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宁波市奉化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2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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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意见》(奉党办〔2018〕25号)、《关于印发〈奉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办法〉的通知》(奉人社〔2018〕103号)、《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奉党办﹝2022﹞56号)文件规定,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奉化区应急管理局等37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由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流程中的报名、资格审查初审、考试、体检、考察环节由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名称、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
 
  学历(学位)、户籍、职称和从业资格的取得时间以及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01月24日~2024年01月28日下午16:00。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3)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fhdf@nbohrs.cn。《报名登记表》非WORD格式的,一律不予受理。
 
  邮件名称写明: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名称+考生姓名。
 
  邮件报名后,考生应当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否则因邮件未发送成功导致的报名无效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已收到邮箱自动回复报名成功的则无需电话确认)。联系电话:88975336(傅老师)。
 
  (二)报名资格审查
 
  经初步审核,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将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的“招考信息”栏目上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地点,随带规定的书面材料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书面材料包括:1、报名登记表1份;2、一寸免冠照片2张;3、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提供);4、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资料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资料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人数不得低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如低于招聘计划数,则核减招聘计划数至少至资格审核合格考生人数;资格复审合格考生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将在现场发给《面试通知单》。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按照《面试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增加客观题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客观题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客观题笔试成绩排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对象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招考信息”栏目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市、区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考察
 
  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奉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的淘汰。
 
  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区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招考信息”栏目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社会人员现在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
 
  (七)递补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1、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体检安排而被取消体检资格或录用资格的。
 
  2、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五、其它事项
 
  薪资待遇具体根据奉化区政府关于编外用工待遇的相关规定和具体岗位设置及用人单位内部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宁波市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506065(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88506212。
 
 
 
 
  宁波市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01月24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队员招聘182人简章

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担负消防救援站执勤战备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概况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灭火救援员123人、通信员、消防车驾驶员59人。

(二)工作地点: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所辖各消防救援站。

(三)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

(四)合同签订:与所在单位签订,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拥护中国共产党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4.年龄要求:灭火救援员岗位,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4年1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执勤车驾驶员岗位,40周岁(含)以下,出生时间为:1984年1月1日以后;

5.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陆勤人员标准,体能通过达标考核,无不良嗜好;

6.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相关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岗位条件:

1.灭火救援员岗位。自愿从事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

2.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消防车驾驶员需持有B2、A1、A2驾驶证,无不良驾驶记录。

3.通信员岗位。熟练操作电脑,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具备无人机飞手证书(AOPA、ASFC、UTC)的优先。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以及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聘。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复检的,经支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政治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要求,重点考核招聘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同时,对招聘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就读)学校、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征信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查。

(三)体能测试。进行1000米徒手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3个项目的能力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相关项目及标准执行)。

(四)面试。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等,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评定为不合格,不予招录。

(五)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相关待遇

经招聘考核通过后,择优录取,招聘人员将组织90天的岗前培训(包食宿,其中45天为集中培训,45天为见习实训),岗前培训发放培训津贴。

岗前培训结束并考核通过后,与队员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待遇为:

(一)工作期间食宿由单位按照标准统一提供,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统一发放制式被装;

(二)薪资待遇(含单位、个人“五险一金”)。灭火救援员及通信员,9-12万元/年;消防车驾驶员,10-13万元/年。(薪酬随工作年限、岗位职务调整等逐年增加);

(三)实行轮休制,每月轮休天数不超过8天,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制度(根据自身岗位实际和个人情况确定周休、月休、季休);

(四)按照《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及《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保险;

(五)退伍士兵兵龄、原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年限经审核后计入工龄。

五、报名需提交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应聘报名表一份;

(三)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

(四)高中及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政审证明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原消防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或部队退役人员携带退役原件及复印件;

(七)个人征信报告(入职前三个月内);

(八)消防车驾驶员需提供驾驶证,需如实提供驾驶证违章扣分情况;其他岗位提供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网站的个人证书版块

六、其他

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报名、体检、政治审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集中培训、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在报名后1周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进行体检、政治审查、面试、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将通过电话和短信通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9日

