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76人公告
金溪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治理需要,拓宽社区干部选人用人视野,优化社区干部队伍结构,充实社区干部队伍力量,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76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权利。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和工作能力。
3.自愿从事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相关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社部、卫健委《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5.学历要求:
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考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要求:
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7.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过公职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被认定为涉黑涉恶、村霸等人员的;
4.加入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受党纪处分或被诫勉谈话,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9.疫情期间擅自离岗被纪检部门通报的原社区工作人员;
10.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站、金溪发布金溪党建微平台法治金溪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尧洋圣18296977087、尧苏19870224733。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
现场报名:考生需到金溪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原供电公司)四楼411办公室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金溪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含电子档);
(4)本人户籍所在地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
(5)正式党员需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相关证明,并经上级党(工)委盖章确认;
(6)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7)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需提供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全国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8)已在国家有关单位任职的聘用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参加报名考试的相关证明。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网上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jxxcssqdgw@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聘报名材料(扫描件均为jpg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9月27日。
(3)领取准考证地点:金溪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原供电公司)四楼411办公室。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知识,综合职业能力测试等。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开考最低报名人数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不足,按比例核减招聘职位人数。
(6)研究生免笔试。
(7)笔试加分:
①获得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表彰人员分别加分10分、5分、3分、1分;
②正式党员(不含预备党员)加3分,退役军人加3分,本项最高不超过3分;
③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初级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2分;取得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5分。
以上三项可累计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最终成绩,请考生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情况。笔试结束后进行加分公示,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在现场资审时提交纸质证明材料核定。同项加分就高不就低。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相关条件者,取消报名、参考和聘用资格。
3.面试
(1)根据最终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2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等综合能力素质,总分为100分。若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的,组与组之间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各面试小组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面试有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研究生总成绩按面试成绩×2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历史清楚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上述过程结束后,因体检、考察、公示中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金溪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根据本次招聘考试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2.正式聘用:正式聘用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城市社区管理机构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后,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及用工单位岗位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对新聘用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满5年未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不予续聘。期间,遇有上级政策调整,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薪酬待遇按照《金溪县委办公室、金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办发电〔2022〕31号)文件执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
五、事项
1.新聘用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3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且未经单位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单位的,按规定记录到个人征信档案,3年内不得入职我县社区工作者岗位。
2.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候聘,自统一招聘后2年内,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报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体检,经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者,依次递补聘用。
3.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成绩公布等各环节,将通过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站、金溪发布金溪党建微平台法治金溪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在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本公告由金溪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金溪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金溪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笔试命题范围
金溪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
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5日
附件1:金溪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金溪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笔试命题范围
2023年江西抚州市招聘留置看护队员194人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加强我市留置看护队伍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抚州市留置看护队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194名,其中男看护队员183名,女看护队员11名,具体招聘职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无口吃、重听、纹身、重度平跖足、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应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男性身高1.65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56米(含)以上;
5.18周岁以上(2005年2月28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8日之后出生);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比照大专学历、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比照应用型本科学历),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生比照中专学历)。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
(二)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党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人员;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人员;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人员;
7.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9.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上午9:00至27日下午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报名考生点击抚州市2023年留置看护队员招聘考试网上报名专题入口,点选注册账户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名和密码(注册名和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注册完成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账户(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账户),如实登记报考资料、提交报考信息、完成缴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网上报名实行公开招聘诚信报考制度,不进行资格预审,由考生签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因提供信息不准确,导致影响招聘或取消招聘资格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网上缴费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下午17:00,缴费标准为50元/科。考生报名的确定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3月7日上午9:00至3月10日24:00(登陆抚州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考点设在抚州市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请关注抚州人事考试网后续公告。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抚州市联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后,可降低比例,但不低于1:1。低于1: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
本次笔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采取闭卷测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评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成绩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面试环节的最低分数线),凡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五、面试
(一)面试资格审查。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其中岗位人数少于10人的,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岗位人数10人及以上,少于20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岗位人数多于20人(含20人)的,按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达不到入闱比例的,经抚州市联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后,可降低比例,但不低于1:1。不降低比例或低于1: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
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在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抚州市纪委市监委、抚州市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招聘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4)公开招聘报名表(在报名平台打印);
(5)优先聘用人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报名填表时注明的其他相关材料等。
对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前来现场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可委托他人进行。对委托他人前来的,除需提供考生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因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主动放弃或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只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岗位递补后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二)组织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抚州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布。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考生求职动机、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总分为100分。
3.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
(三)面试成绩修正。如公开招聘中出现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的情况,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所涉岗位考生当天考场面试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考试各项成绩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当招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经抚州市联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后,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抚州人事考试网,并保持通讯畅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体能测试、考察和聘用
(一)体能测试。报考人员经体检合格后,方能进入体能测试程序。体能测试由抚州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能测试为通过性测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成绩达合格线即可,分数不计入总成绩。未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不予聘用,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4×10折返跑、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三项全部通过即为合格。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抚州市公安局通知为准。
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因体能测试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经抚州市联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后,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二)考察。拟聘用人员考察由招聘单位牵头组织,对拟考察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了解。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一次。
