸照片4张;

  ⑤如是城市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含乡镇机关及事业机构)自行聘用且仍在岗的人员,提供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如是退伍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如是考取社会工作师的人员,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一份复印件,考生要保证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否则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

  4.实行考生诚信考试制度,报名时考生需当场签订《鄱阳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笔试、面试

  1.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及写作等。笔试开考最低报名人数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不足,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2.面试,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招聘人数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2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

  3.考生总成绩=笔试分数+面试分数,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鄱阳县委组织部官方微信公众号。

  (四)县级联审

  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和本次招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联审对象,充分征求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部、县委信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鄱阳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县局等部门的意见。如有影响聘用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联审和体检情况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按照“自主选岗、分数优先、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选岗。选岗后,予以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且经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考核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每个聘期为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试用不合格、主动辞职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待遇保障

  试用期满后,按照我县《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鄱民字【2021】242号)中“三岗十八级”要求落实薪酬待遇,由县财政予以保障,并由所在街道(乡镇)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相关保险。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3.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县委组织部 徐峰 13576399254

  县民政局 刘圣亮 18720561258

  附件:鄱阳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2年江西上饶市市直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49人公告

  

2022年度上饶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上饶市人事调配实施办法》(饶人调配发〔2016〕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公开遴选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1. 坚持工作岗位需要原则;

  

2.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3.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4. 坚持科学考核、择优聘用原则。

  

二、遴选单位及岗位

  

1. 遴选单位:市直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2. 遴选岗位:九级职员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

  

遴选计划共遴选49人,具体详见《上饶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1. 上饶市范围内县(市、区)及以下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满两年(2020年12月31日之前入编)的工作人员;

  

2. 在我市服务期满且已安置的大学生村官、被聘为正式教师后工作满3年的特岗教师、安置后工作满2年的三支一扶人员。

  

3. 中央和省直设在我市县级及以下地方的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也可报考。

  

(二)遴选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业务素质;

  

2. 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 年龄一般为30周岁以下;

  

4.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合格)等次;

  

5. 身体健康;

  

6. 具备遴选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7. 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须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规定;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遴选岗位其他条件说明:

  

遴选岗位具体条件详见《上饶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其中年龄一般为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年龄计算: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即按对年对月对日的方法计算。如2年以上是指必须满2周年)。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遴选岗位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的,报考人员须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可报考;遴选岗位单位经费来源为差额拨款的,报考人员须为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可报考;公务员可报考所有岗位。

  

遴选岗位专业设置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4月印制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进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 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2014年2月18日后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以及2017年之后省级统筹公开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和农村订单定向生(农业、林业、水利、国土、医学)等各类项目人员;

  

6.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8日至3月3日上午11:00;

  

报名地点: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报名人员到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党群工作部报名。

  

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遴选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二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和以身份证号码命名的同底一寸电子照片1张(格式为JPG,像素295px×413px)及《上饶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以及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

  

(二)资格审查

  

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报名人员须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

  

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资格初审。初审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市直遴选单位对报考本单位人员资格情况进行集中复审。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岗位调剂及遴选计划核减

  

在资格复审后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人社局事业科改报其他岗位。

  

岗位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未达到3:1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计划数或取消招聘。遴选计划取消的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人社局事业科改报其他岗位。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笔试:

  

笔试工作由上饶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其他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收费50元/人·科。

  

面试:

  

面试根据遴选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进行。

  

1.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在有效笔试成绩人员中确定。有效笔试成绩人员指按照规定参加了笔试且笔试成绩不为0的报名人员。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岗位面试入闱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3.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或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依序递补一次。

  

4.面试满分100分。

  

5.当岗位出现无人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以下规定,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遴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在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布。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另行组织结构化面试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考核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遴选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由遴选单位及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人选,并报请市人社局同意。

  

(六)公示、试用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安排到用人单位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遴选试用期间,试用人员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保持不变,工作原则上与所在单位脱钩。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试用情况提出拟遴选意见,呈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聘用和调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事项

  

(一)列入本次遴选的事业单位如政策要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本次招聘考试不作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依据,在单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时,其所招聘的工作人员如不符合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有关政策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明确身份和待遇。