地址及联系方式:

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2号

0574—55666015邱老师

报名方式:

可通过网站报名也可扫描二维码线上报名(电脑端建议采用谷歌浏览器报名 ):http://220.189.211.77/OAapp/htpages/app/module/register/htNgFbStaffSignIn.jsp?id=5f6f183719e540929ef976d3

网上报名操作流程:手机端操作指南:https://mp.weixin.qq.com/s/TQVpI-gyOPz9dCoicE5J8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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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宁波市余姚市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50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决定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紧缺专业及高层次人才50名(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对象
 
  国内普通高校2022、2023、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或国(境)外高校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国内部分普通高校、部属师范院校及部分学科特色建设师范院校2022、2023、2024届毕业生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位(限报高层次人才岗位、基层综合管理岗位、高中教师岗位,国内部分高校、部属师范院校及部分学科特色建设师范院校详见附件2)。
 
  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教育、卫生等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对2024届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选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三)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9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选聘按照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面谈、笔试、面试(其中高中教师岗位为试讲,以下简称“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3月5日9:00至3月9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进入“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余姚市2024年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紧缺专业及高层次人才”页面,在相关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填写报名事项“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大学期间获奖情况”栏时,请如实完整填写。
 
  2.资格初审时间:3月10日9:00至3月12日16:00。
 
  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及报名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选聘条件或报名资料不全等问题的,取消报名资格。
 
  3.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3月13日9:00至3月13日16:00。
 
  考生可在此期间查询报名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以在3月13日16:00前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得改报。通过初审的考生可直接下载打印《资格初审通过确认单》(报名完成页面截图打印)。
 
  再次报名后,同一岗位符合选聘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之比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选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选聘。核减或取消的选聘岗位情况将在余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y.gov.cn,站群导航-市人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布。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19日9:00至3月20日16:00。
 
  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谈、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1.面谈:根据报名情况研究决定是否组织面谈,面谈通过人员入围笔试。
 
  2.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紧缺专业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基层综合管理岗位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高中教师岗位主要测试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选聘计划数3倍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末位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后通过余姚市人民政府网公告或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是否入围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后成绩,仅作为是否入围面试的依据。资格初审合格的博士研究生直接入围面试,指标单列,不占用通过笔试入围面试名额。
 
  面试前将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需由报考者本人到场提供以下材料:《资格初审通过确认单》(报名完成页面截图打印)、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籍证明)、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现在读学生证、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对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
 
  3.面试:紧缺专业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基层综合管理岗位、卫生人才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高中教师岗位采取模拟上课的试讲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面试合格者入围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相同且涉及录取资格的增加考试课目,加试得分高者排位在先)按选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余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y.gov.cn,站群导航-市人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主要审查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学习能力、德才表现、个性特征、相关素质能力、选聘的资格条件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后,按各选聘岗位计划数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对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不放弃的,在余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y.gov.cn,站群导航-市人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客观真实,一经发现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报考或选聘资格。参加各项选聘活动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选聘活动的,视作放弃。
 
  (二)本次选聘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如出现选聘指标空缺予以递补。如无合适人选,允许本次选聘不足或空缺。
 
  (三)拟选聘人选须在指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紧缺专业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基层综合管理岗位、高中教师岗位须自愿服从统一分配。首次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其中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首次聘期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参照享受事业单位七级职员、八级职员的经济待遇。
 
  (六)聘用人员按照我市有关规定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七)本次选聘工作全程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对省内跨地市参加考试的人员发放交通(食宿)补贴300元/人、省外800元/人。
 
  (八)本次选聘工作由专职监督人员实行全程监督。凡本次从事选聘的工作人员与参加选聘的报名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选聘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将按规定严肃查处。
 
  (九)定于才聚“最名邑”——“姚聘”行动全国巡回招聘活动-浙江大学站活动期间,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尧坤楼二楼设立现场咨询点。具体时间请关注相关活动公告。
 