(三)公示、聘用。根据体检、体测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州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与劳动派遣机构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八、工资待遇
留置看护队员工资待遇参照当前员额制辅警薪酬标准,同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在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按要求发放看护工作补贴,食宿免费。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招聘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聘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抚州市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考试防疫要求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抚州人事考试网后续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一、其他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十二、咨询、监督电话
考生报考咨询时,有关具体岗位条件、技术故障等问题,请直接拨打以下联系电话咨询。
岗位条件、政策咨询电话:0794-8283530、831221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4-8222363
监督举报电话:0794-8258933
本公告由抚州市纪委市监委、抚州市公安局、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留置看护队员招聘岗位及人数.doc
抚州市2023年招聘留置看护队员
联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2月18日
原标题:抚州市2023年招聘留置看护队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0794.jxpta.com/news/14_1071.html
2023年江西抚州市东临新区管委会招聘13人公告
抚州市东临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3人
根据工作需要,抚州市东临新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东临新区农业农村局、东临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东临新区政务服务与社会管理中心3个单位,共5个岗位,共招聘13人。具体岗位要求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抚州市东临新区管委会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
2.为人诚实,作风正派,品行优良,能严格遵守东临新区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
3.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4.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
5.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6月14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6月14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拘留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用人关系、劳动合同纠纷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5日—6月21日
(上午9:00—下午17:30),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
①东临新区政务服务与社会管理中心岗位
地址:东临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办公室,
咨询电话:0794-7821710,联系人:曾丹。
②东临新区农业农村局岗位
地址:东临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30办公室,
咨询电话:0794-7825319 联系人:黄梦玲。
③东临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岗位
地址:东临新区政府服务中心七楼708办公室,
咨询电话:19136809903 联系人:喻齐齐。
4.报名要求和资格初审:报名时填写《抚州市东临新区管委会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聘用与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在东临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东临新区党群工作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按《抚州市东临新区区直部门合同制聘用人员暂行管理办法(修订)执行》规定享受工资待遇,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招聘相关单位会同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抚州市东临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3年6月14日
2023年江西抚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788人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及《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107号)规定,现将2023年抚州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抚州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如无备注则统一为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6.我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8年4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7.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三)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抚州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对照所报岗位条件报考。
1.关于专业和学历要求的说明: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要求本科学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2.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9月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3.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才可以报考。
4.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日之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4月1日之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1997年4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公告之日为止。
5.关于户籍要求的说明:限某地户籍是指2023年4月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集体户籍除外。
6.关于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的说明: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7.关于定向招聘的说明:限乐安户籍且服务期满特岗全科医生报考。
8.关于资格证书的说明:岗位要求具有资格证书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参加了2023年医师或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资格。
9.关于工作经历要求的说明:工作经历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到2023年4月底为止。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参照我省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执行。
10.关于编制备案制的说明:编制备案制人员依照进入方式不同,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公开招聘方案和程序进入医院的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与编制内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5月15日9:00至5月17日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
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一)注册报名。考生可于2023年5月15日9:00至5月17日17:00期间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进入抚州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网上报名专题,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照片不得更换。
报考直接面试岗位的考生,提交资料后不用缴费,但务必点击去支付,然后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资料登记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并在诚信报考承诺书上签名承诺。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5月18日17:00。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对低保保障家庭、脱贫户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招聘单位承担。此类人员应于5月15日9:00至5月17日17:00期间发送申请免费材料(邮件标题以SY+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进行命名)至抚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邮箱(fzrskszx@163.com)进行审核确认,在报名缴费环节无需进行网上缴费,如已缴费不再退费。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记入诚信档案。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免缴费条件后,务必在5月18日10:00登录个人报名账户,查看报考情况项是否显示报考成功,如不成功,请在2023年5月18日12:00前致电0794-8222363说明情况,逾期未致电反馈异常情况,视为放弃免缴费资格。
(三)报名人数统计。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5月15日、16日下午17:00将在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之后系统锁定不再公布报名人数,请考生务必提前安排好网上报名时间,以免造成报名系统拥堵,影响报名。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5月24日9:00-5月26日24: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测评方式、笔试、调剂、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测评方式
1.直接面试岗位
只限招聘研究生的岗位或者要求副高以上职称的岗位(详见附件1),采取高素质人才招聘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内容详见后续公告。
2.笔试+面试岗位
除直接面试岗位外的其他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两科合计折算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各150分,总分300分。分为6个类别: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笔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操作技能、沟通技能、临床思维技能和应具备的个人素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见附件3)医疗卫生类(E类)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点设在抚州市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方式。笔试两科连续进行,中间不中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由考生按报考职位作答题本相应部分。考生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成绩方有效。
(三)入闱面试名单确定
1.直接面试岗位
所有报名成功考生均入闱面试。名单将分别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抚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2.笔试+面试岗位
(1)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区分不同情况划定有效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线划定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5人的岗位按12人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2)笔试成绩、分数合格线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分别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抚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网上调剂
笔试+面试岗位,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有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第一批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岗位,面试比例可降为2:1。低于2:1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调减计算方法为:调减后的录用计划=入闱面试人数÷2(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根据此计算公式及四舍五入原则,调剂后入闱面试人数仅有1人时仍可进行面试,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公告有关规定方能进入下一环节。计划调减表在网上公布。
(五)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应聘者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公告。
笔试+面试岗位,如因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可从本岗位达到笔试合格线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已进入调剂岗位面试名单的人员,不得再参加原报考岗位的递补。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均可递补的人员,只能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进入面试。调剂和递补不成功或无人调剂和递补时,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六)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和内容详见后续公告。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七)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直接面试岗位,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
2.笔试+面试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300)+面试成绩×(40÷100)。
3.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体检。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末位同分,属直接面试岗位,以面试前三项测评要素得分之和高者入闱体检;属笔试+面试岗位,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3.公示和聘用。经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县(区)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市人社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服务期(含试用期)不少于5年。
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备注为备案制编制的,招聘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规定,与事业编制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其余均为事业编制。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聘用后未在规定时间报到造成的空岗,由招聘单位提出,经市卫健、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以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其他
(一)抚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单位联系电话咨询(见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市卫健委人事科0794-8236349,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属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市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卫健委机关党委0794-8232017,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794-8222337。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附件1:抚州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