  

(二)本次遴选岗位信息表中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三)本次遴选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0793-8295986、8178106(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793-8217935(市人社局机关纪委)

  

附件:

  

1.上饶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上饶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2022年江西上饶市广信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广信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前台导办人员2名。现将招聘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拟招聘前台导办人员2名,主要负责广信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前台导办服务工作,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办事指引、取号服务等。

  

二、招聘资格条件

  

1、热爱政务服务工作;

  

2、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男士身高170CM以上,女士身高158CM以上,有相关经验或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五官端正,气质较佳,有良好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4、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工作耐心细致,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窗口服务工作。

  

三、薪资待遇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23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转正后工资2600元/月。按规定为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5日—2022年3月18日16时。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表(附件)一份,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2、报名地址:广信区旭日街道七六东路12号农业大厦上饶市广信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四楼)。

  

3、咨询联系电话:姜女士:0793—8466110;余女士:0793—8465007。

  

五、面试时间及地址

  

时间:2022年3月18日16:30—17:00。报名人员不在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放弃面试。

  

地址:广信区旭日街道七六东路12号农业大厦上饶市广信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四楼)。

  

附件:上饶市广信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2年江西上饶市广信区招聘村专职党建文化宣传员114名公告

  2022年上饶市广信区招聘村(居、社区)专职党建文化宣传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全省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的试点方案》(赣宣发〔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补选村(居、社区)党建文化宣传员的通知》(饶广信宣发〔2022〕3号)文件精神,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及岗位

  全区拟选聘114名党建文化宣传员。

  二、选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选聘范围限上饶市广信区户籍人员,报名村(居、社区)专职党建文化宣传员的人员户籍应与报考岗位所在镇(乡、街道)一致,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同等条件下,中员或预备党员优先。

  (二)村(居、社区)党建文化宣传员年龄:女性40周岁以内(1981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45周岁以内(1976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党建文化宣传员年龄:35周岁以内(198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四)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

  (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热爱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因违纪违法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道德败坏,参加过组织的;有吸毒行为的;其他不宜从事岗位工作的。

  三、岗位职责

  党建文化宣传员在村(居、社区)重点协助“两委”做好以下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党组织做好党建引领和文明实践融合发展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参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推进乡村振兴,推动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精神文明建设、城乡网格化治理、法治教育等;负责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养老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站、青少年活动设施等村级阵地的运行管理和活动组织;完成上级党组织及村(居、社区)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待遇保障

  党建文化宣传员每人每月工资总额大专学历3000元(含社保),本科学历3200元(含社保),研究生学历3500元(含社保),并依法为其办理“五险”。党建文化宣传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其人事档案由工作岗位所在镇(乡、街道)代理保管。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符合条件的对象请于2022年2月12日至2月20日到报考岗位所在镇(乡、街道)报名,报考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党建文化宣传员的到七六路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一楼报名。报考者填写《广信区补选村(居、社区)党建文化宣传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后,由镇(乡、街道)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按照补选资格进行资格初审,报区编制外聘用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二)报名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个人征信证明。

  (三)笔试。由区编制外聘用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共同组织实施。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40%。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党建文化宣传员岗位相关业务知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发布。

  (四)面试。由区编制外聘用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60%。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的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入闱人员中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入闱),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不削减岗位数,面试分数60分以上(含60)为合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分=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政审和体检。面试结束后,由区编制外聘用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参加考察政审和体检对象名单。考察及政审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组织实施,并向区纪委、区政法委、区公安局、区法院、区信访局等有关部门以及所在工作单位、村(居、社区)征求意见,重点审查考生德、能、勤、绩、廉及遵守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表现。体检工作由区编制外聘用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进行。

  (七)递补。因村(居、社区)党建文化宣传员岗位无人报名或岗位空缺,可从本镇(乡、街道)其他村(居、社区)入闱面试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由区编制外聘用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有关镇(乡、街道)和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审核后,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和聘用。考察政审体检结束后,按照1:1比例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较重的,按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2.本选聘公告由区编制外聘用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委组织部、宣传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联系人:邱荣云

  联系方式:07938445159、 18070305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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