  本次公开选聘咨询电话:0574-62780258、62705700(紧缺专业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基层综合管理岗位);0574-89553217、89553220(高中教师岗位);0574-89554155(卫生人才岗位);监督电话:0574-89282363。咨询和监督电话在工作时间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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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共 余 姚 市 委 组 织 部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9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余姚市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50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决定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紧缺专业及高层次人才50名(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对象
 
  国内普通高校2022、2023、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或国(境)外高校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国内部分普通高校、部属师范院校及部分学科特色建设师范院校2022、2023、2024届毕业生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位(限报高层次人才岗位、基层综合管理岗位、高中教师岗位,国内部分高校、部属师范院校及部分学科特色建设师范院校详见附件2)。
 
  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教育、卫生等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对2024届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选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三)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9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选聘按照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面谈、笔试、面试(其中高中教师岗位为试讲,以下简称“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3月5日9:00至3月9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进入“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余姚市2024年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紧缺专业及高层次人才”页面,在相关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填写报名事项“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大学期间获奖情况”栏时,请如实完整填写。
 
  2.资格初审时间:3月10日9:00至3月12日16:00。
 
  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及报名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选聘条件或报名资料不全等问题的,取消报名资格。
 
  3.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3月13日9:00至3月13日16:00。
 
  考生可在此期间查询报名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以在3月13日16:00前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得改报。通过初审的考生可直接下载打印《资格初审通过确认单》(报名完成页面截图打印)。
 
  再次报名后,同一岗位符合选聘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之比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选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选聘。核减或取消的选聘岗位情况将在余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y.gov.cn,站群导航-市人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布。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19日9:00至3月20日16:00。
 
  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谈、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1.面谈:根据报名情况研究决定是否组织面谈,面谈通过人员入围笔试。
 
  2.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紧缺专业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基层综合管理岗位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高中教师岗位主要测试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选聘计划数3倍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末位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后通过余姚市人民政府网公告或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是否入围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后成绩,仅作为是否入围面试的依据。资格初审合格的博士研究生直接入围面试,指标单列,不占用通过笔试入围面试名额。
 
  面试前将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需由报考者本人到场提供以下材料:《资格初审通过确认单》(报名完成页面截图打印)、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籍证明)、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现在读学生证、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对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
 
  3.面试:紧缺专业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基层综合管理岗位、卫生人才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高中教师岗位采取模拟上课的试讲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面试合格者入围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相同且涉及录取资格的增加考试课目,加试得分高者排位在先)按选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余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y.gov.cn,站群导航-市人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主要审查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学习能力、德才表现、个性特征、相关素质能力、选聘的资格条件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后,按各选聘岗位计划数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对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不放弃的,在余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y.gov.cn,站群导航-市人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客观真实,一经发现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报考或选聘资格。参加各项选聘活动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选聘活动的,视作放弃。
 
  (二)本次选聘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如出现选聘指标空缺予以递补。如无合适人选,允许本次选聘不足或空缺。
 
  (三)拟选聘人选须在指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紧缺专业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基层综合管理岗位、高中教师岗位须自愿服从统一分配。首次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其中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首次聘期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参照享受事业单位七级职员、八级职员的经济待遇。
 
  (六)聘用人员按照我市有关规定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七)本次选聘工作全程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对省内跨地市参加考试的人员发放交通(食宿)补贴300元/人、省外800元/人。
 
  (八)本次选聘工作由专职监督人员实行全程监督。凡本次从事选聘的工作人员与参加选聘的报名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选聘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将按规定严肃查处。
 
  (九)定于才聚“最名邑”——“姚聘”行动全国巡回招聘活动-浙江大学站活动期间,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尧坤楼二楼设立现场咨询点。具体时间请关注相关活动公告。
 
  本次公开选聘咨询电话:0574-62780258、62705700(紧缺专业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基层综合管理岗位);0574-89553217、89553220(高中教师岗位);0574-89554155(卫生人才岗位);监督电话:0574-89282363。咨询和监督电话在工作时间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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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共 余 姚 市 委 组 织 部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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