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九江市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人员4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瑞昌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1名行政岗、1名文秘岗、1名会计岗、1名财务岗工作人员,岗位为瑞昌市农业农村局合同制职工,服务期不少于3年。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立场坚定,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热爱本职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专业及其他要求

  

1.行政岗位报考人员专业不限。该岗位需要经常下乡,适合男性。

  

2.文秘岗位报考人员专业不限。

  

3.会计岗位报考人员应具备会计学(120203K)或财务管理(120204)或财政学(020201K)专业本科学历,或会计学(120201)、农业经济管理(120301)、财政学(020203)专业研究生学历,或拥有初级会计师以上资格证。

  

4.财务岗位报考人员应具备会计学(120203K)或财务管理(120204)或财政学(020201K)专业本科学历,或会计学(120201)、农业经济管理(120301)、财政学(020203)专业研究生学历,或拥有初级会计师以上资格证。该岗位需要经常下乡,适合男性。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因违法受过行政处罚和正在接受组织、司法调查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等原因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程序

  

(一)公告发布地址

  

瑞昌市政府网、瑞昌云等新闻网络媒体。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14日(周六、周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瑞昌市赤乌东路96号(瑞昌市农业农村局五楼办公室)。

  

(三)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彩色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4张;

  

4.《瑞昌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信息表》一份(打印件);

  

5.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瑞昌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信息表》和提交本人的有关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面试和考核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6.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笔试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于通过报名及初步资格审查后,报名现场立即发放。《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3∶1。

  

笔试内容:申论及公文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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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时间及地点: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在工作能力素质、个性特征、语言表达及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后,由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农业农村局机关以及瑞昌云等媒体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没有影响录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影响录用情况导致不能录用的,由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七、聘用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时间要求到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瑞昌市农业农村局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经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薪资待遇:每月固定工资4000元,绩效性奖金500元-1000元/月(年终根据考核情况一次性发放);其他福利待遇与机关其他聘用人员同等。

  

八、招聘组织

  

招聘招聘工作在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九、附则

  

本次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先生  0792-422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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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瑞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7日

  

原标题:2022年瑞昌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ruichang.gov.cn/zwgk/zfxxgkml/bmxxgk/nyncj/gzdt_126697/zwdt_126698/202211/t20221107_5834174.html

2022年江西九江市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2022年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全市政府专职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保证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的完成,确保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相关规定,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进行,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

  2022年度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度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一)招聘岗位

  1.彭泽县彭浪路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其中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10名,驾驶员岗位5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高中以上学历,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年龄、性别及从事工作要求:

  灭火战斗员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2004年6月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以后出生),男性,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

  驾驶员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2004年7月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以后出生),男性,应聘消防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须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须为交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军队、武装部队驾驶证不予认可)且超过两年。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ngze.gov.cn/)上发布。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2日8:00至8月9日17:00。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1829901505@qq.com,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报名表内容应填尽填。(联系方式:18365445505 陈站长)

  4.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pengze.gov.cn/)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发至报名邮箱。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5、准考证领取:报名考生可于2022年8月10日8:00至12日17:00工作时间到九江市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彭泽县培罗成消防站888号),联系电话:18365445505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资格审查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在领取准考证当天同时进行,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1寸)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三个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40%、其他各占30%。评分标准见附件3。以体能考试成绩的6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3、体能测试成绩应用: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入围人员统一参加体检、政审和心理测试。

  (四)体检

  参照《招录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五) 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入选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六)政审

  考核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七)专业考核(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分岗位组织考核

  3、考核内容:由大队招聘小组进行考察,主要测试考生应聘岗位所需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以评定成绩的40%计入考生总成绩。

  4、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40%+体能考试成绩×60%,在体验、政审、心里测试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专业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八)公示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各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ngze.gov.cn/)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九)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培训结束后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向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录用考核(转正考核),录用考核(转正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录用考核(转正考核)标准见附件4。

  (十)工作地点

  彭泽县政府专职消防员原则上安排在彭浪路消防站工作。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部队标准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聘用人员入职培训阶段为试用期,共3个月,工资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考核合格,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结合市财政实际,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执行并保障五险一金。经工作锻炼提升为班长、装备技师、车辆驾驶员等岗位的,发放岗位津贴。

  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2、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号)享有职业保障权。

  (1)优先优待保障

  ①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的对外办事窗口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

  ②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

  ③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④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中考加分等,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1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市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要求,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自接到反映后,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需调查处理的应在10天内派出调查组(须由二人以上组成),在15天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一个月。

  六、其他事项

  1.为加强领导,成立彭泽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招聘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操作;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确保选拔工作顺利地开展;

  3.对招聘行为中的违纪现象,将依据党规政规严肃查处。

  七、监督、咨询电话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19165065107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在报名和参加测试过程中,严谨提供虚假材料,严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2.在报名、测试、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报名人员,健康码显示为绿色方可参加本次报名,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持本人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所有参加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

  

彭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彭泽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7月29日

  附件1:《2022年度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

  附件3: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

  附件4: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录用(转正)考核科目、内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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